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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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深报人,著名时评政论家,厦门大学文学博士。先后出版十余本著作,包括《马来西亚华人政治思潮演变》、《巫统政治风暴》、《林苍佑评传》、《柬埔寨的悲剧》,《以巴千年恩怨》、《槟城华人两百年》及《伍连德医生评传》等著作。 目前担任马来西亚一带一路研究中心主席、马来西亚中国客家总商会会长及中天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

5.9.19

五大诉求与颜色革命


香港动乱似乎未有静止的迹象,就连在831日和91日(周六和周日)及接下来的日子也在多处发生示威和打斗的事件。
有关示威起于今年69日,旨在抗议立法议会准备二读通过修改“犯罪条例”时,面对超过百万人的激昂游行,迫使港府暂停议会,也不再提出二读和三读来通过修例。
612日,示威之时也发生暴力冲突事件,被港府定性为“暴动”。对此,特首林郑月娥在615日公开宣布“暂缓修例”,但不是撤回,也坚持612日的示威发生冲突归属暴乱。
到了616日,示威人潮更是汹涌,有人形容参加者高达2百万人(真实数目无从估计)。
这一下子,特首更是焦虑不安,不得不表明撤销修例,也就等于修例已“寿终正寝”。但示威者依然不依不饶,对林郑月的回应有所不满。
当下在我们进一步探讨示威群众的五大诉求前,我们先了解为何这次的大示威和从未间断的示威到底是怎样发生的?
虽然发起单位自称为“民间人权阵线”(民阵),但并没有率先士卒的明星领导人,也没有形成一个大集团,反而出现个别人士的呐喊和疾呼反对修例。
有人因之将香港近月发生的事情列为与2010年发生的“阿拉伯之春”的颜色革命有所相似。例如于2010年在突尼斯发生的巨变,竟因一位失业者自焚而引发。没有人领导,但事后引出的弊病竟然是在位22年的总统本阿里家族的长期贪腐,致使国家民不聊生。
只是短短的29天,总统倒台了。继后埃及的穆巴拉克也结束了30年的政权;再下来是也门在位33年的萨利赫总统也下台了。还有是利比亚的卡扎菲也被杀害了,42年的统治瓦解于顷刻间。
就在阿拉伯之春吹响后,有人预言那些不是走民主道路的国家也会遭遇相同的命运,西方国家;尤其是美国,更乐见这些政权之交替,因为这将给美国提供一个新的控制世界的机会。
同样的,中国也十分警惕美国在“和平演变”中国不成后,也会在亚洲燃起颜色火光,让中国的红色江山面临决堤。
果然这成为当前政治斗争的一大特色,企图借用“阿拉伯之春”来改变政局。例如特朗普总统向委内瑞拉发出挑战,就是希望这个陷入困境的国家能有人从四面八方来推翻既有的政权。不过到目前为止,特朗普除了谴责社会主义是失败和无用的制度外,也还不能让委国变色。
与此同时,美国也是采用同样的手段来掐断中国的经济。在特朗普看来,贸易战比核战更为有效,只要中国经济破产,其国人自然会起而反抗来改变中国的颜色。可是打了1年的贸易战,美国还是拿不下中国。正好在这个时候香港出现缺口,也就给特朗普抓住机会在香港插上一脚。
今天的香港乱成一团正好应了美国及西方国家所愿。只要香港能逼使中国对政策作出改变,给予香港更大的自由,那就能够影响大陆民心。在助长反华势力的同时,也企图证明是香港人争取而得的,不是中国的宽宏大量。
由于示威运动“化整为零”,对付头头也非易事,但他们向港府提出的五项诉求,姑且将之分析于下:
1)实行双普选是泛民派和反中派一向来的主张,他们认为香港特首及立法议员应由政党提名,而直接由选民选出,不再分行业级别及先筛选候选人才能参加竞选。按照目前的制度,特首是由1200人组成的选举团甄选。这些选举人是按选区的数目、职业的不同选出立法议员(数目有70名外)的同时,也选出选举人,但凡鼓吹港独者则被割爱。
虽然港人提出的民主选举看似有些理由,但作为一个附属中国的特区是不应具备全面独立的地位。因此选举也不能过于乖离中央政策。中央最担心的是选出一个唱反调的特首和议员,岂不是天天吵个不停?
在此我们要分辨“独立”与“自治”是不同性质的政治框架,这样的诉求就有再行调整的必要。
对此,若港民代表与港府能寻求较为完美的选举制度,也不是不可能的。
既然这是一国两制的基本体制,也就先厘清选举法才来化解对抗之心。
2)收回形容示威为“暴动”定性(指612日的事件)也不是很困难。问题是示威者有必要收手,否则香港肯定栽倒在示威者手上。
3)成立调委会,调查警民冲突的因由。这个委员会也不是非设立不可,而是在整个过程中,因为双方过于摩肩擦掌,才爆发冲突。而且有些地方,如机场、地铁、立法会和警署倒是不应被破坏的。
只要双方划定范围,进行“造反有理,示威有序及诉求和平”,自然会使局面缓和下来。
4)释放被捕的示威者,自然也包括撤消提控。这可以在谈商的过程中对将来的行为作出有条件的承诺,而不是动辄砸物伤人,香港的警察也够被动的了。为什么要向他们挑衅?
5)撤回“逃犯条例”的修订也可以进行商议。这主要是因为今年2月有一对香港情侣在台湾旅游时,其中女方客死异乡,但又碍于无引渡条例而不能将嫌犯送回台湾受审。
这种对“犯罪”的条例的修改本来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但关键在于港人担心此例一开,变成随时有可能被押回大陆受审,也就出现反送中的强烈运动。
既然在2003年有50万港人大游行反对23条国安法,那么在2019年反对修立法也是同出一辙。但作为一个国家的子民如不受法律约束,任由其越轨和作奸犯科,岂不是陷无政府状态?
因此,坐下来寻求一个双方可接受的修改方案是当务之急。毕竟香港既已回归,就不能成为反华反共基地,也不能成为滋长和培养反华的温床。
一句话,爱国惜民的国民意识是最起码的公民责任与义务。若官民能达共识,则林郑月娥下不下台和所谓的“光复香港、时代革命”已没甚意义了。
刊登于2019年9月5日《东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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