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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深报人,著名时评政论家,厦门大学文学博士。先后出版十余本著作,包括《马来西亚华人政治思潮演变》、《巫统政治风暴》、《林苍佑评传》、《柬埔寨的悲剧》,《以巴千年恩怨》、《槟城华人两百年》及《伍连德医生评传》等著作。 目前担任马来西亚一带一路研究中心主席、马来西亚中国客家总商会会长及中天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

1.12.12

槟州政府VS中央政府 (现代春秋)



槟州政府最近有两个大动作是和中央政府打对台的。其一是争议多年的地方政府选举法令(槟城及威省)已于今年59日在槟州立法议会通过,并于75日在宪报公布。
但在今年6月的时候,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长曹智雄在国会下议院回答问题时直截了当地说,槟州立法议会通过允许人民投票选出市议员的地方政府选举法令是不合法的,因为1976年通过的地方政府法令(171法令)15条文已阐明地方政府选举必须终止。
曹智雄也认为槟州政府在没有咨询全国地方政府委员会(MNKT)的情况下,就通过地方政府选举法令,已明显违反联邦宪法第95A(6)条款。
虽然如此,槟州政府还是锲而不舍地在9月致函选举委员会,要求选委会履行职务,举行槟威地方政府选举。
选委会在接到函件后,于927日回函槟州政府,要求槟州政府先拟订该法令的生效日期。
在不影响大局(指年杪要委任两地的市议员共48名)下,槟州政府选择在明年委出市议员后,让选举法令生效。
一旦槟州政府公布地方政府选举法令生效后的180天内, 选举委员会将须要举行选举。
从表面上看来似乎是槟州政府占了上风,通过立法议会以使选委会就范,但深层思考,又觉得地方政府选举不是这么顺利地举行。若槟州得以恢复地方议员选举,那意味着全马各地的城镇也要来个地方选举。因此可以推论,既然有180天的宽限期,选委会可以有半年的时间寻求对策,而这样的日子又刚好在我国的第13届全国大选举举行之后,但是否会落实我们不敢肯定;唯一可以肯定的是:地方政府选举是个十分复杂的过程,不是说选就选的。既然它已经停止选举47年,大家都习以为常,而且机制也习惯官委,也就不甚在意民选不民选了。当然这样的机制也不全然是开民主倒车,只是显示了半民主。
因为所谓的“半民主”是指谁掌控了槟州政府,也就拥有槟岛及威省两个地方议会的控制权。
照理这样的机制对民联来说也没有什么好反对的,它可以通过委任议员主政市议会。可是行动党在308前的竞选口号是“还人民第三张票”,也就意味恢复地方议会选举。这样一来,行动党就不得不在这方面下苦功了。
 即使雪兰莪、吉打及吉兰丹并不急于“恢复地方政府选举”之际,槟州已没有选择的余地,必须要“言而有信”。但坦白说,这是槟州政府向中央政府的权威挑战?反正它也没有什么损失。若地方选举可行,它还真的要大费周章的。因为地方议员的选举也是“真刀真枪”地抢地盘和执政权,不全然优势归槟州的政府。选民往往会这边(州政权)给了A党,那边(地方议会)给B党来制衡对方。
从这样来分析,单单槟州叫阵要恢复地方选举明显是一个激将的战略,以“考验”中央对“民主”的开放程度。不论中央同意或不同意地方选举,槟州政府都是赚,一来赚取“民心”,以民主治国;二来不选也已自动赚两个地方政权。因此槟州政府直咬中央要恢复地方选举,也真的是打了一场“双赢的战争”。
其二是最近(11月)在槟州立法议会通过的“反跳槽法令”。因为涉及修宪,槟州政府需要2/3的议员支持才能通过。偏偏在这个节骨眼上,行动党的郭庭恺应邀飞美国观察大选而触动了首席部长林冠英为文批评。假如这一修宪不通过,民联政府如何收科就不得而知,也就矛头“怪罪”郭庭恺擅自出国而不分轻重。
现在这“反跳槽法令”通过后意味着若有州议员变节或叛党,他就失掉议员的资格而须补选。可是这法令是否有效还得由法庭来决定。毕竟当国会没有这样的限制时,则州议会通过的法案就不可能生效;反之,中央也已通过国会规定议员一旦辞职,5年内不能涉足竞选,自然造成议员只“跳槽”不辞职,辞了职什么都没有;变了节仍然当官,何乐不为呢?
由于反跳槽法令没有在国会形成一个法令,则槟州政府通过的法案也只能视为向中央的权威挑战。因此“反跳槽法令”实质上在此时此地并没有多大的意义,除非国会通过修宪,则各州通过这样的法令也是徒具形式的。
在马来西亚,议员跳槽事件由来已久,而且每一届都有议员变节。在历史记录中,最多议员跳槽的首推民主行动党。自1969年以来,不下20名议员变节。所以它有最深切的感触。
至于因为议员变节弄垮一个州政府的早有先例,前有登嘉楼州,因回教党及国家党的州议员叛变,倒戈投向巫统,导致巫统在1959年大选后重夺回州政权。
后有吡叻州政权的再变天。事缘308后的未几一年,也即是2009年,有三名民联议员叛变投向国阵,结果导致民联州政权倒台,这3席之差造就了一个州政权的更迭,暴露了当两线制出现双方势均力敌时,拥有中央权力的执政党将会处于优势把敌对党的议员拉过来而据为己用。
行动党固然对此深恶痛决,所以抢先在槟州立法立案。但以现实的情况分析,槟州政府也知道“知易行难”。我们只能把它当成槟州政府与中央政府的较量。
明乎此,则从地方选举到反跳槽法令基本上是槟州政府向中央政府发难的两支火箭,不能说没有政治冲击力。
刊登于2012年11月26日《光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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