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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深报人,著名时评政论家,厦门大学文学博士。先后出版十余本著作,包括《马来西亚华人政治思潮演变》、《巫统政治风暴》、《林苍佑评传》、《柬埔寨的悲剧》,《以巴千年恩怨》、《槟城华人两百年》及《伍连德医生评传》等著作。 目前担任马来西亚一带一路研究中心主席、马来西亚中国客家总商会会长及中天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

23.3.16

我们为人瑞感到难过 (现代春秋)



313日,各报都有刊载这样的一则新闻:“一名住在吉隆坡而且已达107岁的人瑞黄金莲申请了五次,终于在今年3月才获得批准成为马来西亚公民。”
也许很多人会为老妇人一尝心愿而表示祝贺或向她道喜,但我读了这则新闻则感到难过和不解,其中的原因包括为何过去四次的申请都不得要领?是什么理由呢?还有这样高龄才成为公民,其意义也已经大不相同了。
其实不仅是黄金莲有此经历和失落,也有其他像她一样的人申请到老了才获得一纸公民权。这是一段充满挫折和失落的历史,而历史的改变也是在战后出现的。
起先是英国在1786年占有槟榔屿,引进了大量的华工。当时也没有所谓公民权这码事,在英殖民政府需要大批劳工之际,也就多多益善了。
后来英国野心大了,在1800年拿下威省后,又于1819年拿下新加坡。巧合的是,荷兰在1824年与英国“交换土地”,要了英国在苏门答腊的明古连港,而把马六甲给了英国。
这一大好机会正好被英国将三个地方即槟榔屿、新加坡与马六甲组成“海峡殖民地”(1826年)。这个海峡殖民地也被后人称为“三州府”,是直接由英国通过东印度公司占有的,因此它是最早被殖民化和被西化的三个城市。
凭着这一优势,英国在1840年通过鸦片取得了香港。
1826年到1926年的一百年间,马来亚最大的变化是英国在1874年通过“邦咯条约”的签署控制了吡叻州,继后也将森美兰、雪兰莪及彭亨归进英国掌控的“马来联邦”内。
接着下来,1904年柔佛接受英国的保护,而在1909年英国与暹罗(泰国)签署《曼谷条约》,后者将玻璃市、吉打、吉兰丹及登嘉楼割让给英国。这五个州也被称为“马来属邦”。
因此我们可以看到,从1786年开始到1909年为止的123年间,英国才真正地统治整个马来半岛(包括新加坡)。在那个时候,马来半岛基本上划成三个部分,即海峡殖民地(三州府)、马来联邦及马来属邦。
尽管当时尚未有“马来亚”的概念,但已在英国的酝酿之中,因为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爆发(1939-1945),打乱了英国的政治议程,而不得不在日本侵略马来亚的年代(1942-1945)勉强与马共合作抗日。
然而这一合作并未给马共带来惊喜,恰恰相反,英国在1948年就宣布马共为非法组织。加上中国方面,中共也胜利在望,英国人对华人的态度也有所改变,从合作到排斥。例如在1948-1950年将50万华人驱赶入500余个新村居住,以切割援助马共,这是对华人不信任的明证。
虽然英国与巫统在1948年联手推出“马来亚联合邦协定”,对公民权的申请有所收缩,但也不是华人的主要问题。在当时,中共行将解放中国,也就号召华人回国参加建设。胡愈之(原《南洋商报》编辑主任,1942)战后与陈嘉庚合创《南侨日报》。他是公开呼吁华侨回国的代表性人物之一。
在另一方面,也有部分华人开始向英国申请公民权,但数量不多。换句话说,当时的华人“徘徊”在“留和回”之间,因为“留和回”都有一定的道理。
由于华人尚未十分在意成为公民的重要性,也就未能成为选民,例如在独立前的1955年的普选(一半是民选,另一半是委任的),总选民只有128万,占人口的20%,其中马来选民有107万人,占84%;华人选民只14万人,占11%。这就意味着,在马来亚联合邦协定下,华人及印度人是外来移民,需要申请公民权,只有在槟城和马六甲出生的才能“自动成为公民”,不需要申请公民权。
1955年普选过后,马华公会才发现华人若未申请公民权,就不能登记成为选民,也就发挥不出政治力量。
在形势迫切下,马华公会发起申请公民权运动,也顺便鼓励公民登记为选民。当时最热衷号召华人申请公民权的其中一人是林苍祐(他在1954年已加入马华)。在他的影响下,有不少华人意识到转换身份的重要性,但基于华人得申请才能成为公民,也就影响许多华人拿不到公民权。
根据60年代的记录,有超过30万名的华人领不到公民权,也只好通过政党等的途径进行申请。结果有人过不了关,无法成功拿到公民权,其中一个理由是马来文不合格。
根据一则新闻报导(2010年),马来西亚仍有37万人属长期居民,但不是公民,而这之中有超过10万人是华裔,至少多少人是外劳也不得而知。
有人指出未能成为公民者,许多人年事已高,他们不少人是在独立前后就申请,但因为不得要领,只能痴痴的等。
例如在2009年时,马华设立了“公民权工作小组”,直到2010年的一年内共有3000人向马华投诉和要求协助领取公民权,结果马华只能协助75人取得公民权。他们或证件不足或语文问题或其他因素都不得其门而入。如果仍有10万名华裔仍拿不到公民权,不知道是否可请华总或政团向内政部了解个中情况,尽量让具备资格者成为公民,不要一年拉一年或一年只批几个,而所批的仅是风烛残年的老人,公民权对他们虽有用,但来得太迟,作用(旅行、置业等)已不大。
如果说当一个人在这个国家居住超过10年就可以申请公民权,但这一大群华裔老人都居住了三五十年,为何仍是非公民,真是难以想象。

刊登于2016年3月21日《光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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