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我的照片
资深报人,著名时评政论家,厦门大学文学博士。先后出版十余本著作,包括《马来西亚华人政治思潮演变》、《巫统政治风暴》、《林苍佑评传》、《柬埔寨的悲剧》,《以巴千年恩怨》、《槟城华人两百年》及《伍连德医生评传》等著作。 目前担任马来西亚一带一路研究中心主席、马来西亚中国客家总商会会长及中天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

10.6.14

阿兹兰沙驾崩与君主制度 (即时评论)



吡叻州是马来西亚境内的第二大州,仅次于柔佛,但它在历史上的地位却是十分重要的。主要的是在19世纪时,英国通过“海峡殖民地”的军事力量介入吡叻州王位的继承争夺事宜。
话说在1871年,吡叻苏丹阿里逝世,王储阿都拉(Abdullah)与首相伊斯迈(Bendahara Ismail)争夺继承位。结果在英国的干预下,力挺阿都拉成为苏丹而在1874年签署了“邦咯条约”。这份条约是为英国势力走进联邦内陆的开始。
英国人在联邦内陆首设参政司(Resident),英国人成为这个州的顾问。自此之后,各州也相继设立参政司制度,直接归钦差大臣管辖。
很显然的,英国也借助“邦咯条约”(The Treaty of Pangkor Island)平定吡叻州内的华人争夺矿区的斗争,从而也使到吡叻州成为世界闻名的产锡矿区。
正因为吡叻州的历史在19世纪写下转捩的一页,从此马来亚联合邦内陆也就被纳入英国的殖民地,直到1957年才真正摆脱殖民地统治成为独立国家。
虽然如此,吡叻州的苏丹制度并没有受到影响,它依然推行原有的继承制度直到今天。阿兹兰沙就是在1984年依序成为苏丹而在2014528日驾崩,结束他多姿多彩的一生,享年86岁。
阿兹兰沙于1928419日生于吡叻的皇室家庭,年青时用心向学,在华都牙也接受英校教育后,于1953年毕业于英国诺丁汉大学,并在翌年在英国获准执律师业。
在马来西亚未独立时的1955年,阿兹兰沙学成归国,他的第一份工作是担任吡叻州政府的助理秘书,不久,即1956年他转为法庭推事,正式踏足司法界。1957年他升任法庭庭主。也是在这一年,马来亚得到独立。
由于表现特出,他在1959年再被跃升为联邦律师及副检察司,不久被调任彭亨州法律顾问.1963年升任联邦法院首席主簿官,到了1965年已是高庭法官。
1973年至1978年,他调升为联邦法院法官。1979年他出任马来西亚首席大法官,而在1982年再升任联邦法院院长(现称为首席大法官),成为司法界顶尖人物。1984年他出任吡州苏丹,脱离司法界。
原本阿兹兰沙殿下是排位第四的王位继承者(1962年),但天意却造就了他晋身为吡叻苏丹。
事缘前头有三位哥哥,或因病故,或因其他因由先后放弃成为王储,阿兹兰莎也就成了吡州的王储。当1984年,其叔父苏丹依德里斯驾崩后,他便依序继位为吡叻苏丹,这可说是命运安排,从司法转向皇室。在出任苏丹30年后,也以高龄驾崩。
按照吡州王位继承制,其长公子纳兹林即位为第35任苏丹。
虽然同属马来西亚其中一州,但吡叻王位的继承法规是以兄弟及亲王来排位的,依序是王储,三王、四王、五王、六王直到幼王。
一般上,王位的继承是以长嫡为先,如纳兹林是阿兹兰沙的长公子。不过也有因故而由后来排上的,例如阿兹兰沙即是。
1989年,他出任第9任国家元首。5年后,即1994年卸任,重返吡州但任苏丹。
巧合的是,新任苏丹也是博学多才者,他拥有牛津与哈佛大学的学位,也是一名政治学博士。只因身份特殊,不适当从政,也就成为另一位受尊重的苏丹。
其实,除了吡州苏丹不是直接的子承父业,而是由王室继位表来推选继任者外;马来西亚的宪法也规定,最高元首也是轮任的,任期五年,期满得退位,由另一位苏丹接位。
当马来亚独立时,已故东姑已为元首的选举立下制度,即是从9州的统治者中选出一位苏丹出任国家元首作为国家的团结象征。当这9州的苏丹轮任一轮后,也可以回到首任元首的苏丹的身上,如当今的国家元首是吉打苏丹,他早年已担任过国家元首(1970-1975年),者次是有幸再轮任。
所谓的9州是指有苏丹或拉惹或严端之州属的统治者,不包括槟城、马六甲、沙巴及砂拉越,因为后4州曾是英国的直接殖民地,没有苏丹之设,其州元首也就不具资格轮任最高元首。不仅于此,这四州的州元首还得由最高元首委任。
如果我们了解马来西亚的政治制度,就可了解马来西亚是全世界最独一无二“君主立宪”国。我们的君主是由9州苏丹轮任选出的。
此外,我们也不像其他国家,只有一位国王,而我们是拥有9+1的王族排阵。所谓的1是指9州的统治者中,再选出一位担任最高元首。
当英国还没有占有马来亚之前,早已存在着9州的统治者。即便在后来被英国统治,也没有改变各州存在的苏丹。就这样,我们保留了全世界绝无仅有的君主制度,这在其他国家是找不到的,这就是马来西亚的独特性。

刊登于2014年6月9日《号外周报》第687期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