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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深报人,著名时评政论家,厦门大学文学博士。先后出版十余本著作,包括《马来西亚华人政治思潮演变》、《巫统政治风暴》、《林苍佑评传》、《柬埔寨的悲剧》,《以巴千年恩怨》、《槟城华人两百年》及《伍连德医生评传》等著作。 目前担任马来西亚一带一路研究中心主席、马来西亚中国客家总商会会长及中天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

23.5.16

不容鼓吹分离主义 (跃马扬鞭〉



今年在东马有人提及“砂拉越人的砂拉越”及“沙巴人的沙巴”的用意是什么?它们是否有“离心”的动向?更有人质问,东马会脱离西马吗?
这个问题目前看来是不存在的,以下有四个案例:
第一个例子是在战后的1948年,槟城三个主要华团即平章会馆(华人大会堂)、中华总商会及海峡华人公会(峇峇公会)联合上书英国殖民地大臣,抗议马来亚联合邦协定的条文对华人不利。后来在槟州立法议会上巫统及其他议员投了反对票(15票),而有10票支持脱离联合邦。这意味着槟城不能脱离马来亚联合邦。
第二个例子是当马来西亚联邦在1963916日成立前夕,即910日,吉兰丹州政府(伊斯兰党执政)入禀法院,要求宣布马来西亚协定无效或不把吉兰丹州包括在内。高庭在914日作出了判决,驳回吉兰丹政府的起诉。其理由是:这些权力完全操纵在联邦(中央)政府的手中得以落实马来西亚法令,而且吉兰丹不能擅自脱离马来西亚联邦。
第三个例子是发生在沙巴。沙巴是一个比较单纯的地区。当东姑在19615月提及有意组织马来西亚联邦后,才激发木材商兼报人唐纳·史蒂芬(后皈依回教,改名为福尔)(卡达山人)在19618月组织卡达山统一机构(UNKO)。继之在196112月慕斯达化组成了沙统(USNO)。到了1962年也出现两个华人政党(团结党和民族党,后来并成沙华公会)。
通过地方议会的三层选举,因卡达山人占多数,唐纳·史蒂芬被推举为首席部长,而姆禄人的慕斯达化则担任州元首,从此掀开两人的“战争”。
有一件事让唐纳·史蒂芬耿耿于怀的是新加坡在196589日退出马来西亚,而他事先并不知情,也没有被咨询,因此他要求重新检讨沙巴加入马来西亚的条件,更暗示举行全民投票是恰当的。
有鉴于东姑认为唐纳·史蒂芬已有离心迹象,有意将沙巴拉出马来西亚,也就趁此时机将唐纳·史蒂芬调往中央出任沙巴事务部长(一个没有实权的部长)(19651231日),但没有将首席部长的位子给了慕斯达化,而是给华人议员罗思仁(沙华公会)。
1967年在沙巴的州选举时罗思仁落选,慕斯达化在中央的支持下成为沙巴州的首席部长。
因为慕斯达化的“叛逆”(1974年抗拒调任中央国防部长),促使敦拉萨/胡申翁在1976年鼓动哈里斯组成人民党,一举击败慕斯达化的沙统。
自此之后,沙巴州的改朝换代是等闲之事,只要当权者不听话,就会被中央拉下马,最后是巫统直接打入沙巴(1994年)取代慕斯达化的沙统,也就成为沙巴的主导政权了。在这样的环境下,更没有所谓脱离联邦的事发生了。即便喊出“沙巴人的沙巴”,也被认为是不很恰当的。
第四个例子发生在砂拉越。在1965年出任首席部长的加隆宁甘(达雅族人,国民党党魁)因提出土地改革法案,允许土著保留地出售,造成土著党大加反对。在事情闹大后,宁甘撤销此法案,但他与中央的关系已无法修补,因为他坚持砂拉越加入马来西亚有其“特别地位”,并不是事事要遵从中央的。
东姑在19662月访问砂州时,就策划倒宁甘运动,但不是通过州议会而是中央联盟理事会罢黜宁甘,起用保守党的达威施里出任首长。
宁甘不服,也宣布国民党退出联盟(19662月),接着入禀法庭要求判决罢黜无效,结果他赢了官司复职。但仍斗不过中央,因为在东姑拉拢州议员后,终于在砂州议会通过不信任动议(1966923日),宁甘后来再上诉但失败,一场权力斗争暂时结束。
另一方面,在1975年砂拉越国民党(已退出联盟,尚未加入国阵)署理主席黄金明突被逮捕(内安令)引起轰动。他是在19751030日被捕,而在1976310日才获释放而限制居住在林梦。
这位曾担任砂拉越副首席部长并在被捕时担任马来西亚国会反对党领袖的黄金明是著名政界人士,他的“罪名”是向外国势力也即是汶莱收取金钱,作为回报是抹黑现任砂政府(此时是阿都拉曼耶谷担任首长),进而成立一个由他(黄金明)领导的州政府。他否认有关的指控,并认为他因为活跃政坛,既是国会反对党领袖又是州议员终于招致落难。
由此看来,东马的两个实例也告诉我们“东西马是不能被分离的”。口号只能作为政治战略,不能以此作为斗争旗号。

刊登于2016年5月23日《南洋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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