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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深报人,著名时评政论家,厦门大学文学博士。先后出版十余本著作,包括《马来西亚华人政治思潮演变》、《巫统政治风暴》、《林苍佑评传》、《柬埔寨的悲剧》,《以巴千年恩怨》、《槟城华人两百年》及《伍连德医生评传》等著作。 目前担任马来西亚一带一路研究中心主席、马来西亚中国客家总商会会长及中天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

7.12.16

哈迪法案投石问路 (天下纵横)

搞得沸沸扬扬的“回教刑法”最近又有新的“发展”,除了伊党主席哈迪阿旺获得机会对原来的私人法案作出修正外,也获准在下一次国会才解释其动议。
由于是当事人自己要求展延,也就意味着哈迪阿旺在今年5月提呈的私人法案尚未完成一读,因为在5月份时,哈迪要求延至本次国会(11月)再第一读后才进行辩论,可是这次他又再申请展延。这之中必有跷蹊,也有隐议程,让人猜不透他葫芦里卖得是什么药。
其实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是与“回教刑法”(1999年丹州议会通过)有关,因为刑法通过后但无法实施,转而由党主席再提出私人法案,希望巫统能给予支持,以便较有效地执行回教法庭的惩罚。
在现有法令下,回教法庭的权限最高只能判3年徒刑,最高也只能罚款不超过5千元及最高鞭刑不超过6下。
为此,哈迪阿旺认为需要提呈私人法案以提高刑罚。但他的私人法案一直未能排上国会的议程,直到今年5月才获得一读。可是在尚未完成一读时,哈迪又发现他的私人法案并没有表明如何惩罚,只是建议除死刑外,任何的惩罚都可以。这种较为模糊的法案也就导致在今次(11月)的国会上再作修改,即回教法庭从原本最高3年监禁提高至30年,而罚款不超过5千元则提高至10万元;至于鞭刑不超过6下得以增加到100下。
虽然哈迪一直向非回教徒保证私人法案只关乎回教法庭,与华人无关,但人们也怀疑一旦扩大刑法,就等于“回教刑法”得以在回教法庭实施。这也是说,国家将有两种不同的法律,一个是民俗法庭,另一个是回教法庭,两者各自表述。
有一位诚信党的议员胡桑慕沙(原本是伊党的行政议员)认为从哈迪阿旺的布阵来看,我国大选将会在明年3月间到来,因为明年3月若未解散国会就要辩论哈迪的私人法案。
在这方面,不论是执政党或反对党,对法案的反对也是相当激烈的,若是处理不当就会引起种族分裂,因为反对的多数是非回教徒,包括砂州大部分国阵议员及沙巴有一半的国阵议员会投下反对票。
根据英文星报的“统计”,到目前为止若有进行投票,投反对票的有93张,而投赞成票的有129张,其中包括巫统的73票、伊党的14票及公正党的28票。这是假定公正党无法反对私人法案(但存有疑点)。若深入分析,哈迪阿旺的“私人法案”似乎已被摆上桌面让选民作出决定要不要吃,如果要“否定”哈迪的私人法案无妨支持国阵的非回教徒候选人,以便国阵内的其他成员党可形成较大力量来反对哈迪的私人法案;尤其是净选盟的运动又开始冲击人心时,国阵更要步步为营。
其实从东姑开始到阿都拉,历届首相都不苟同走“回教国”路线的,纳吉也不会有例外。
由此来看,哈迪的法案已被转成为“政治武器”,执政党不看好,反对党也不看好,只有哈迪及伊党看好,那它的威力不但不惊人,也只能成为大选时投石问路的政治筹码。选举过后,伊党也许是三角战中“损兵败将”的一方,而不得不让位于国阵提出相关法案(国阵已表明会成立各种族的国会遴选委员会来研讨此事)或不再为私人法案争个不休。到头来哈迪阿旺可能成为两头不到岸的失意者。

刊登于2016年12月5日《号外周报》第81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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