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回教刑法成为沸沸扬扬的舆论课题后有稍微沉静之际,突又传出雪州巫统双溪侨华区州议员卡玛罗沙基向雪州议会提呈一项动议,要求研究在雪州落实回教法的可能性。
为什么巫统议员会在此时节外生枝地提出回教刑法?其目的是十分明显的,就是要考验民联执政的雪州的立场以及让雪州民联在一时之间或措手不及,不知如何应对?
当然雪州巫统的投石问路应被视为政治斗争的一个手段,而不是巫统与伊斯兰党已达成共识。不过如果巫统能在此时争取到伊党与它粘在一起,那就意味着国家政治将产生巨大的变化,因此不能对这样的动议掉以轻心。
所幸雪州巫统已及时收回辩论回教刑法的动议,也就免除在雪州议会难分难解的大争辩,但不意味着争议已结束。
其实,有关回教刑法成为政治课题,得由伊斯兰党本身的蜕变说起。当1977年伊党与巫统闹分裂而离开国阵后它就在选举中一蹶不振;不但在1978年起失掉吉兰丹州政权,而且国会议员也跌剩两名,前景不亮;尤其是安华于1981年加入巫统后,回教党更是陷入低潮,直到1989年来自吉打的法兹诺取代来自槟城的尤索拉哇成为党主席后,回教党才开始突显它的宗教路线,不再只打着民族主义的旗号与巫统争地盘。
刚巧1989年离开巫统的东姑拉沙里另立46精神党,也就与伊党结合成统一阵线(另一个成员是行动党),这对正在转型的伊党是个大好机会。由于得到东姑拉沙里的支持,在1990年的大选伊党又重夺回吉兰丹州政权。
虽然标明是伊党与46党在丹州组联合政府实则是伊党政府。在聂亚兹担任州务大臣后,伊党在1993年提出并通过回教刑法,这标志着伊党正式打起宗教牌。
伊党在1999年借助安华效应一跃而成为最大反对党,更使到法兹诺踌躇满志,深信伊党的胜利是走宗教路线得当,而不全然是安华带来的荣誉。在这一届大选中,伊党除保丹州政权外,又拿下登嘉楼州政权,同时拥有27名国会议员使到它是巫统之外的第二大政党。
在乘胜追击下,伊党不但在2001年通过登州议会推出回教刑法,而且也以建立回教国直接向马哈迪政权挑战,迫使后者不得不在2001年也宣布马来西亚已是回教国。
尽管伊党不断向马哈迪施压,但后者干脆拒绝伊党的回教刑法,而不允许在国会辩论,不但显示他的勇气,而且在今天看来是高瞻远瞩的决策,维护了马来西亚法律的完整和一体性。
如果我们不健忘的话,行动党由于伊党的一意孤行而在2001年退出“替代阵线”,反对党因而陷入分裂状态,在2004年的大选蒙受重挫。
如果不是安华在2008年排除众议,扮演反对党合作的运筹帷幄者,反对党或说民联不会有辉煌的战果,接着在2013年又再次保住原来的阵地。
诚然所有这一切是反对党团结与合作的结果。但没想到未及一年,伊党又再重提回教刑法,且信誓旦旦地要在今年6月提呈国会私人法案,以促使联邦接纳回教刑法。
就在舆论吵翻天的当儿,伊党宣告煞车,表明暂不会向国会提呈私人法案,且同意提交由中央与州政府组成的技术委员会深入研究。
既然雪州巫统已收回动议;伊党也不准备咄咄逼人,最佳之道是大家让课题冷却下来,也惟有再使用政治手段,才能使局面稳定和安定下来。
我们希望朝野双方都要克制,不要逞强,正如詹德拉慕斯扎法(一个马来西亚基金信托局主席)指出,玩弄伊法课题将会“两败俱伤”。
既然是“两败俱伤”,国家也不适合“一国二法”,必会导致政令混淆,最好的方案就是,不再拿回教刑法来做政治筹码,否则在争议不绝声中,将影响国家和人民的经济利益,不得不慎之又慎之。
刊登于2014年6月16日《南洋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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