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直辖区部长东姑安南建议吉打的浮罗交怡、槟城及马六甲政府能够划出一些地区作为联邦直辖区,让中央政府直接管辖。
他认为这些地区一旦被纳入联邦权限,将会获得更好的发展。以纳闽为例,中央政府迄今已经发放50亿令吉的拨款。
目前马来西亚共有三个直辖区,即吉隆坡、纳闽与布城(布特拉再也),不知道为何东姑安南会心血来潮,主张扩大联邦直辖区的范围?因为看来看去,都没有什么堂堂正正的理由须扩大直辖区的领地。
所谓的直辖区是指一个国家将一些特定地区划为中央属地,只归中央管制,其他单位包括相关州(或省)的政府都失掉了原有的权力。
就马来西亚的直辖区而言,它的形成是有原由的。第一个被列为直辖区的是国家首都吉隆坡。它的地位的变化也具戏剧性。在独立前,吉隆坡的市政局曾在1952年举行市议会选举,结果是马华与巫统合作下夺得了9个议席(即马华6个及巫统3个);而拿督翁的国家独立党只赢得2个席位。
虽然在独立前市议会的主席仍由英国的参政司担任,但在独立(1957年)后,就由本地人出任主席,及后扶正成为吉隆坡市长。
有鉴于吉隆坡已成为国家的首都,因此到了1961年便停止市议会的选举,改由委任制。即使政府不说出真正的原因,但市面上认为这是因为中央政府不能接受吉隆坡市长是由反对党人出任的,这对执政中央的联盟是失去颜面的,槟城乔治市就是一个例子(从1958年开始,乔治市议会已由左翼的社阵所掌权直到1965年废纸选举为止)。这样一来就可阻止反对党(尤其是社阵)夺下吉隆坡市议会的控制权。
接着在1971年升格为市,吉隆坡市长便直接由部长委任。1974年,雪州政府在立法议会通过将吉隆坡划为直辖区,而放弃对这个城市的管理(在中央与州政府同一个政党执政下,这种地位的改变是轻而易举的)。
在市议会不选举下,吉隆坡只有国会选区而没有州议会选区,因为州政府已割出相关的土地给中央政府。
另一方面,在1984年时,沙巴州政府在哈里斯首席部长的提议下,通过州立法议会将纳闽岛移交给中央政府(当时哈里斯领导人民团结党执政),而时任首相的是马哈迪。但即使哈里斯讨好中央及马哈迪,但他所领导的政党在1985年选举中被新崛起的团结党所击败,这个党的领导人正是他昔日的同志拜林。
由此可见,当一个政党失掉民心时是无法依靠别人(指中央政府)给予援助的。沙巴虽然改朝换代,但已拿不回纳闽岛。只得让纳闽被中央规划成为自由港及岸外金融和贸易中心。有人因而指责这样的管理制度必然产生洗黑钱活动。
在纳闽,人口虽只有8万人,但它从事的商业活动是看不到的,许多银行挂上招牌,没有营业。它们都是在纸上进行交易,所以表面上平静的纳闽实则是投机集团或个人的“天堂”。
再有一个联邦直辖区是2001年建成的,它就是布城,中央政府的核心几乎都已移向布城。
在这种情形下,马来西亚拥有三个直辖区已经足够了。中国这么大,也只有4个直辖区,即北京、天津、上海和重庆,前三个城市是在1949年解放后被列为直辖市,到1997年才增多重庆为直辖市,刻下也有人推算下一个直辖区是深圳。从这也可看出,中国即便是地大人多城市处处,但还是对直辖区有所限制。
反观马来西亚,如果像东姑安南所建议的,再将吉打、槟城及马六甲等地的部分地区划为直辖区,就会获得更快的发展,不过东姑安南这种想法也具有政治意图,他其实是针对槟城而作出建议。如果槟城(或整个槟岛)列为直辖区,则剩下威省已不成州,也许会被纳入吉打或吡叻;而槟岛的委任制就意味着与中央对峙的反对党将无法继续执政。从这个道理来说,槟州首席部长林冠英的反对是有理由的。正如在60年代(1965年)中央取消市议会及地方议会选举后,就意味着地方建设和服务将进入一个集中制(中央的地方政府部长及各州政府)来管理,也否定了反对党染指地方议会的权力。再说,这样的切割下,槟城又如何保留继续成为一个完整的州?
因此东姑安南的建议是行不通的,也是不必要和不能苟同的。
当然只要槟州政府不同意,不在州议会通过将其领地交由联邦政府,那就不会改变槟城的版图。
其实按照国家宪法及各州宪法,当下各州(共13州)的领土划分都相安无事,何必再衍生直辖区?再说我国的直辖区也已够大了,还要把槟城、吉打及马六甲部分领土“中央化”,也真的不是为了发展而是为了政治目的。东姑安南不应也不可以针对这样的重大课题“信口开河”,而混淆了人民的视听。因此槟城人民反对也是在情在理,也是义正词严的,因为没有任何理由要“中央化”(直辖区)槟城的土地。
从旅游业的旺盛和槟城是世界城市中最适合人类居住的地方来看,槟城如今也没有面对经济危机,交给中央接手也是不可理喻的奇想。刊登于2017年2月6日《光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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