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局自2014年的“占中运动”后出现的《雨伞革命》,直接影响了年轻一代的香港人改变思维。先是2015年,一个命名为“香港独立党”的政党在英国的英格兰注册成为一个政党,但党员只限拥有下列国家的护照,即英国、欧盟、美国及日本和瑞士的国民,没有接受香港人入党。其目的是在海外筹集资金而后汇给香港本土的政党进行“港独”活动。
到了2016年,一个带有“港独”色彩的“香港民族党”成立了。它的发起人是陈浩天,主张香港独立建国,并和英国的“香港独立党”相互呼应,因而被中国标签为“港独分子”。
另有一位香港人黄之锋被中国划定为港独代理人,企图配合美国在香港和中国搞颜色革命。
再有一位“港独分子”黄台仰于今年4月启程访印度,以便会见达赖喇嘛,并和“藏独”、“台独”及“疆独”分子会合,但他的签证被印度移民厅拒绝,也就无法成行。
正由于香港的民主人士失望于不能在2017年直选特首,也就在2014年有了占中行动。
不过,为防止港独势力渗透政府和政治机关,香港政府在今届的立法议员选举中,首次要候选人签署“保证书”,否则不能成为候选人。
香港的立法议员共70名,其中35名是参加地域的选举,另外35名是给各行各业选出议员代表。结果当提呈竞选表格截止后,共有7人被拒绝提名参选,理由是他们有强烈的港独背景,而且也没有“认同”基本法。这7人是“香港民族党”发起人陈浩天、民主进步党的杨继昌、城邦派的中出洋子、全民在野党的吉概侠、保守党的赖倚云、正义行动党的陈国强及本土民主前线的梁天琦。他们虽成为不同政党代表的候选人,但他们也被认为是不折不扣的港独人,因此也不接受基本法。
按照选举委员会的规定,所有参选的候选人必须遵守委员会的指示参选,其中特别重视候选人必须认同《基本法》(香港宪法)的第1条,第12条及159(4)条。内容分别为“香港特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份”,“香港特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一个享有高度自治权的地方行政区域,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及“《基本法》若有任何修改,均不得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对香港既定的基本方针相抵触”。
这些具有独立思想的候选人认为认同基本法等于冒犯他们的言论自由,也就被排斥在竞选圈外。
这说明了香港有一群青年不接受中国的统治,想要独树一帜,但看来是没有希望的,因为中国早就料到香港的一些人会借势鼓吹港独,也就通过各方面的管制,提防香港被划出去。
很显然的,在中华民族复兴及一统的道路上,香港独立是无法想象的。如果台湾都不可能独立,香港能够吗?刊登于2016年8月15日《号外周报》第79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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