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打马华主席张日洲说,民政党应让出其华裔行政议员名额给马华,一旦民政有了州议员,则归还给民政党。
这样的建议并非新鲜事,也不是不可行的,而是有先例可援引。比如在1969年时,马华在槟州输完所有的州议席后,虽然在1972年时执政的民政与巫统合组槟州联合政府,但巫统却很巧妙地避开行政议员,反而是让民政的议员一手包办行政议员。
巫统在当年未要求担任行政议员,主要是时任首相的敦拉萨认为没有必要。再说马华也没有任何州议员,若巫统“入阁”马华则归零。因此最妥善的方法是全让给民政的人当行政议员。在这种情况下,在1972年林苍祐稳定局面后,他委任他的两名草根议员出任行政议员,一位是曾任劳工党州议员的黄忠和;另一位是曾任乔治市议会卫生负责人的齐来也。
以当时的情况,若组联合政府,马华会分配多少个州行政议席呢?答案是一个,因为在1974年大选时,马华在槟州只被分配两三个州议席,不论是全部都中选或只一人中选都不重要,重要的是,马华只有一个行政议员。如果我们不善忘的话,这个人就是马青槟州团长庄友良(已故)。
但不幸的,在1978年大选时,因马华的槟州主席林建寿导演了七人帮,害得庄友良也在那一年大选跌马,连行政议员也飞掉了。为此庄友良破口大骂林建寿搞搞震,也在后来被李三春开除党籍。由此可见,李三春力挺林建寿而不是庄友良。
就在庄友良失败的那一年,马华的行政议员席就归石清霖了。他是马华3名当选者中的其中一人(共参加5席)。这就是说,当马华从1974年分得3席,到1978年分得5席的差别不大,因只拥有一名行政议员。
这样的安排也引发李三春很大的不满,因而在1982年用本身的政治生命(移师芙蓉面对行动党老大曾敏兴)作赌注换得国阵同意分配8席给马华,与民政平分秋色。
自那时起,马华与民政的关系就不断恶化,无法从中协调。当1990年的大选,马华再一次零州议席时,它的行政议席是交由民政党来“领养”的。
在1990年的行政配额如下:民政:首席部长—3个行政议员;巫统5个行政议员,而马华的一个议席由民政领养,国大党的一个议席则由巫统领养。
在1995年后,由于马华及国大党翻身成功,也就拿回它们各自1席的行政议席。直到1999年行政议员由8名增加到10名后,民政及马华再获分配多一个行政议员,遂使到马华有两名行政议员和一名副议长。国阵后来布署下的配额如下:巫统4+民政3+马华2+国大党1。
但如果以1969年大选及1990年大选的政绩来看,马华是一无所有的,所以它的行政议席也就交由民政领养和保管,直到马华有了本身的议员。
基于在槟州已有先例,为何吉打州不能呢?根据民政署理主席谢顺海的说法是“No Way”,决不让出给马华。在这种情形下,除非民政有机会参加补选又胜出,否则民政还是零代表的。
在此情形下,民政交给马华“领养”对民政或有好处,以便选民可以在下届考虑民政的代表性。如果宁可让它悬空或交由巫统填补,日后会有如何变化,也没人说得准。对民政有帮助吗?也不清楚。
因此与其马华和民政在僵持不下而“痴痴地等”,不如彼此相互退让,由马华暂时再增添一行政议员,条件是马华也要兼顾民政的选区,并在其他方面让民政有代表性(如增加县市议员及其他的官方代表),岂不是两全其美?
为此我们反对政治上的一成不变。当民政没有议员时,是不是马华议员暂为领养?若是的话,州务大臣可以参考槟城的模式,及早探讨出一个方程式来。刊登于2013年12月9日《号外周报》第66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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