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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深报人,著名时评政论家,厦门大学文学博士。先后出版十余本著作,包括《马来西亚华人政治思潮演变》、《巫统政治风暴》、《林苍佑评传》、《柬埔寨的悲剧》,《以巴千年恩怨》、《槟城华人两百年》及《伍连德医生评传》等著作。 目前担任马来西亚一带一路研究中心主席、马来西亚中国客家总商会会长及中天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

20.6.12

成也槟城败也槟城?(天下纵横)


槟城立法议会首开先河地在5月9日通过2012年地方选举(包括槟岛和威省)法案,以向选举委员要求举行地方议会选举。若未获得首肯,槟州政府将带上法庭寻求司法核准。这就是说,槟州政府准备通过法庭来阐述地方选举的条文,以便“兑现”在2008年大选时列出的政纲。 
    
在那一年,民主行动党扬言一旦改朝换代必还人民第三张票,让马来西亚的民主政治更趋完善。但在308之后,虽然民盟组成槟州政府,但地方议会选举一直未能落实,也就有了州政府斗选委会的戏码。

林冠英首席部长是在2010年的3月致函选委会,要求执行地方议会选举,但选委会在20天后回函拒绝。

由于槟州未能恢复地方议会选举,也就有了立法议会的大动作,但一般相信地方议会选举已成为政治的角力战,极可能最后的阶段是请法庭来作出裁决。 

虽然我们目前不能探知马来西亚是否会恢复地方议会选举,但回顾马来西亚的选举制度,倒让我们发现原来槟城是民主政治的滥觞地。而如今又是槟州领先要求恢复地方议会选举。这一前一后彰显了槟城不但是民主的桥头堡,而且也是民主政治的典范,其来龙去脉是这样的:
        
1951年英殖民政府为了表示它是开明与民主的,也就首开先河在乔治市举行市议会选举,但又担心“过于”民主对殖民统治造成威胁,也就限制只选9名市议员,另外6名是委任的。而且规定英国的参政司(相等于今日的首席部长)是当然的市议会主席。
        
自此之后,英殖民政府又于1952年在吉隆坡举行市议会选举。这一选促成巫统与马华的合作,及后更与国大党结盟组成联盟(1954).接着英国于1955年推行全马来亚的普选,在联盟大胜后的两年,马来亚获得独立。
        
由此来看,马来亚的民主政治是从地方议会开始的;同样的,东马的沙巴和砂拉越在1963年加入马来西亚时,也是通过地方议会选举选出的议员后间接地委出州议员和国会议员,就此而言,马来西亚政府之所以顺利形成乃得利于地方议会奠下的基础。
        
但是来到1965年,马来西亚的政治急转直下,中央政府宣布暂时终止地方议会选举,而最先被接管的也竟是乔治市市议会。
        
中央是通过槟州政府接管乔治市市议会,引发了社阵的抗议(它是在1958年就成为乔治市市议会的执政党)。中央接管的理由是乔治市市议会发生滥权与管理不当的投诉,因而在1966年设立调查庭,结果这份报告成为政府终止地方议会的重要理由。
        
自那时(1965)之后,马来西亚不再有地方议会选举,所有的地方议会概由州政府接管。即便槟州政府在1969年变天,也没有改变这种局面。
        
继之在1976年,国会通过地方政府法案,意味着所有的地方议会的议员是委任的,包括市议会或地方议会主席也是委任的。逐渐地,人们也就遗忘地方地方议会的选举,直到2008年大选前,行动党才又再唤起选民的集体回忆。
        
尽管行动党已上台执政,但它还是不能落实第三张票,也就有了近日“通过法案还人民第三张票”的议决。
        
这反映了又是槟城带头搞气氛。过去是英国在槟城投石问路搞民主;今天则是行动但也在槟城投石问路搞“民主复苏”。这一前一后相映成趣,真是地方议会选举,成也槟城,败也槟城乎?

刊登于2012年5月21日《号外周报》第58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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