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项355法令的修正是为了扩大伊斯兰法庭的权限,例如原本最高3年的监禁被提高至30年;原本最高5千元的罚款被提高至10万元及原本最高鞭刑6下则被提高至1百下。若是这宗法案被通过就意味着我国进入了“一国两法”或“一国三法”的奇怪司法。所幸哈迪只是提呈法案而未获得辩论的机会。因此他是否会在下来的7月国会展开辩论就不得而知。因为这一道修正案在兜兜转转数年后还是停留在初级阶段。记得在2016年11月时,哈迪阿旺先被批准在国会提呈法案,后却主动要求延至下一次国会(今年4月)再提呈此动议。正因为这样,才有了哈迪第二次呈修正案的机会。
可是为什么哈迪只是提出而又没有辩论,这其中的奥妙在哪里呢?就国阵的立场而言,非穆斯林议员自然会反对这项法案,而巫统议员则陷入进退两难中。如果巫统一意孤行,恐怕会遭致东马的国阵成员党产生离心的抗拒。国阵是不可能以此作为赌注的。
正因为有此顾虑,首相纳吉在衡量轻重后决定采取“半路战略”,让伊党提出法案而不辩论,走一半路又停了下来,算是给足面子,也让哈迪下得了台。这样一来,355法案究竟是伊党的政治筹码或是政治石头?大家都说不清楚。只知道有关修正案渐渐成为伊党的包袱。而另一方面,又让反对党产生歧见,为此法案争个不休也就达到分化反对党的目的。例如反对党中两位重量级领袖各有话说,公正党的实权领袖安华建议成立一个国会遴选委员会以深入研究这项修正案。土著团结党主席慕尤丁则建议回教法庭不能随意提高现有的刑法,同时政府应提高回教法庭人员的专业水平。
换句话说,他认为提高专业水平处理案件比施以重罚更为重要。如果我们不严肃接受惩罚是为了教育犯法者,则会出现狂热的现象。在没有考虑到伊斯兰公平原则下,就会倾向随意惩罚罪犯,这形同污蔑伊斯兰教。
因此如果此法案有对刑罚设下条款而不会对现有的犯罪实施过重的惩罚;并让回教法庭的法官脱离公务员体系,如同民事庭的法庭,以保证法庭能成为捍卫大马穆斯林的公义机构,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他说他会支持有关符合宪法的法案,但前提是接纳其建议以保证法律公正。
即使安华和慕尤丁有希望通过协商来调整有关法案,但伊党并不领情。伊党的署理主席端依布拉欣重申,伊党不会加入希盟,也不会和诚信党及行动党合作,现在则延伸至不与土团党和公正党合作。对此伊党副主席伊德里斯阿末指出伊党放眼在下来的大选角逐80个国会议席(在上届大选,伊党角逐73个国席和237个州席,但只赢得21个国席(如今在分裂下,伊党只剩14名国会议员)及80个州席(另5席过档诚信党)。
在没有迹象显示巫统会与伊党合作面对第14届大选下,伊党的独自上路可能性是非常大的,但它要面对几方面的夹攻,在行动党的影响下,华人支持伊党的现象可能会减少;马来人则在反对党联盟的争取下,也会使到伊党得票可能减少。这对有意要扩大势力的伊党是严峻的挑战,除非巫统作出有限度的让路,不然伊党要保住上届的席位也是有其困难的。
另一方面,针对大选日期,公正党的领袖拉菲兹揭露大选极可能在7月举行,到时国会已解散,也就不存在哈迪阿旺的私人法案会进入辩论阶段。
拉菲兹提的日期是不能掉以轻心的,因为刚好过了6月的开斋节,也算是一个欢乐的季节;反之土团党总裁马哈迪则以为9月大选的可能性较大。
不论是7月或9月,一般人都是计算在今年内举行新的大选,虽然首相拥有权力在明年(2018年)的6月前后举行大选,但这样的季节是比较看不清时局的演变;尤其是世界经济走向不会明朗化,也会成为国阵的一个负担。
还有另外的重要因素是反对党组成的“希望联盟”也存在着内部的矛盾和意见的分歧。比如希盟不主张易名(慕尤丁建议改成人民阵线);委任马哈迪成为顾问的同时,也委任旺阿兹莎出任顾问。这意味着在这个阵线内没有领头羊,无形中会对希盟有看法,毕竟马哈迪已担任首相22年,由他带头领导并没有显示“希盟”变质,反而转过头来抬出马哈迪的形象会有一个象征性的核心人物(目前安华暂时不宜担任顾问职位)。
一旦选举过后,马哈迪也可卸下职务,因为没有参加选举的他是不可能扮演重要和权威性的角色。
既然纳吉已安抚国阵成员党不必对355修正案感到忧心忡忡,而且国阵内也没有出现分裂和内讧的“兄弟阋墙”,也就提供条件给纳吉择日宣布大选。
当下355法令的修正案暂告一段落后,人们的焦点又移向反对党阵线。比较令希盟担心的是从伊党退出来而另组织的诚信党的势力是否能取代伊党?当胡桑慕沙被委为副主席而赋予重任以力挫伊党的锐气时,他能一举扳倒伊党而造就诚信党的时代降临?
就实质而言,不论任何阵线或任何政党联盟,除了应该有共同的标志乃至有基本的共同纲领外,更重要的是要有一位灵魂人物,若是四方权力均等,形成四套马车,就会出现裂痕而各说各话,不利于团结。
总而言之,因为大选的日期可能会冲撞355修正案无法辩论;也可能对法案的辩论再缓一缓。因此究竟伊党是赢家或输家,你说呢?
刊登于2017年4月13日《东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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