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华教界对1956年的拉萨报告书(在1957年成为教育法令)没甚异议,主要是报告书删除了“最后目标”的一段文(这最后目标是认为不必操之过急,可以逐步在最终实现国民教育的目标),那么对于1960年的达立报告书就大有意见,甚至起而反对。这份报告书也在1961年成为教育法令。
它的主要点是所有的华文中学必须在1962年之前选择成为国民型中学或成为独立中学;而所有小学只能成为国民型小学,没有所谓私立小学,但条件是必须拥有本身的校舍,不能再寄人篱下。
至于成为国民型学校后,它的董事会(学监会)就得按照1957年教育法令的规定成立,即赞助人3名、信托人3名、官委3名、校友及家长各3名,共15人组成。原有的董事会组织不再具有被教育部承认的地位。但要筹款重建、扩建或修建则可以成立不同的委员会或所谓建委会或“大董事会”等等。因为这是捐款为学校,无任欢迎。
就韩江小学而言,它在1962年在韩江中学旁建成新校舍后,就全数迁入上课,既符合教育法令的规定,也可使韩中松一口气,不再兼顾小学五、六年级的学生。
既然韩中不接受改制,也就没有什么大变化,唯一付出的代价是戴国良被教育局拒绝担任韩中副董事长。不过韩中并不存在国民型和独立两类的学校,换句话说,只此一家,别无分号。
至于原本只剩16间独立中学的华校为什么在后来又变成今天的60间呢?
它的变化是这样的:由于接受成为国民型中学后,诸多改制华文中学就不能再收超龄生。为解决这个问题,改制的学校向教育局申请允许开办下午班给超龄生上课。当下午班的学生人数较稳定后,董事会就提出将下午班转成“私立中学”,以和国民型中学正式脱钩。初期可借用国民型中学上课,但有期限规定。各个独中在70年代必须自拥校舍。
当东马的砂拉越及沙巴于1963年9月16日加入马来西亚后,它们也被允许开办国民型中学和独立中学。
因为情势的变化,在西马方面原本有16间独立中学,到最后加入了21间由下午班转化而成的私立中学,也就变成37间独中了。再加上东马的23间独立中学(砂拉越14间及沙巴9间),一共是60间独中。既然私立中学在后来转成独立中学就可以按照原来的华文中学的模式办学,不受国民型学制的限制。
也许在初期因为在董教总眼中认为改变的华中已变质成英校,不再是华校,也一度未纳入董教总系统,后来态度才加以改变,并接纳国民型中学所设定的“华中”地位。
对林连玉来说,他是坚决反对华中改制的,乃促请华中要自力更生,不要成为受控制的学校。为此在1963年时,他应邀前往南洋大学作演讲时就大力的抨击达立报告书,指它有意消除华文教育。
林连玉的激昂讲话和对政府教育政策的大力鞭策,终于在1964年被联邦政府褫夺公民权和取消教师证。也就是说,林连玉失掉公民地位,不能再担任社团的职位,也不可担任老师了。
说来也有点不可思议,韩中的创办人林连登与林连玉的名字几乎是兄弟关系,但其实不然,而且两人也因为初中考试是必考或测验性质大起争议,弄得双方关系陷僵。
在1958年时,林连登先是反对将初中考试当成升高中的条件,后来又赞成,弄得林连玉陷入两难之中。两人之间的争执也就在教育部长后来收回成命下解决了,即把初中会考当成测验性质,不是升高中的必要考试(而且要及格)。
在六十年代初期,即便林连登有保守和有独断的作风,但他坚持韩中的独立性则是难能可贵的。他为华校点燃一盏教育明灯;他让韩江成为潮州人的骄傲,进而为国家和华社作育英才。1963年林连登与世长辞,留下了他的铜像,细诉他的“万年基业”。
(四)
刊登于2017年11月8日《光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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