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任玻璃市州务大臣而今已是首相署部长的沙希淡语出惊人地建议,若要解决我国种族争议的课题,最简单的就是落实以种族性为主的选举,即华人投票给华人,马来人投票给马来人或土著,印度人只投给印度人。
他进一步补充说,在投票之后将根据国家的种族人口分配议席,比如在100个国席中,马来人占67%,华人23%及印裔8%。在这样的制度下,沙希淡说种族的争议将不复存在,而且也比“一人一票”的原则更公平。
针对这样的不合情理与荒谬的建议,我们不但要给予严正的驳斥,而且也认为他的建议与英殖民主义者同样是不可理喻,只不过是一堆政治笑话,简直是对民主制度和平权政治的极大侮辱。
我们这样说是有其道理和依据的,并非凭空想象。远在马来西亚独立前,也就是在百多年前,当英国于1857年尝试在槟城乔治市按照英国法令成立乔治市市政委员会时,它就希望能点缀和装饰一点民主以示英国人的开明和进步,因而规定这个议会由5人组成,主席由参政司(相等于州的总督)担任,另一位由海峡殖民地总督委任,还有3人是选举的。
如果可以解释的话,这是马来西亚最初和最早的选举制度的推行。英人规定凡一年纳税25卢布以上的市民有资格成为选民(卢布是印度的货币,当时流行用印度的货币结算)。
这些有资格的选民可以一年一度的票选市议员,但在民主薄弱的年代,没有几个人有兴趣投票,也就由候选人拉拢自家人或朋友参加投票。这样的选举实在搞笑;尤其是人民不知民主为何物时,英国人带头推动这样的无聊玩意儿(有关选举制度在新加坡只有欧人投票;在马六甲的选举则作废),与民主攀不上关系,不值一文钱。
1863年时,英国人将市议员任期改成三年一任,但选举方法依然是个笑话,没有任何的实质改进,一切操控在英国人手里。因此到了1913年时,英人干脆取消“民选市议员”,改由委任市议员。当时已正名为乔治市市议会,管制范围也有规定。于是原本5名市议员增加到12名市议员(主席一名由参政司担任不算在内)。这些被委任的市议员,槟城人民习惯叫他们为“12商”。直到50年代,当英国面对左翼势力的挑战和马共力量膨胀时,它才开始认真地规划民主选举来展示英国人的“开明”,以有别于“用武力夺取政权”。
但英国人初时推行的是有限的民主。在15个市议员的名额中(已从12名增至15名),只允许9名民选,其余6名是由英国参政司委任。于是1951年的乔治市选举成了马来西亚民主政治的滥觞。
也因为乔治市市议会选举的取得了效果,引发了吉隆坡市议会在1952年推出选举制度。这一选也在后来彻底地改变了马来亚的政治生态, 其时巫统与马华的合作,终于打败了拿督翁的“马来亚独立党”,进而促成巫统与马华组成联盟。如果没有当年的马华力促巫统结盟竞选,不会有后来的联盟;更不会有后来的国阵。
不论我们喜欢与否,在马来西亚独立前,是多元种族在各个种族性政党的合作下取得了选民的支持与信任,而不是用种族的投票方式来选议员的。即使在1955年独立前的普选,选民还是根据政党的立场来投票,而不是根据种族来投票。
另一方面,在1957年独立后,崛起的劳工党和人民党(组成社会主义阵线,简称社阵),是不走种族路线的。随后成立的民主联合党(后演化成民政党)及民主行动党也在某种程度上向种族主义挑战。即使是90年代成立的国民公正党(后易名为人民公正党)也影响了回教党和行动党坚持走多元路线。
同样的,即使从联盟(1954年)扩展成国阵(1974年),它也仍然依附多元种族的斗争路线。虽然今时今日种族融合并不理想,但国阵完全没有理由改走狭隘的种族主义路线。沙希淡的言论和思想完全不符国阵的精神,也完全与巫统创党人拿督翁的多元理念背道而驰。因此他的身份和地位应受检讨和更换,以免将来再有误导性的言论混淆视听,颠覆我国的多元种族社会。
真没想到英国人的政治笑话竟然也在沙希淡的身上找到。
刊登于2014年4月7日《南洋商报》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