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行动党于3月19日的全国代表大会上,通过对党章的修改,其中最显着的是将“建立一个民主社会主义之社会”改为“在马来西亚“建立社会民主制度””。党秘书长林冠英的解释是﹕“有关修改并不代表该党放弃其主义或斗争,只是要纳入比较现代化的字眼。我们是中间偏左,而不是极左。这并没有偏离社会主义的定位。”
就民主行动党的前身人民行动党来,李光耀还加上“非共民主社会主义”。这就是说,这个政党的历史从一开始就是非共的组织,也参加了国际民主社会主义的活动。
当新加坡在1963年加入马来西亚联邦时,李光耀就把他的党和理念引进马来西亚,且参加1964年的大选,结果只有一人中选国会议员。他就是人民行动党的创党人之一的蒂凡那(蒂凡那在1969年“513”事件前返回新加坡,在80年代出任新加坡总统,后因故被停职,在2005年逝世。)
当1965年新加坡退出马来西亚成为独立国时,人民行动党也跟着撤离,剩下蒂凡那及其马来西亚同志不得不另注册民主行动党(在1966年成立)。这意味着两党不再有直接的关系,但一直被认为藕断丝连,直到蒂凡那离开后,才比较各表一枝。
虽然如此,在六七十年代,民主行动党仍然被有意或无意视为与人民行动党的“同路人”,虽然党领导人已从蒂凡那过渡到林吉祥时代。举例来说,范俊登(党的副秘书长)在70年代向林吉祥发难,就是不满后者在国际论坛偏向新加坡。到了80年代,林吉祥经过第二度被扣留后,比较透彻领悟两党间的差异,尤其是属于不同的国家,已经不能相提并论了,因而也认同范俊登的观点,对内安令有异议。范俊登后来的归队又说明他们之间已消除歧见。
从70年代到千禧年的降临,整整30年的光景,人们都把民主行动党与林吉祥划上等号。其中的党内分化和矛盾乃至斗争也使到民主行动党在人事上有了很大的变化。唯一不变的是林吉祥是硕果仅存的仍在政坛上具有影响力的人。
我提起这件事是要说明民主行动党不论有没有修改党章已不是重要的事。也因为这样,林吉祥主政的年代,根本无需触动党章,只要挥动他的一双手和火箭标志,人们就知道那是反对党的代名词。这意味着,选民投票给行动党是因为希望有反对的声音在国会响起,以彰显民主的意义,而不在乎它是不是社会主义政党。
因此今天林冠英挑动党章,去社会主义化字眼,除了说明新领导人有新作风外,在人民看来也没有什么改变。从林冠英的讲话中亦证诸此点。
再有一点是所谓的“马来西亚人优先”,虽说这是“马来西亚人的马来西亚”的斗争的延续(林冠英语),但其含意是较为模糊的,不像是一个政治口号,也缺乏“政治斗争”的内涵,感觉起来也似乎感觉不出味道。与其说是“新瓶装旧酒”,不如说是一瓶矿泉水那样的平淡与自然。
无论如何,林冠英还是与林吉祥有些不同的。它的不同点在于林冠英比较偏向与其它政党的合作与调和,不希望孤军作战,也不再如同过去那样的在反对党中“一党独大”(即意先消灭其它反对党来突出行动党即是反对党的地位),而是要在种族和宗教的困扰中厘出一个新局面,因为他不愿看到行动党不再有另一个40年。当然更为重要的是,他希望在他领导下的行动党,不会是永远的反对党,而是有朝一日也被纳入政治主流中。也许为了这个愿景,林冠英也像民政党一样,把温和社会主义字眼去掉了,在他看来,这个字眼不具现代化和流行了?
简介
- Cheah See Kian(谢诗坚)
- 资深报人,著名时评政论家,厦门大学文学博士。先后出版十余本著作,包括《马来西亚华人政治思潮演变》、《巫统政治风暴》、《林苍佑评传》、《柬埔寨的悲剧》,《以巴千年恩怨》、《槟城华人两百年》及《伍连德医生评传》等著作。 目前担任马来西亚一带一路研究中心主席、马来西亚中国客家总商会会长及中天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
31.3.06
27.3.06
叶新田与董事会主权
叶新田自从于去年当选董总主席以来,就面对一波又一波的挑战。先是数理科英化的抗争,继之是董事会主权的抗争。这一路走来极不容易。
也真的是不容易,自从于70年代在甲洞反迫迁被拘捕之后,叶新田就是一个面对抗争的人物。他当时是甲洞五区反迫迁联合委员会的秘书,与主席萧海金及其它人士在1970年底暂失去自由。
根据辜瑞荣编著《内安法令四十年》一书中这样说﹕1969年杪,吉隆坡甲洞木屋居民面对逼遷,木屋居民因此成立“甲洞五区反迫迁联合委员会”,与发展商及当局谈判,要求合理的赔偿和安顿。正当委员会与发展商谈判时,警察总部于1970年11月29日进行逮捕11人。不过,居民的团结最终使这场斗争获得解决,也得到合理的赔偿及安顿。
由此看来,叶新田是在贫穷的环境中成长起来的,而后靠自身的拼博,经过卅多年的奋战,终于被推向前台,成为领导华教的第一把手。他的出身显然与过去的董总主席有所不同,例如我们熟悉的胡万铎、林晃升及郭全强,都是较有来头和有身家的人物。如今物换星移,轮到他粉抹登场,坐上这张烫椅子,也因此一下子成为新闻人物。
我们就拿最近闹得满城议论纷纷的董校风波来说,其中一个导因据说是叶新田一句“为虎作伥”引致反击,结果风波越闹越大,形成一个对立面。幸好双方都能克制和冷静下来,又回到桌圆会议,总算雨后出现转机。
不过,整个问题的症结尚未解开,因为问题也出在董事会主权上。有人说应向政府争取;有人说向校长拿回来;又有人说本来就有主权,没有所谓拿不拿回来的。
在这方面,我注意到叶新田有一句话是令人有些不明的,那就是他促请华小董事尽快向教育部申请注册,以获取一份证明书。但他没有进一步告诉我们该如何申请,由谁申请而又是一份怎样的证明书?
以我个人的经验而言,如果成为一间华小的董事会成员,应是通过赞助人大会选出的。我所指的是传统的董事会,也就是一般上我们理解的大董事会。这个组织原本是向公司注册或社团注册的,理应向这两个局的其中一个报备,也就是集体名单上呈的,与教育部无关。
因此我又推算叶新田所指的是,在1962年改制后在教育法令条例下(1957年)设置的“学监会”(又被称为董事会),也只有这类的成员才需要向教育部申请以成为合法的成员。但它存在一个争议是﹕“学监会”是教育条例下的产物,“入选”的成员都是由校长(校长是学监会的当然秘书)一手处理申请手续,而叶新田所说的向教育部申请,是否意味着个人可直接到教育部申报?还是通过校长处理?
这类的“学监会”,我们又称为小董事会,以有别于大董事会。它的组织是不需另行申请注册,是否具有法人地位,也真的要劳动董总进行调查和研究。
这里也因此出现一个问题﹕在大董事会存在的当儿,小董事会又存在,董总是接受大的还是小的,或是两者都可以?按照我们的理解,若有大董事会存在,应是接受大的;若无大董事会,一般就以学监会当成董事会来代表。
就我本身而言,我是两间华小的大董事会成员。由大董事会以赞助人的身份推举进入“学监会”。换句话说,一间学校就存在两个“董事会”。
在小学校长的眼中,大董事会的事务由这个组织的人处理,与他没有直接关系,而小董事会(学监会)就是他的责任,因为他是当然秘书。
当我进入“学监会”时,校长就向我拿个人资料,说是呈入教育部申请,大概需要半年的时间,其中要经过相关部门的过泸,及后才被通知已被接纳。
在这种情形下,我们的做法是以大董事会为准,而学监会是学校内的另一个组织,不能当成董事会,否则就是“双胞胎”。因为学校要用到钱或进行筹款,就得由大董事会操办,而大董事会因为已有法人地位,又是“校主”,也自然有其主权。至于学监会是否与大董事会抢“主权”,那就因校而异,因人而异了。
今天闹成董校对董事会主权有不同的诠释,就是因为我们被大小董事会的组织和功能混淆了,因此我是十分赞成叶新田要开展醒觉运动的。
还有一件事不得不提的,那就是在学监会内,只有三个执行职务,即主席、秘书(校长)和财政,其余皆为委员,而没有所谓副主席或总务之职,不信可问校长。
至于我们看到一间华小有这么多人成为董事,又有多个职称,如果不是指大董事会,就是为筹款而在学监会的基础上自我扩大的组织,也许没有进行注册,不具法人地位。
对此,叶新田若能带头清理这搞不清的局面还董事会原貌,就能显示董事会的权威,直接向公司或社团注册,而无需向教育部申请。不知这样子说,叶主席以为然否?
也真的是不容易,自从于70年代在甲洞反迫迁被拘捕之后,叶新田就是一个面对抗争的人物。他当时是甲洞五区反迫迁联合委员会的秘书,与主席萧海金及其它人士在1970年底暂失去自由。
根据辜瑞荣编著《内安法令四十年》一书中这样说﹕1969年杪,吉隆坡甲洞木屋居民面对逼遷,木屋居民因此成立“甲洞五区反迫迁联合委员会”,与发展商及当局谈判,要求合理的赔偿和安顿。正当委员会与发展商谈判时,警察总部于1970年11月29日进行逮捕11人。不过,居民的团结最终使这场斗争获得解决,也得到合理的赔偿及安顿。
由此看来,叶新田是在贫穷的环境中成长起来的,而后靠自身的拼博,经过卅多年的奋战,终于被推向前台,成为领导华教的第一把手。他的出身显然与过去的董总主席有所不同,例如我们熟悉的胡万铎、林晃升及郭全强,都是较有来头和有身家的人物。如今物换星移,轮到他粉抹登场,坐上这张烫椅子,也因此一下子成为新闻人物。
我们就拿最近闹得满城议论纷纷的董校风波来说,其中一个导因据说是叶新田一句“为虎作伥”引致反击,结果风波越闹越大,形成一个对立面。幸好双方都能克制和冷静下来,又回到桌圆会议,总算雨后出现转机。
不过,整个问题的症结尚未解开,因为问题也出在董事会主权上。有人说应向政府争取;有人说向校长拿回来;又有人说本来就有主权,没有所谓拿不拿回来的。
在这方面,我注意到叶新田有一句话是令人有些不明的,那就是他促请华小董事尽快向教育部申请注册,以获取一份证明书。但他没有进一步告诉我们该如何申请,由谁申请而又是一份怎样的证明书?
以我个人的经验而言,如果成为一间华小的董事会成员,应是通过赞助人大会选出的。我所指的是传统的董事会,也就是一般上我们理解的大董事会。这个组织原本是向公司注册或社团注册的,理应向这两个局的其中一个报备,也就是集体名单上呈的,与教育部无关。
因此我又推算叶新田所指的是,在1962年改制后在教育法令条例下(1957年)设置的“学监会”(又被称为董事会),也只有这类的成员才需要向教育部申请以成为合法的成员。但它存在一个争议是﹕“学监会”是教育条例下的产物,“入选”的成员都是由校长(校长是学监会的当然秘书)一手处理申请手续,而叶新田所说的向教育部申请,是否意味着个人可直接到教育部申报?还是通过校长处理?
这类的“学监会”,我们又称为小董事会,以有别于大董事会。它的组织是不需另行申请注册,是否具有法人地位,也真的要劳动董总进行调查和研究。
这里也因此出现一个问题﹕在大董事会存在的当儿,小董事会又存在,董总是接受大的还是小的,或是两者都可以?按照我们的理解,若有大董事会存在,应是接受大的;若无大董事会,一般就以学监会当成董事会来代表。
就我本身而言,我是两间华小的大董事会成员。由大董事会以赞助人的身份推举进入“学监会”。换句话说,一间学校就存在两个“董事会”。
在小学校长的眼中,大董事会的事务由这个组织的人处理,与他没有直接关系,而小董事会(学监会)就是他的责任,因为他是当然秘书。
当我进入“学监会”时,校长就向我拿个人资料,说是呈入教育部申请,大概需要半年的时间,其中要经过相关部门的过泸,及后才被通知已被接纳。
在这种情形下,我们的做法是以大董事会为准,而学监会是学校内的另一个组织,不能当成董事会,否则就是“双胞胎”。因为学校要用到钱或进行筹款,就得由大董事会操办,而大董事会因为已有法人地位,又是“校主”,也自然有其主权。至于学监会是否与大董事会抢“主权”,那就因校而异,因人而异了。
今天闹成董校对董事会主权有不同的诠释,就是因为我们被大小董事会的组织和功能混淆了,因此我是十分赞成叶新田要开展醒觉运动的。
还有一件事不得不提的,那就是在学监会内,只有三个执行职务,即主席、秘书(校长)和财政,其余皆为委员,而没有所谓副主席或总务之职,不信可问校长。
至于我们看到一间华小有这么多人成为董事,又有多个职称,如果不是指大董事会,就是为筹款而在学监会的基础上自我扩大的组织,也许没有进行注册,不具法人地位。
对此,叶新田若能带头清理这搞不清的局面还董事会原貌,就能显示董事会的权威,直接向公司或社团注册,而无需向教育部申请。不知这样子说,叶主席以为然否?
26.3.06
正视新中事件的教训
威省峇东埔新中华文小学经过一场狂风暴雨式的抗争后,似乎已告尘埃落定,理由是发展商与学校的官司案尚在纠缠之际,又节外生枝发生发展商与承建商讨债的官司。这种案中案也给了新中喘息的机会,而有了时间快马加鞭兴建新校舍。如无意外,新校舍将会在今年八九月间完成和启用。这就是说,因为官司的一波三折,也造成迁校在众人的热心支持下有望“如期完成”。
不过,从新中的事件中也暴露了华校机制的不健全。董事会无法形成一个权威力量解决问题,最后劳动到政府的介入才见转机。这说明了华校的长期生存隐藏危机。我们可以从下列两方面来探讨华文小学的弱点﹕
我碰巧从旧报章意外地阅及在1959年时,雪州董总在经过争取后,原来已对华文小学的董事会的改变给予折衷性的接纳(参阅1959年8月8日星洲日报),也即是根据1957年教育法令的条文,情非得已的同意一份所谓的“标准型华文小学董事会章程”以换取成国民型华文小学地位(1958年改制成为全津贴学校)的条件之一。
这其中规定董事会是由五方面组成,共15人,不是直接由赞助人选出,只设主席、秘书(校长兼任)及财政三职,余者皆为委员(董事)。由此来看,从1957年开始,政府已着手将华小的董事会改变,而向教育部备案。有些学校为避免与原来的董事会“重叠”,将之称之为“学监会(在当时称之为Board of Managers,后来又改称为Board of Governors)。
当时一家华文报的社论指出,华小董事会已告变质,但未引起重视。
在这之后,这个标准型董事会充份发挥作用,也有的称之为学监会。于是有些学校出现两个董事会并存(称之为大小董事会);有的则索性用学监会取代董事会,即只存在标准型华小董事会。
如果没有发生新中风波,我们都没有注意到学监会与董事会是有异的。其中的争议点是用学监会组成的标准型董事会是否具有法人的地位?它只有委员(董事)而没有会员(赞助人)的组织,只是用教育局登记可否直接接收政府献地?有人建议用信托人代表董事会接受土地,又担心若组织与法律条文不理清楚,以后会衍生问题。据知槟州政府已在进行将土地割给新中董事会选出的“信托人”的名下,而他们三人就是董事会的信理员,但同时也要求具有明确的法律条文。正如许多社团都是选出信理员来代管土地或产业权,但决定权在社团的会员大会。这之中的一个混淆就是谁才是标型华小董事会的会员?
校产问题又是另一个争议。在改制前是由传统的董事会选出信理员代管校地,因此在改制后,大董事会在将学校交由政府接管后,并未献出校产,也就成为校主。但又有许多学校的董事会(槟州50间华小校产属董事会,另40间属教会、庙宇、乡会或私人土地)并不是真正的地主,而只是校主。
正如新中事件就出现私人土地转手而新发展商要发展时被迫迁的窘境(因为没有土地权,标准型的华小董事会的权限又不明朗,且人少力薄,抗争乏力。如果不是州政府及华基政党和华社及时力挽狂澜,后果可想而知)。还有槟城的明德正校也面对同样的情况。
虽然马华与民政调查已知全国华小的土地权实况,但涉及法律问题(马来西亚是实行土地私有制的国家),政党又如何将之归于学校的董事会?
在过去我们都以为学校是“公共产业”,地主是不会索回的,但新中事件教我们知道法律不是这样来解读的,地主和校主是有分别的。
我们真的希望华基政党能解决这历史遗留的问题,劝服有关地主签下协议书,或捐赠或便宜卖出,让有关学校“永久性”地竖立在原来的土地上,直到学校自行搬迁为止。不过这又是极难办到的事。
由新中事件再衍生这些日子的食堂及贩卖部主权之争,反映出华小难题不少,都是有历史因素造成的,包括接受华小董事会改组。这也是为什么我们须要厘清董事会的性质和结构及权限,并给予必要的矫正。否则一拖再拖也徒使问题更加恶化,焉能掉以轻心!
不过,从新中的事件中也暴露了华校机制的不健全。董事会无法形成一个权威力量解决问题,最后劳动到政府的介入才见转机。这说明了华校的长期生存隐藏危机。我们可以从下列两方面来探讨华文小学的弱点﹕
我碰巧从旧报章意外地阅及在1959年时,雪州董总在经过争取后,原来已对华文小学的董事会的改变给予折衷性的接纳(参阅1959年8月8日星洲日报),也即是根据1957年教育法令的条文,情非得已的同意一份所谓的“标准型华文小学董事会章程”以换取成国民型华文小学地位(1958年改制成为全津贴学校)的条件之一。
这其中规定董事会是由五方面组成,共15人,不是直接由赞助人选出,只设主席、秘书(校长兼任)及财政三职,余者皆为委员(董事)。由此来看,从1957年开始,政府已着手将华小的董事会改变,而向教育部备案。有些学校为避免与原来的董事会“重叠”,将之称之为“学监会(在当时称之为Board of Managers,后来又改称为Board of Governors)。
当时一家华文报的社论指出,华小董事会已告变质,但未引起重视。
在这之后,这个标准型董事会充份发挥作用,也有的称之为学监会。于是有些学校出现两个董事会并存(称之为大小董事会);有的则索性用学监会取代董事会,即只存在标准型华小董事会。
如果没有发生新中风波,我们都没有注意到学监会与董事会是有异的。其中的争议点是用学监会组成的标准型董事会是否具有法人的地位?它只有委员(董事)而没有会员(赞助人)的组织,只是用教育局登记可否直接接收政府献地?有人建议用信托人代表董事会接受土地,又担心若组织与法律条文不理清楚,以后会衍生问题。据知槟州政府已在进行将土地割给新中董事会选出的“信托人”的名下,而他们三人就是董事会的信理员,但同时也要求具有明确的法律条文。正如许多社团都是选出信理员来代管土地或产业权,但决定权在社团的会员大会。这之中的一个混淆就是谁才是标型华小董事会的会员?
校产问题又是另一个争议。在改制前是由传统的董事会选出信理员代管校地,因此在改制后,大董事会在将学校交由政府接管后,并未献出校产,也就成为校主。但又有许多学校的董事会(槟州50间华小校产属董事会,另40间属教会、庙宇、乡会或私人土地)并不是真正的地主,而只是校主。
正如新中事件就出现私人土地转手而新发展商要发展时被迫迁的窘境(因为没有土地权,标准型的华小董事会的权限又不明朗,且人少力薄,抗争乏力。如果不是州政府及华基政党和华社及时力挽狂澜,后果可想而知)。还有槟城的明德正校也面对同样的情况。
虽然马华与民政调查已知全国华小的土地权实况,但涉及法律问题(马来西亚是实行土地私有制的国家),政党又如何将之归于学校的董事会?
在过去我们都以为学校是“公共产业”,地主是不会索回的,但新中事件教我们知道法律不是这样来解读的,地主和校主是有分别的。
我们真的希望华基政党能解决这历史遗留的问题,劝服有关地主签下协议书,或捐赠或便宜卖出,让有关学校“永久性”地竖立在原来的土地上,直到学校自行搬迁为止。不过这又是极难办到的事。
由新中事件再衍生这些日子的食堂及贩卖部主权之争,反映出华小难题不少,都是有历史因素造成的,包括接受华小董事会改组。这也是为什么我们须要厘清董事会的性质和结构及权限,并给予必要的矫正。否则一拖再拖也徒使问题更加恶化,焉能掉以轻心!
20.3.06
魯迅孫子“大逆不道”?
(北京青年報)在12月1日有以下這樣的新聞報導:魯迅的長孫周令飛對申請《魯迅酒》註冊商標的爭議有了轉機。在2001年被國家工商總局駁回申請後,心有不甘,又提出要求復審。不久前他接到通知其復審將會受理。
現任上海魯迅文化發展中心主任的周令飛說,如果復審未獲通過,他準備向法院提出行政訴訟。這就是說,如果當局再駁回他的復審,他將與政府打官司。《新聞晨報》也有類似的報導(兩則新聞由《聯合早報》轉載)。
讀完這段新聞,不僅令人感到納悶和不解,也對周令飛的財迷心竅痛心疾首。不是我們反對魯迅的後人經商,而是我們認為他的行為已貶低和辱侮了魯迅的形象。
周令飛是周海嬰的兒子,而周海嬰是魯迅(周樹人)的兒子。換句話說,作為魯迅的孫子周令飛的行為是令人不齒的,因為他把他的祖父的名字當成《商品和搖錢樹》,以為魯迅是他們家族的《私產》和《專利品》,因此振振有詞要《討回公道》。
工商總局商標局是根據《商標法》第八條第9項及第十七條的規定,駁回了周令飛的申請,理由是:魯迅是中國的傑出思想家、革命家,禁止將其名字用於商業活動,並提醒申請人“要注意其社會影響”。
但周令飛不服氣。他這樣說:“我們把魯迅的許多遺物都捐給了國家和人民,但是我們沒有把“魯迅”兩個字捐給任何人,它是屬於我們的唯一遺產”。
他質問,“魯迅酒”已在日本和台灣成功注冊為酒類商標,為何中國卻諸多為難?
從表面上來看,周令飛有“正當的理由”將其祖父的名字乃至肖像作為商標進行商業活動,但從中國的革命歷史來看,魯迅是被毛澤東圈定為中國文化巨人,推動了革命文學和無產階級文學的進展,其形象已是根深蒂固,且已成為中國歷史的偉人之一,魯迅的所有已經不再屬於其家族的“私產”。
生於1881年,歿於1936年的魯迅,在中國抗日時期,曾是“革命聖地”延安的一盞“文化明燈”,且在1938年成立了“魯迅藝術學院”(由毛澤東成立)。毛澤東頌揚魯迅是“文化新軍的最偉大和最英勇的旗手”;“魯迅是在文化戰線上,代表全民族的大多數”;“魯迅的方向是中華民族新文化的方向”。(參閱“毛澤東選集”)
在確定魯迅是中國當代文化第一人的地位後,魯迅已成為中華民族新文化的象徵,已是屬於左派文化的代表人物。正如毛澤東領導中國革命成功後,他已經是屬於中國人民和國家的“資產”,不再屬於其家族的“遺產”。
在1966年掀起的“文化大革命”中,毛澤東和魯迅分別是政治與文化上的兩面旗幟。雖然在1976年文革結束並在後來被徹底批判,魯迅才從「文化神壇」退了下來,但他和毛澤東一樣,依然是中國一代風雲人物。既然他們已是“國有化”,周令飛就不具備條件來“奪回”魯迅這個公有財產。
我在兩年前曾到過紹興,也參觀過魯迅的故居。紹興酒卻是到處都是,味道也相當可口,但紹興酒不屬於專利品,有各種各樣的商標,不過未聞到魯迅被商業化的味道。
如果毛澤東在後期成為商品被經濟化,其肖像與紀念品大行其道,那是因為他有這樣的魅力,不是毛澤東家族搞出來的專業品大家都可“分享。”。同樣的,如果“魯迅”肖像也在市場經濟中被用來當商品,那是有人在紀念魯迅。這與周令飛要注冊魯迅為商標是兩碼事。
再說,即使中國法令放寬,讓“魯迅酒”被注冊成功,也難保沒有“沖貨”。中國著名的“茅台酒”與“五糧液”還不是照樣有膺品魚目混珠。周令飛能保證沒有冒牌貨出現嗎?
我們認為注冊已沒多大意義,而且也犯“眾怒”,周令飛又何必多此一舉惹“公憤”?再說魯迅一生最討厭市儈和用金錢衡量地位的人。他一生在文學和文化上貢獻良多,將其名字商品化,只有帶來負面的影響。魯迅若地下有知,也會大罵周令飛是不屑的子孫。所以周令飛不該拿爹爹的名字來發財,這是大逆不道的。
現任上海魯迅文化發展中心主任的周令飛說,如果復審未獲通過,他準備向法院提出行政訴訟。這就是說,如果當局再駁回他的復審,他將與政府打官司。《新聞晨報》也有類似的報導(兩則新聞由《聯合早報》轉載)。
讀完這段新聞,不僅令人感到納悶和不解,也對周令飛的財迷心竅痛心疾首。不是我們反對魯迅的後人經商,而是我們認為他的行為已貶低和辱侮了魯迅的形象。
周令飛是周海嬰的兒子,而周海嬰是魯迅(周樹人)的兒子。換句話說,作為魯迅的孫子周令飛的行為是令人不齒的,因為他把他的祖父的名字當成《商品和搖錢樹》,以為魯迅是他們家族的《私產》和《專利品》,因此振振有詞要《討回公道》。
工商總局商標局是根據《商標法》第八條第9項及第十七條的規定,駁回了周令飛的申請,理由是:魯迅是中國的傑出思想家、革命家,禁止將其名字用於商業活動,並提醒申請人“要注意其社會影響”。
但周令飛不服氣。他這樣說:“我們把魯迅的許多遺物都捐給了國家和人民,但是我們沒有把“魯迅”兩個字捐給任何人,它是屬於我們的唯一遺產”。
他質問,“魯迅酒”已在日本和台灣成功注冊為酒類商標,為何中國卻諸多為難?
從表面上來看,周令飛有“正當的理由”將其祖父的名字乃至肖像作為商標進行商業活動,但從中國的革命歷史來看,魯迅是被毛澤東圈定為中國文化巨人,推動了革命文學和無產階級文學的進展,其形象已是根深蒂固,且已成為中國歷史的偉人之一,魯迅的所有已經不再屬於其家族的“私產”。
生於1881年,歿於1936年的魯迅,在中國抗日時期,曾是“革命聖地”延安的一盞“文化明燈”,且在1938年成立了“魯迅藝術學院”(由毛澤東成立)。毛澤東頌揚魯迅是“文化新軍的最偉大和最英勇的旗手”;“魯迅是在文化戰線上,代表全民族的大多數”;“魯迅的方向是中華民族新文化的方向”。(參閱“毛澤東選集”)
在確定魯迅是中國當代文化第一人的地位後,魯迅已成為中華民族新文化的象徵,已是屬於左派文化的代表人物。正如毛澤東領導中國革命成功後,他已經是屬於中國人民和國家的“資產”,不再屬於其家族的“遺產”。
在1966年掀起的“文化大革命”中,毛澤東和魯迅分別是政治與文化上的兩面旗幟。雖然在1976年文革結束並在後來被徹底批判,魯迅才從「文化神壇」退了下來,但他和毛澤東一樣,依然是中國一代風雲人物。既然他們已是“國有化”,周令飛就不具備條件來“奪回”魯迅這個公有財產。
我在兩年前曾到過紹興,也參觀過魯迅的故居。紹興酒卻是到處都是,味道也相當可口,但紹興酒不屬於專利品,有各種各樣的商標,不過未聞到魯迅被商業化的味道。
如果毛澤東在後期成為商品被經濟化,其肖像與紀念品大行其道,那是因為他有這樣的魅力,不是毛澤東家族搞出來的專業品大家都可“分享。”。同樣的,如果“魯迅”肖像也在市場經濟中被用來當商品,那是有人在紀念魯迅。這與周令飛要注冊魯迅為商標是兩碼事。
再說,即使中國法令放寬,讓“魯迅酒”被注冊成功,也難保沒有“沖貨”。中國著名的“茅台酒”與“五糧液”還不是照樣有膺品魚目混珠。周令飛能保證沒有冒牌貨出現嗎?
我們認為注冊已沒多大意義,而且也犯“眾怒”,周令飛又何必多此一舉惹“公憤”?再說魯迅一生最討厭市儈和用金錢衡量地位的人。他一生在文學和文化上貢獻良多,將其名字商品化,只有帶來負面的影響。魯迅若地下有知,也會大罵周令飛是不屑的子孫。所以周令飛不該拿爹爹的名字來發財,這是大逆不道的。
杨振宁与平路的“笔战”
杨振宁教授最近又再一次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不是因为他在科学上又有什么新成就,而是因为一篇散文式的评议文章引发他的“反击”,于是又成为一条“新闻”了。
平心而论,我是比较欣赏台湾作家平路的那一篇《浪漫不浪漫?》(刊在《亚洲周刊》)的文章。虽然她以杨振宁夫妇的“老夫少妻”作为主题来抒发她的思情,但并没有直接地给予责难,而是通过她的笔下展开了一般人都存有的疑惑和不解。其中一段这样写道﹕“真相是……老夫少妻怎么过日子?眼前飞着细小的蚊子,视网膜有破洞,膝盖头里飕飕地风湿刺骨,睡到夜晚有欲尿的感觉。”“当杨振宁碰到翁帆,老年人碰上青春的孤独,加起来,说不定正好是小说家马奎兹的题目﹕一百年的孤独。”“无从跨越的还有……两人之间两个甲子的时代,其中难以跨越的时代感。他的生命章节已经写到最后,而前面那些关键的章节,萧条异代不同时,她甚至尚没有出世,又怎样用超前的心智一起去重数、去缅怀、去相濡以沫?”
“即使两人偶有温馨的时光,不是昂扬,不是灿烂,像是站在晚霞的回光里,随处带着淡淡的哀愁,或许因为快乐而悲伤,或许因为悲伤而快乐……。”“问题是,谁会告诉我们这样的真相呢?”“我在意于它强化的仍是某种“迷思”,教导世俗男女、追求最传统的标的物。偏偏有人说他们充满勇气,这是混淆视听的说法。““而我所担心的尤其是,这浪漫的“迷思”将影响深远﹕它关系着女人继续把皮相青春当作本身 可欲与否的唯一标准。”
平路的文章虽然含蓄,但隐意浅白,让人容易透视她所要表白的是年龄相差那么一大段(82岁对28岁)怎能成为一个世俗的准绳而变成“浪漫情怀”的典型?
但是杨振宁夫妇不驳还好,一驳就出问题了。杨的文章这样说﹕我们没有孤独,只有快乐,我们认为我们的婚姻是“天作之合”,“不管平路怎么解说,在我们读来,她的文章中多处是在骂我们。我们是骂不倒的,可是她是否应该反省,应该道歉呢?”
平路回应杨振宁并没有弄明白她的疑问﹕“围绕着浪漫、虚实相间,其中有许多值得人们的思辩的问题,只是很无奈,顶尖的科学家不一定拥有普通读者对文字理解能力。”
同时,平路也不认为所谓的“上帝赐予的礼物”,可被当着沾沾自喜的“天作之合”,而是“礼物”有它的社会条件,礼物包装纸底下,原有一套男女性别所代表的交换价值,不是平空掉下。
就我的理解,平路是有揶揄的成份在内,但这也是很多人弄不明白的“迷思”:一个甚有成就的科学家,怎么没有想到外界的感受和评价并不是他说了就算或只要他喜欢就行了。因为他不是一个普通人,而是一个把自己交给“世界”的人。既然扬名在先,也就要懂得如何保持晚节。如果他是一个极普通的小人物,再怎么说,也没有人去理会。因此问题是﹕一个成名的大人物,有需要想想名声和气节是辅相成的。许多人想不通的正是堪可成为孙子的女人,怎么说成是“天作之合”?再者,即使杨振宁不信马克思主义,当他生活在社会主义的中国时,要讨共产党的媳妇时,怎么可以用“上帝的礼物”来形容他的另一半?这立了一个“走向唯心论的榜样”。
再者,身为一个科学家,应该知道“人不是铁打的”,生命总有尽头的一天,他还有多少的“青春”可以“浪漫的生活”?平路也正是用年龄的悬殊来探讨真实与虚像之间的差异。
我要补充的是﹕杨振宁在科学的成就上无疑是全世界华人的骄傲,令无数人称羡不已。从他的传记中也对他与逝世的妻子杜致礼的相敬如宾的生活印象犹深,可是怎么也没有想到他为他的晚年增添的异彩却引来无数异样的眼光。难怪包括平路在内用优美的文字来勾勒一个迷像,这是属于文学中的一种文字游戏,用来点醒当事人世俗的眼光存在着迷惑。
也许,在杨振宁人生的道路上,有两个迷思是外人解不开的。其一是为什么与他一起荣获诺贝尔奖的李政道后来与他“反目成仇”,如同陌生人,“老死不相往来”?
其二是为什么他把自己的黄昏之恋视为“个人的事”,不理外界的议论?他应该知道当一个人成为公众人物时,他的一切的一切已成为“公共财产”(包括个人生活),不能像小人物那样随心所欲。
也许百年之后,他的头上的光环会因这两个迷思而留下难以磨灭的瑕疵。
平心而论,我是比较欣赏台湾作家平路的那一篇《浪漫不浪漫?》(刊在《亚洲周刊》)的文章。虽然她以杨振宁夫妇的“老夫少妻”作为主题来抒发她的思情,但并没有直接地给予责难,而是通过她的笔下展开了一般人都存有的疑惑和不解。其中一段这样写道﹕“真相是……老夫少妻怎么过日子?眼前飞着细小的蚊子,视网膜有破洞,膝盖头里飕飕地风湿刺骨,睡到夜晚有欲尿的感觉。”“当杨振宁碰到翁帆,老年人碰上青春的孤独,加起来,说不定正好是小说家马奎兹的题目﹕一百年的孤独。”“无从跨越的还有……两人之间两个甲子的时代,其中难以跨越的时代感。他的生命章节已经写到最后,而前面那些关键的章节,萧条异代不同时,她甚至尚没有出世,又怎样用超前的心智一起去重数、去缅怀、去相濡以沫?”
“即使两人偶有温馨的时光,不是昂扬,不是灿烂,像是站在晚霞的回光里,随处带着淡淡的哀愁,或许因为快乐而悲伤,或许因为悲伤而快乐……。”“问题是,谁会告诉我们这样的真相呢?”“我在意于它强化的仍是某种“迷思”,教导世俗男女、追求最传统的标的物。偏偏有人说他们充满勇气,这是混淆视听的说法。““而我所担心的尤其是,这浪漫的“迷思”将影响深远﹕它关系着女人继续把皮相青春当作本身 可欲与否的唯一标准。”
平路的文章虽然含蓄,但隐意浅白,让人容易透视她所要表白的是年龄相差那么一大段(82岁对28岁)怎能成为一个世俗的准绳而变成“浪漫情怀”的典型?
但是杨振宁夫妇不驳还好,一驳就出问题了。杨的文章这样说﹕我们没有孤独,只有快乐,我们认为我们的婚姻是“天作之合”,“不管平路怎么解说,在我们读来,她的文章中多处是在骂我们。我们是骂不倒的,可是她是否应该反省,应该道歉呢?”
平路回应杨振宁并没有弄明白她的疑问﹕“围绕着浪漫、虚实相间,其中有许多值得人们的思辩的问题,只是很无奈,顶尖的科学家不一定拥有普通读者对文字理解能力。”
同时,平路也不认为所谓的“上帝赐予的礼物”,可被当着沾沾自喜的“天作之合”,而是“礼物”有它的社会条件,礼物包装纸底下,原有一套男女性别所代表的交换价值,不是平空掉下。
就我的理解,平路是有揶揄的成份在内,但这也是很多人弄不明白的“迷思”:一个甚有成就的科学家,怎么没有想到外界的感受和评价并不是他说了就算或只要他喜欢就行了。因为他不是一个普通人,而是一个把自己交给“世界”的人。既然扬名在先,也就要懂得如何保持晚节。如果他是一个极普通的小人物,再怎么说,也没有人去理会。因此问题是﹕一个成名的大人物,有需要想想名声和气节是辅相成的。许多人想不通的正是堪可成为孙子的女人,怎么说成是“天作之合”?再者,即使杨振宁不信马克思主义,当他生活在社会主义的中国时,要讨共产党的媳妇时,怎么可以用“上帝的礼物”来形容他的另一半?这立了一个“走向唯心论的榜样”。
再者,身为一个科学家,应该知道“人不是铁打的”,生命总有尽头的一天,他还有多少的“青春”可以“浪漫的生活”?平路也正是用年龄的悬殊来探讨真实与虚像之间的差异。
我要补充的是﹕杨振宁在科学的成就上无疑是全世界华人的骄傲,令无数人称羡不已。从他的传记中也对他与逝世的妻子杜致礼的相敬如宾的生活印象犹深,可是怎么也没有想到他为他的晚年增添的异彩却引来无数异样的眼光。难怪包括平路在内用优美的文字来勾勒一个迷像,这是属于文学中的一种文字游戏,用来点醒当事人世俗的眼光存在着迷惑。
也许,在杨振宁人生的道路上,有两个迷思是外人解不开的。其一是为什么与他一起荣获诺贝尔奖的李政道后来与他“反目成仇”,如同陌生人,“老死不相往来”?
其二是为什么他把自己的黄昏之恋视为“个人的事”,不理外界的议论?他应该知道当一个人成为公众人物时,他的一切的一切已成为“公共财产”(包括个人生活),不能像小人物那样随心所欲。
也许百年之后,他的头上的光环会因这两个迷思而留下难以磨灭的瑕疵。
19.3.06
拿督翁精神与巫统同在
在2月26日的那一天,柔佛巫统在峇都巴辖有一个大游行集会,用以纪念巫统创党人拿督翁惹花在60年前(1946年同一天)领导马来人抗议英殖民政府决意在马来亚推行新政宪,定名为“马来亚邦联”(Malayan Union)。首相阿都拉带头参与,目的是激励年青的一代劳记拿督翁的丰功伟绩。谢爱萍在其专栏中有提及这件事。我则从另一个角度切入拿督翁与巫统的关系。因为有了拿督翁的那一场对英国的强烈抗议,终于改写马来亚的历史而有了今日的局面。因此在巫统乃至马来人的眼中,不论拿督翁在后来因发生歧见离开巫统,他的灵魂和精神始终与巫统同在,他成了第一马来民族英雄。
无可否认的,巫统的策源地是在柔佛,在1946年1月3日,拿督翁先在柔佛推展了柔佛半岛马来人运动(Peninsular Malay Movement of Johore,简称PMMJ),目的是要迫使英国撤消“马来亚邦联”宪制,恢复原有的马来人的特别地位。接着他号召全体马来人出席于3月1日在吉隆坡举行的马来人团结大会。这个时候,拿督翁已经50岁。在同一年拿督翁由县长提升为柔佛州务大臣。
所谓的“马来亚邦联”是英国政府(工党执政)为克制马共势力在战后的坐大而急切抛出的一个新宪制,在没有提及马来人特权及各州苏丹地位下,由英国直接控制的马来亚,不但未获当时的左派政团热切认同,认为仍是殖民地产物,换汤不换药(马括马共,民主同盟党及马来国民党),而且也受到马来上层精英动员马来人群起反对。在拿督翁一马当先号召下,马来人不分党派与思想一连三天在吉隆坡集思广益,共有41个马来政团参加,包括马来国民党,议决成立马来民族统一机构(United Malay National Organisation,简称UMNO或巫统),即席委任五人小组起草章程,由拿督翁领导。就这样在同年5月11日催生了巫统,也塑造了拿督翁的权威。
起初在英国不让步下,拿督翁只好促请各州苏丹不要参君拟于4月1日推行成立的“马来亚邦联”仪式。在形势急转直下后,英国改弦易辙,转向与拿督翁及各州苏丹谈商新的政制。经过两年有余的推敲,一份新的宪制《马来亚联合邦协定》在三造(英国、巫统与苏丹)签署下于1948年2月1日生效。同年6月,英国宣布在马来亚实施紧急法令,并宣布马共为非法组织,进行打压和取缔。
《马来亚联合邦协定》确认了马来人的特别地位和各州苏丹的既有地位。这是马来亚联合邦宪法的滥觞。尽管在巫统成立后,左派的国民党在数月后退出且在1951年11月衍生了回教党,并没有影响巫统的政治地位。
不过,当拿督翁在1950年在巫统党内发难时,却曾使巫统一度陷入危机。主要是拿督翁坚持巫统开放门户,容纳非马来人的加入,但不被党内大多数党员所接受,愤而辞职获挽留。虽然如此,拿督翁仍然不放弃他的理念,在1951年8月再次辞职,另组马来亚独立党(1951年9月16日成立,较回教党早些成立)与巫统对峙。他的多元政策也吸引了其它种族的政党给予支持,包括马华的陈祯禄及急进党的林苍佑在内。但是不多久临危受命力保巫统不分裂的东姑阿都拉曼(取代拿督翁成为巫统主席)又把其它种族的政党拉回来。这事起于1952年的巫统与马华连手参加吉隆坡市议会选举打败了拿督翁的马来亚独立党的候选人,奠定了巫统马华合作的基础。《联盟》的成立由此而来,又于较后加入了国大党,形成三党结盟的组织(1974年联盟扩大,改名为国阵,也就是今日的执政党)。
在选举中失利的拿督翁并不气馁,因为在政治上他都是一个胜利者。从1951年开始,他就被英殖民政府委任成为内政部长,拥有行政上的某些特定权力,也是第一位入阁高职的马来精英。即便他离开巫统另组新党,且在1954年将马来亚独立党改名为国家党(Parti Negara)与巫统较量,他还是稳坐内阁中代表马来人的第一部长,一直到1955年独立前的普选失败。如果拿督翁不离开巫统,他肯定是这个新生国家的第一代领导人。
虽然失去部长和议员地位,拿督翁的顽强斗志又再参加1959年的大选,结果国家党只他一人中选国会议员,已无缘晋身统治阶层。1962年不幸病逝,人亡政息,拿督翁也结束他多姿多采的一生,并获得国葬礼遇,一切恩恩怨怨也就消失了。1971年当敦拉萨成为第二任首期和巫统主席时,他把拿督翁迎回巫统,让巫统重新树立其源头。直到今天,拿督翁在巫统的字典中,是它永远的第一民族英雄。
无可否认的,巫统的策源地是在柔佛,在1946年1月3日,拿督翁先在柔佛推展了柔佛半岛马来人运动(Peninsular Malay Movement of Johore,简称PMMJ),目的是要迫使英国撤消“马来亚邦联”宪制,恢复原有的马来人的特别地位。接着他号召全体马来人出席于3月1日在吉隆坡举行的马来人团结大会。这个时候,拿督翁已经50岁。在同一年拿督翁由县长提升为柔佛州务大臣。
所谓的“马来亚邦联”是英国政府(工党执政)为克制马共势力在战后的坐大而急切抛出的一个新宪制,在没有提及马来人特权及各州苏丹地位下,由英国直接控制的马来亚,不但未获当时的左派政团热切认同,认为仍是殖民地产物,换汤不换药(马括马共,民主同盟党及马来国民党),而且也受到马来上层精英动员马来人群起反对。在拿督翁一马当先号召下,马来人不分党派与思想一连三天在吉隆坡集思广益,共有41个马来政团参加,包括马来国民党,议决成立马来民族统一机构(United Malay National Organisation,简称UMNO或巫统),即席委任五人小组起草章程,由拿督翁领导。就这样在同年5月11日催生了巫统,也塑造了拿督翁的权威。
起初在英国不让步下,拿督翁只好促请各州苏丹不要参君拟于4月1日推行成立的“马来亚邦联”仪式。在形势急转直下后,英国改弦易辙,转向与拿督翁及各州苏丹谈商新的政制。经过两年有余的推敲,一份新的宪制《马来亚联合邦协定》在三造(英国、巫统与苏丹)签署下于1948年2月1日生效。同年6月,英国宣布在马来亚实施紧急法令,并宣布马共为非法组织,进行打压和取缔。
《马来亚联合邦协定》确认了马来人的特别地位和各州苏丹的既有地位。这是马来亚联合邦宪法的滥觞。尽管在巫统成立后,左派的国民党在数月后退出且在1951年11月衍生了回教党,并没有影响巫统的政治地位。
不过,当拿督翁在1950年在巫统党内发难时,却曾使巫统一度陷入危机。主要是拿督翁坚持巫统开放门户,容纳非马来人的加入,但不被党内大多数党员所接受,愤而辞职获挽留。虽然如此,拿督翁仍然不放弃他的理念,在1951年8月再次辞职,另组马来亚独立党(1951年9月16日成立,较回教党早些成立)与巫统对峙。他的多元政策也吸引了其它种族的政党给予支持,包括马华的陈祯禄及急进党的林苍佑在内。但是不多久临危受命力保巫统不分裂的东姑阿都拉曼(取代拿督翁成为巫统主席)又把其它种族的政党拉回来。这事起于1952年的巫统与马华连手参加吉隆坡市议会选举打败了拿督翁的马来亚独立党的候选人,奠定了巫统马华合作的基础。《联盟》的成立由此而来,又于较后加入了国大党,形成三党结盟的组织(1974年联盟扩大,改名为国阵,也就是今日的执政党)。
在选举中失利的拿督翁并不气馁,因为在政治上他都是一个胜利者。从1951年开始,他就被英殖民政府委任成为内政部长,拥有行政上的某些特定权力,也是第一位入阁高职的马来精英。即便他离开巫统另组新党,且在1954年将马来亚独立党改名为国家党(Parti Negara)与巫统较量,他还是稳坐内阁中代表马来人的第一部长,一直到1955年独立前的普选失败。如果拿督翁不离开巫统,他肯定是这个新生国家的第一代领导人。
虽然失去部长和议员地位,拿督翁的顽强斗志又再参加1959年的大选,结果国家党只他一人中选国会议员,已无缘晋身统治阶层。1962年不幸病逝,人亡政息,拿督翁也结束他多姿多采的一生,并获得国葬礼遇,一切恩恩怨怨也就消失了。1971年当敦拉萨成为第二任首期和巫统主席时,他把拿督翁迎回巫统,让巫统重新树立其源头。直到今天,拿督翁在巫统的字典中,是它永远的第一民族英雄。
16.3.06
废统敲山震虎.历史又再轮转 中台对峙与美朝抗争
从表面上看,陈水扁于2月28日正式宣布“终止”国统会及国统纲领不过是一场文字游戏,其实它所隐藏的议程则是昭然若揭的,为“台独”(至少在声势上)搬走一个碍眼的大石头。
为什么陈水扁选择在这个时候单挑此课题?这是有国际背景作为他的支撑点。其一是﹕美国正在担心中国的和平崛起会成为另一个苏联,而与美国掌控世界分庭抗礼。美国国家情报局长内格罗特也是在同一天提出警告,中国军事及经济稳健扩张,最终可能取得与美国势均力敌的超级强权地位。中国正强力追求武器系统现代化。与时同时,美国国防情报局长梅普尔斯也指出,中国的军事扩张,可能已经超越防卫国家安全所需。
其二是朝鲜核武器的六方谈判一直未能取得实质上的进展,前美国总统克林顿的夫人希拉利参议员更指说中国已“外包”了朝核谈判。言下之意,美国已失去主动权和决定权。
在布斯总统的眼中,朝鲜是被他列为“邪恶轴心”的三个国家之一(另两个是伊朗和伊拉克,后者已被美国藉打恐为名而掀起一场战争,一举推翻萨达姆政权;前者正处于胶着状态,随时有冲突的可能),但因为有中国的护航和朝鲜战争的教训,美国不得不克制,又不得不想方设法从另一个突破口扯住中国的后脚,最好能挑动中国神经腺而又不引起国际紧张。
其三是自从前年底陈水扁的民进党在立法议院选举未过半数失利后,又于去年底的县市长选举中再次受重挫,浮现了马英九“蓝天”的时代,这使到在2004年总统选举仅以少数票蝉联的陈水扁声望不断下跌,不利舆论排山倒海而来,尤其是在台湾以外的国际社会,已不看好陈水扁的民进党有望在2008年的总统选举再度主政,因而选择再战“舆论”。
在这三个前提下,陈水扁正好利用美国要克制中国太快成长的趋势,中日关系陷入低潮之际来一个回马枪,干脆把国统会废掉,看看中国能有什么大动作。他所持的理据是终止“无用的机制”,并不是改变现状,既不使美国陷入难堪,也就容易取得美国的“谅解”与“默许”。
美国在这方面的回应是模棱两可的,在一边促请两岸对话消除歧见又在另一边与台湾对“终止”(Cease)的字眼达成共识。国务院副发言人埃雷利更避重就轻地说﹕“陈水扁并没有废除国统会,只是“冻结”了国统会。美国不认为现状有任何的改变。”
中国方面的反应是迅速和极为愤慨的。胡锦涛认为这是走向“台独”的危险的一步;而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刘健超促请美国正视陈水扁走向台独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共同维护中美关系及台海和平稳定的大局。
这一下子,陈水扁的一个动作又牵动了中美关系和世界局势的走向。虽然没有证据显示美国蓄意推动陈水扁“终止”国统会,但有迹象显示美国不反对陈水扁给中国一点颜色看,以牵制中国的发展脚步。
究竟什么是“国统会”和“国统纲领”?为什么它在中国的眼中是严重的挑衅?而它实质上只是一份“历史文件”。正是这份“历史文件”存在的重要性,所以才引发中国格外关注陈水扁的一而再,再而三的切断两岸的历史关系。
我们不必扯得太远,这可以从李登辉出任总统时说起。他是在1988年蒋经国逝世时接任总统职,身为国民党的龙头老大,李登辉有需要“维护”蒋介石和蒋经国一向以来所“坚持”的一个中国的政策,当然这与中共所阐释的一个中国有所不同。蒋介石要的是“反攻大陆”,以“中华民国”统一中国;蒋经国所要的是以“民主政治”统一中国;来到李登辉登场时,他不便一下子丢掉这面旗帜,于是他采取了两个动作用以克制在1986年成立的民进党(民主进步党)(一批由党外人士组成的政党,藉以打破一党专政局面)。因为这个反对党标明走“台独”路线,不符合国民党主政下的由国民党诠释的“一个中国”的政策(属于政治权力的斗争)。因此第一个动作是李登辉在1990年在总统的权限下组织了“国统会”(国家统一委员会),任务是“研究并咨询有关国家统一之大政方针”,由台湾当政者出任主任委员,以主导两岸关系的发展。接着在1991年通过“国统纲领”,它表明“大陆与台湾均是中国的领土,促成国家的统一,应是中国人民的共同的责任”。海基会与陆委会就是据此而成立,开展较低层次的对话。
第二个动作是,有了这个架构后,李登辉顺此在1991年通过国民大会,修改宪法,宣布结束“动员戡乱时期”,并废止“动员戡动时期临时条款”(这个条款始于1947年蒋介石尚在南京主政时通过的,赋予总统巨大的权力“历行全国总动员,以戡平共匪叛乱,扫除民主障碍,如期实施宪政”,促成了蒋介石的独裁专政。1949年南京被解放,蒋介石撤守台湾后,仍然存在这一条款),取而代之的是李登辉“继承”了蒋经国的“民主刺激中国”。这意味着,台湾不再存在“反攻大陆”的幻想,而是要走一条自己的道路,但一时之间李登辉尚未能摆脱国民党内存在着的“祖国最终统一”的压力,只好见步行步。
循着修宪的完成,李登辉“发扬”了蒋经国的“民主游戏”而抛丢了蒋介石的“反攻大陆”政策。在法理上让人感觉到台湾在民主中寻求进步,不再与中共纠缠不清“统一大业”。除了在县市各级全面选举及立法议员通过投票选出外,也布署了台湾从1996年开始,采用总统直选。李登辉也藉此优势当选第一届的直选总统,也即是蝉联总统(过去总统由国民大会选出),为期4年。
在李登辉主政下(1988-2000年),他对台湾的前途提出四个象现,即一是朝向均衡和平统一之道,二是接受中国大陆条件的统一模式,三是推动台湾独立而产生的国际孤立及四是以台湾独立为目标的现实外交。(参阅李登辉着《台湾的主张》,页113)。
虽然李登辉先是在和平统一及现实外交两边游走,但他始终不热衷两岸统一的战略构思,因为他坚持“台湾已经是一个主权独立国家”(1991年),与大陆沟通必须是“一个对等的政治实体”,也就摆明属于“国与国的关系”。
1993年,当民进党五全大会通过“台湾独立”条款后,李登辉的回应是“中华民国在台湾,中共当局在大陆”。这就是说李登辉把两岸关系的“一国”改变成“两个对等的政治实体”的关系。翌年(1994年),李登辉再补上一句﹕“我们应当尽量忘掉一个中国,两个中国这种字眼”。理由是它还处在分裂分治之中,如果没有统一,就没有所谓一个中国。(参阅《解读台湾》,页300-392)。
1998年,在拒绝中国提出的“一国两制”后,李登辉在“国统会”上说﹕“我们要再一次坚定拒绝所谓“一国两制”的构想。它的本质具有暖昧性,因为看似平等的两治,实际上一为中央,一为地方,并不平等。”
因此李登辉在1999年时对新总统的寄望是“能以「新台湾人」为基础,开创新时代的人(开创新台湾)”。就这样,民进党的陈水扁在2000年的总统直选中打败国民党的连战和亲民党的宋楚瑜,登上总统而成为李登辉心目中的「新台湾人」。
陈水扁显然比李登辉更急切走“台独”的路线,但碍于国际社会的压力和美国的反对,他无法宣布“台独”,也只能拿“国统会”来祭旗,用以表明台湾不再谈什么统一,而是追求“中国在大陆,台湾在台湾”,比李登辉的字眼更具一目了然。
非常吊诡和无独有偶的是﹕今日的陈水扁所采取的行动,似乎是历史的重演,虽然性质不大一样,但格局并没有改变,这又要回到用历史来对比当今与昔日的“样板”。
话说1949年4月,毛泽东领导下的人民解放军攻下南京后,蒋介石已撤守台湾。在5月的时候,毛泽东责成票裕组成三野部队进行攻台准备,希望在解放全中国时,也解放台湾。对此,毛泽东必须要布署妥当,先是用20万的兵力排阵,后又增添到50万的军力攻台。由于台湾隔着一道海峡,在空海军不足下,毛泽东希望苏联军援,尤其是空军作战。但斯大林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刚与美国划分势力范围,不想再挑起另一场战争,反建议毛泽东向台湾空投伞兵并组织当地力量。换句话说,毛泽东必须要审时度势美国会不会介入而引爆第三次世界大战。
在这个不容有失的过程中,毛泽东在1950年4月(1949年10月1日成立中国人民共和国)也拿下海南岛(在1951年时才解放西藏,只剩下台湾尚未解放),为解放台湾创造了条件。就在毛泽东就要痛下决心,决战于千里之外时,突又在后院起火,那就是朝鲜战争爆发(1950年6月25日)一个在东北,一个在南部。若是同时两面应对,毛泽东肯定穷于应付。本来朝鲜不是中国的国土,它的内战与中国没有直接关系,但在当时,美军已直接卷入朝鲜战争,极可能在打败北韩军后,又直扑中国,毛泽东不能掉以轻心。
这个时候,新中国刚刚成立,百废待兴,而解放台湾已列为最主要的议程之一,又面对金日成十月急电求救,毛泽东该怎么办呢?最后毛泽东一板敲定,指令彭德怀为援朝抗美总司令,组成中国人民志愿军在10月19日跨过鸭缘江,直接参与朝鲜战争。
究竟韩战是怎么一回事?为什么与台湾有关?
原来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时(1945年),苏联与美国依照雅尔塔协议达成妥协,在朝联半岛以北纬38度线(通称三八线)划界,将朝鲜分成两半。北方归苏联,南方归美国。1948年8月,南方首先在汉城(首尔)单独成立以李承晚为首的大韩民国。9月北方在苏联扶持下,成立以金日成为首的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这就是南北韩或南北朝鲜出现不同政体的由来。当两个政府成立后,美军和苏军也相继撤出,留下两个政府水火不容,谁都想吃掉对方。
以那时的军力,北韩金日成较占上风,原拟一鼓作气打败李承晚,以进行朝鲜的统一。在此千钧一发之际,美军从仁川登陆,把北韩军孤立在南韩境内,并向北韩推动军力。此时的杜鲁门总统宣称是北韩“侵略”南韩,但社会主义阵营国家认为这是内战,外国不可干预。可是美国则成功地通过联合国认定北韩进行“侵略”,必须出兵遏止。
抑有进者,美国又调动第七舰队开进台湾海峡,以阻止毛泽东下令解放台湾,而另一边战火已在朝鲜燃烧。毛泽东只能在两者中择其一开辟战场,最终他选择援助北韩,暂时搁置解放台湾。这就是说,因为韩战使台湾得以松一口气。如果没有韩战,台湾一战将不可避免,结局如何也只有看美国介入的程度。据知未爆发韩战时,杜鲁门总统曾表示无意在台湾取得特别权利或建军事基地,若此说成立,毛泽东解放台湾看来是势在必行的。
可是韩战打乱整盘棋,美国决心保护南韩和台湾,并决定在这两个地方建立反共桥头堡,以阻止中国和苏联连手拿下整个亚洲。
毛泽东在援越抗美的旗号下,真正调动了中国人民的爱国心,巩固了他的社会主义政权。当1953年韩战结束时,又回复到南北韩分裂的局面,是毛泽东救了金日成的政权,但中国人民付出非常巨大的代价,根据估算有90万人伤亡;同时也“搭上了”台湾。这种国际主义的精神也只有在毛泽东年代才能发挥得淋漓尽致。也是他把孩子毛岸英送上战场而赔上一条宝贵的生命。
韩战之后,中国是“伤痕累累”,却不忘“解放台湾”。在1955年解放军渡海作战,解放了一江山和大陈岛。不过要“解放台湾”已非易事,因为美国在1954年杪与台湾当局签订了具有军事同盟性质的“共同防御条约”,使台湾问题越形复杂。毛泽东只好改弦易辙,在1956年提出“以和为贵”“爱国一家”及“爱国不分先后”的策略,希望能够达致和平统一。
自此而后,中国的领导人都朝着这个思路来解决台湾问题。例如1963年周恩来提出“一纲四目”,即台必须统一于中国,除外交由中国负责外,台湾的军政大权、经济建设及社会改革可由台方进行,双方不帕特务搞破坏,只要台湾不从中国分裂出去,大陆就不会改变目前对的政策。
- 1981年的叶剑英(人大委员长)九条和平统一主张,称为“叶九条”内包括进行第三次国共合作。
- 1983年的邓小平提出的“邓六条”内包括坚持一个中国,制度可以不同(即一国两制),但在国际社会,只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中国。
- 1995年的江泽民的“江八条”,包括反对台独,努力实现和平统一,中国人不打中国人。
- 2006年的胡锦涛的“坚持一中原则决不动摇”,不管什么人,什么政党,既往不咎,欢迎促进和平统一。
由此观之,除了“文革”时期(1966-1976)中国的激进派恢复“解放台湾”的口号一个时期外,大致上都是朝着和平的道路走。当然也正因为中国极力维护和平崛起,才使到陈水扁“有恃无恐”,不认为“废统”会有什么军事行动。
中国自然无需急于回击,但也明白今日的局面与56年前韩战的爆发是同一条线在牵动着。这个幕后的操办人大家都知道美国有份参与。
持平而论,韩战的爆发先不是美国自动挑起,而是日金成越过三八线与响应李承晚的挑战而对着干,才又再把美军引进来,终于导致美国利用韩战箝制中国解放台湾。
反过来,今日台湾“废统”也应该不是美国自动挑起,而是陈水扁借机行事,正中美国下怀,也就利用台湾课题迫使中国向朝鲜施压,放弃核武器生产。
因此转来转去,台湾问题又是把韩国问题牵扯进来,历史的讽刺也正好说明陈水扁的任何挑动中国的动作,都是与政治大气候相辅相成的,光是陈水扁及其民进党的“台独派”在唱独脚戏是不成气候的。
明乎此,我们依然无法展望中台何时会统一,即使马英九有望在2008年总统选举中脱颖而出,他的骨子里也不可能没有“台独”的因子在作崇,理由是台湾人民被教导“反共、防共、抗共乃至灭共”的影响大深大久了。久到连三岁的小孩子都对共产党有强烈的抗拒感。
在这种情形下,期望台海风平浪静是不可能的,只要台湾不宣布独立,和谈的大门还是敞开的,因为“独立”是要有条件的,包括被国际社会接受,不然独了也等于没独。至于国际的形势是否朝向大利于中国?这就要看中国政府和人民如何自强不息了。
为什么陈水扁选择在这个时候单挑此课题?这是有国际背景作为他的支撑点。其一是﹕美国正在担心中国的和平崛起会成为另一个苏联,而与美国掌控世界分庭抗礼。美国国家情报局长内格罗特也是在同一天提出警告,中国军事及经济稳健扩张,最终可能取得与美国势均力敌的超级强权地位。中国正强力追求武器系统现代化。与时同时,美国国防情报局长梅普尔斯也指出,中国的军事扩张,可能已经超越防卫国家安全所需。
其二是朝鲜核武器的六方谈判一直未能取得实质上的进展,前美国总统克林顿的夫人希拉利参议员更指说中国已“外包”了朝核谈判。言下之意,美国已失去主动权和决定权。
在布斯总统的眼中,朝鲜是被他列为“邪恶轴心”的三个国家之一(另两个是伊朗和伊拉克,后者已被美国藉打恐为名而掀起一场战争,一举推翻萨达姆政权;前者正处于胶着状态,随时有冲突的可能),但因为有中国的护航和朝鲜战争的教训,美国不得不克制,又不得不想方设法从另一个突破口扯住中国的后脚,最好能挑动中国神经腺而又不引起国际紧张。
其三是自从前年底陈水扁的民进党在立法议院选举未过半数失利后,又于去年底的县市长选举中再次受重挫,浮现了马英九“蓝天”的时代,这使到在2004年总统选举仅以少数票蝉联的陈水扁声望不断下跌,不利舆论排山倒海而来,尤其是在台湾以外的国际社会,已不看好陈水扁的民进党有望在2008年的总统选举再度主政,因而选择再战“舆论”。
在这三个前提下,陈水扁正好利用美国要克制中国太快成长的趋势,中日关系陷入低潮之际来一个回马枪,干脆把国统会废掉,看看中国能有什么大动作。他所持的理据是终止“无用的机制”,并不是改变现状,既不使美国陷入难堪,也就容易取得美国的“谅解”与“默许”。
美国在这方面的回应是模棱两可的,在一边促请两岸对话消除歧见又在另一边与台湾对“终止”(Cease)的字眼达成共识。国务院副发言人埃雷利更避重就轻地说﹕“陈水扁并没有废除国统会,只是“冻结”了国统会。美国不认为现状有任何的改变。”
中国方面的反应是迅速和极为愤慨的。胡锦涛认为这是走向“台独”的危险的一步;而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刘健超促请美国正视陈水扁走向台独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共同维护中美关系及台海和平稳定的大局。
这一下子,陈水扁的一个动作又牵动了中美关系和世界局势的走向。虽然没有证据显示美国蓄意推动陈水扁“终止”国统会,但有迹象显示美国不反对陈水扁给中国一点颜色看,以牵制中国的发展脚步。
究竟什么是“国统会”和“国统纲领”?为什么它在中国的眼中是严重的挑衅?而它实质上只是一份“历史文件”。正是这份“历史文件”存在的重要性,所以才引发中国格外关注陈水扁的一而再,再而三的切断两岸的历史关系。
我们不必扯得太远,这可以从李登辉出任总统时说起。他是在1988年蒋经国逝世时接任总统职,身为国民党的龙头老大,李登辉有需要“维护”蒋介石和蒋经国一向以来所“坚持”的一个中国的政策,当然这与中共所阐释的一个中国有所不同。蒋介石要的是“反攻大陆”,以“中华民国”统一中国;蒋经国所要的是以“民主政治”统一中国;来到李登辉登场时,他不便一下子丢掉这面旗帜,于是他采取了两个动作用以克制在1986年成立的民进党(民主进步党)(一批由党外人士组成的政党,藉以打破一党专政局面)。因为这个反对党标明走“台独”路线,不符合国民党主政下的由国民党诠释的“一个中国”的政策(属于政治权力的斗争)。因此第一个动作是李登辉在1990年在总统的权限下组织了“国统会”(国家统一委员会),任务是“研究并咨询有关国家统一之大政方针”,由台湾当政者出任主任委员,以主导两岸关系的发展。接着在1991年通过“国统纲领”,它表明“大陆与台湾均是中国的领土,促成国家的统一,应是中国人民的共同的责任”。海基会与陆委会就是据此而成立,开展较低层次的对话。
第二个动作是,有了这个架构后,李登辉顺此在1991年通过国民大会,修改宪法,宣布结束“动员戡乱时期”,并废止“动员戡动时期临时条款”(这个条款始于1947年蒋介石尚在南京主政时通过的,赋予总统巨大的权力“历行全国总动员,以戡平共匪叛乱,扫除民主障碍,如期实施宪政”,促成了蒋介石的独裁专政。1949年南京被解放,蒋介石撤守台湾后,仍然存在这一条款),取而代之的是李登辉“继承”了蒋经国的“民主刺激中国”。这意味着,台湾不再存在“反攻大陆”的幻想,而是要走一条自己的道路,但一时之间李登辉尚未能摆脱国民党内存在着的“祖国最终统一”的压力,只好见步行步。
循着修宪的完成,李登辉“发扬”了蒋经国的“民主游戏”而抛丢了蒋介石的“反攻大陆”政策。在法理上让人感觉到台湾在民主中寻求进步,不再与中共纠缠不清“统一大业”。除了在县市各级全面选举及立法议员通过投票选出外,也布署了台湾从1996年开始,采用总统直选。李登辉也藉此优势当选第一届的直选总统,也即是蝉联总统(过去总统由国民大会选出),为期4年。
在李登辉主政下(1988-2000年),他对台湾的前途提出四个象现,即一是朝向均衡和平统一之道,二是接受中国大陆条件的统一模式,三是推动台湾独立而产生的国际孤立及四是以台湾独立为目标的现实外交。(参阅李登辉着《台湾的主张》,页113)。
虽然李登辉先是在和平统一及现实外交两边游走,但他始终不热衷两岸统一的战略构思,因为他坚持“台湾已经是一个主权独立国家”(1991年),与大陆沟通必须是“一个对等的政治实体”,也就摆明属于“国与国的关系”。
1993年,当民进党五全大会通过“台湾独立”条款后,李登辉的回应是“中华民国在台湾,中共当局在大陆”。这就是说李登辉把两岸关系的“一国”改变成“两个对等的政治实体”的关系。翌年(1994年),李登辉再补上一句﹕“我们应当尽量忘掉一个中国,两个中国这种字眼”。理由是它还处在分裂分治之中,如果没有统一,就没有所谓一个中国。(参阅《解读台湾》,页300-392)。
1998年,在拒绝中国提出的“一国两制”后,李登辉在“国统会”上说﹕“我们要再一次坚定拒绝所谓“一国两制”的构想。它的本质具有暖昧性,因为看似平等的两治,实际上一为中央,一为地方,并不平等。”
因此李登辉在1999年时对新总统的寄望是“能以「新台湾人」为基础,开创新时代的人(开创新台湾)”。就这样,民进党的陈水扁在2000年的总统直选中打败国民党的连战和亲民党的宋楚瑜,登上总统而成为李登辉心目中的「新台湾人」。
陈水扁显然比李登辉更急切走“台独”的路线,但碍于国际社会的压力和美国的反对,他无法宣布“台独”,也只能拿“国统会”来祭旗,用以表明台湾不再谈什么统一,而是追求“中国在大陆,台湾在台湾”,比李登辉的字眼更具一目了然。
非常吊诡和无独有偶的是﹕今日的陈水扁所采取的行动,似乎是历史的重演,虽然性质不大一样,但格局并没有改变,这又要回到用历史来对比当今与昔日的“样板”。
话说1949年4月,毛泽东领导下的人民解放军攻下南京后,蒋介石已撤守台湾。在5月的时候,毛泽东责成票裕组成三野部队进行攻台准备,希望在解放全中国时,也解放台湾。对此,毛泽东必须要布署妥当,先是用20万的兵力排阵,后又增添到50万的军力攻台。由于台湾隔着一道海峡,在空海军不足下,毛泽东希望苏联军援,尤其是空军作战。但斯大林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刚与美国划分势力范围,不想再挑起另一场战争,反建议毛泽东向台湾空投伞兵并组织当地力量。换句话说,毛泽东必须要审时度势美国会不会介入而引爆第三次世界大战。
在这个不容有失的过程中,毛泽东在1950年4月(1949年10月1日成立中国人民共和国)也拿下海南岛(在1951年时才解放西藏,只剩下台湾尚未解放),为解放台湾创造了条件。就在毛泽东就要痛下决心,决战于千里之外时,突又在后院起火,那就是朝鲜战争爆发(1950年6月25日)一个在东北,一个在南部。若是同时两面应对,毛泽东肯定穷于应付。本来朝鲜不是中国的国土,它的内战与中国没有直接关系,但在当时,美军已直接卷入朝鲜战争,极可能在打败北韩军后,又直扑中国,毛泽东不能掉以轻心。
这个时候,新中国刚刚成立,百废待兴,而解放台湾已列为最主要的议程之一,又面对金日成十月急电求救,毛泽东该怎么办呢?最后毛泽东一板敲定,指令彭德怀为援朝抗美总司令,组成中国人民志愿军在10月19日跨过鸭缘江,直接参与朝鲜战争。
究竟韩战是怎么一回事?为什么与台湾有关?
原来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时(1945年),苏联与美国依照雅尔塔协议达成妥协,在朝联半岛以北纬38度线(通称三八线)划界,将朝鲜分成两半。北方归苏联,南方归美国。1948年8月,南方首先在汉城(首尔)单独成立以李承晚为首的大韩民国。9月北方在苏联扶持下,成立以金日成为首的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这就是南北韩或南北朝鲜出现不同政体的由来。当两个政府成立后,美军和苏军也相继撤出,留下两个政府水火不容,谁都想吃掉对方。
以那时的军力,北韩金日成较占上风,原拟一鼓作气打败李承晚,以进行朝鲜的统一。在此千钧一发之际,美军从仁川登陆,把北韩军孤立在南韩境内,并向北韩推动军力。此时的杜鲁门总统宣称是北韩“侵略”南韩,但社会主义阵营国家认为这是内战,外国不可干预。可是美国则成功地通过联合国认定北韩进行“侵略”,必须出兵遏止。
抑有进者,美国又调动第七舰队开进台湾海峡,以阻止毛泽东下令解放台湾,而另一边战火已在朝鲜燃烧。毛泽东只能在两者中择其一开辟战场,最终他选择援助北韩,暂时搁置解放台湾。这就是说,因为韩战使台湾得以松一口气。如果没有韩战,台湾一战将不可避免,结局如何也只有看美国介入的程度。据知未爆发韩战时,杜鲁门总统曾表示无意在台湾取得特别权利或建军事基地,若此说成立,毛泽东解放台湾看来是势在必行的。
可是韩战打乱整盘棋,美国决心保护南韩和台湾,并决定在这两个地方建立反共桥头堡,以阻止中国和苏联连手拿下整个亚洲。
毛泽东在援越抗美的旗号下,真正调动了中国人民的爱国心,巩固了他的社会主义政权。当1953年韩战结束时,又回复到南北韩分裂的局面,是毛泽东救了金日成的政权,但中国人民付出非常巨大的代价,根据估算有90万人伤亡;同时也“搭上了”台湾。这种国际主义的精神也只有在毛泽东年代才能发挥得淋漓尽致。也是他把孩子毛岸英送上战场而赔上一条宝贵的生命。
韩战之后,中国是“伤痕累累”,却不忘“解放台湾”。在1955年解放军渡海作战,解放了一江山和大陈岛。不过要“解放台湾”已非易事,因为美国在1954年杪与台湾当局签订了具有军事同盟性质的“共同防御条约”,使台湾问题越形复杂。毛泽东只好改弦易辙,在1956年提出“以和为贵”“爱国一家”及“爱国不分先后”的策略,希望能够达致和平统一。
自此而后,中国的领导人都朝着这个思路来解决台湾问题。例如1963年周恩来提出“一纲四目”,即台必须统一于中国,除外交由中国负责外,台湾的军政大权、经济建设及社会改革可由台方进行,双方不帕特务搞破坏,只要台湾不从中国分裂出去,大陆就不会改变目前对的政策。
- 1981年的叶剑英(人大委员长)九条和平统一主张,称为“叶九条”内包括进行第三次国共合作。
- 1983年的邓小平提出的“邓六条”内包括坚持一个中国,制度可以不同(即一国两制),但在国际社会,只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中国。
- 1995年的江泽民的“江八条”,包括反对台独,努力实现和平统一,中国人不打中国人。
- 2006年的胡锦涛的“坚持一中原则决不动摇”,不管什么人,什么政党,既往不咎,欢迎促进和平统一。
由此观之,除了“文革”时期(1966-1976)中国的激进派恢复“解放台湾”的口号一个时期外,大致上都是朝着和平的道路走。当然也正因为中国极力维护和平崛起,才使到陈水扁“有恃无恐”,不认为“废统”会有什么军事行动。
中国自然无需急于回击,但也明白今日的局面与56年前韩战的爆发是同一条线在牵动着。这个幕后的操办人大家都知道美国有份参与。
持平而论,韩战的爆发先不是美国自动挑起,而是日金成越过三八线与响应李承晚的挑战而对着干,才又再把美军引进来,终于导致美国利用韩战箝制中国解放台湾。
反过来,今日台湾“废统”也应该不是美国自动挑起,而是陈水扁借机行事,正中美国下怀,也就利用台湾课题迫使中国向朝鲜施压,放弃核武器生产。
因此转来转去,台湾问题又是把韩国问题牵扯进来,历史的讽刺也正好说明陈水扁的任何挑动中国的动作,都是与政治大气候相辅相成的,光是陈水扁及其民进党的“台独派”在唱独脚戏是不成气候的。
明乎此,我们依然无法展望中台何时会统一,即使马英九有望在2008年总统选举中脱颖而出,他的骨子里也不可能没有“台独”的因子在作崇,理由是台湾人民被教导“反共、防共、抗共乃至灭共”的影响大深大久了。久到连三岁的小孩子都对共产党有强烈的抗拒感。
在这种情形下,期望台海风平浪静是不可能的,只要台湾不宣布独立,和谈的大门还是敞开的,因为“独立”是要有条件的,包括被国际社会接受,不然独了也等于没独。至于国际的形势是否朝向大利于中国?这就要看中国政府和人民如何自强不息了。
正本清源重振董事会 - 支持董总展开醒觉运动
我读到《南洋商报》(3月11日)的报导说,董总主席叶新田促请华小董事尽快向教育部申请注册,以获取一份证明书。为此他将发起一项醒觉运动。
我完全支持醒觉运动的必要性,因为董总有必要也有责任让华社知道改制后的董事会的定位?而“学监会”又是怎么一回事?在这方面,我们读到的言论尽是董事会,似乎不存在“学监会”这一码事。
但事实确实有所谓的两个董事会存在一间华小中。就我个人的经验,我愿意和大家分享,也十分希望董总趁此次风波把问题厘清得一清二楚(若其中有误请指正)。
传统的董事会──在华文小学于1962年改制前,每一间学校都有一个董事会(也有特殊的情况,一个董事会管两间或以上的学校)。这个董事会的成员就是赞助人,他们出钱出力,兴学办校。
不论董事会是否是地主(Land Owner),因它负责建校,所以被称为校主(Building Owner)。这种承认董事会是校主的身份是比较合理的。
改制后的董事会──在1962年(根据1961年教育法令行事)之后,凡是接受改制的华校,就成为“国民型学校”。
在这个改变下,传统的董事会将学校交给教育部,但未把校产让出,因此形成“校主”(Building Owner)是董事会,而教育部是“永远的大房东”(拥有校产的使用权),条件是董事会让教育部接管学校。
学监会与家协的出现──
虽然当政府接管有关学校后,并没有挑战传统董事会的合法性,但它依据教育法令下的条例,又在学校内另组一个“学监会”(Board of Governors)(时下舆论俗称为董事会)和“家长教师协会”。这意味着在传统董事会存在的同时,又出现另一个“学监会”。由于两者在实质上有差别,北马人就将传统董事会称为大董事会;将学监会称为小董事会。
大董事会是不能操控小董事会的。小董事会的结构不同于大董事会,不是由赞助人直接,而是分成五个单元各派出三名代表组成。
至于传统的董事会(大董事会)就因为学监会(小董事会)的出现而受到冲击,两者之间的权力既交叉又划分,弄得彼此之间十分尴尬。
与此同时也出现“家教协会”它确实弥补大董事会及小董事会不足之处,而直接关注学生的学业和福利事宜。
校长是学校的主干──在改制后,我们因此看到校长的权力不断提升,他既全面管理校政,又是学监会的当然秘书,再是家教协会的当然顾问。一身兼管三个单位,无形中形成“一校之长”大过“一校之主”。
现在倒回来,一校之主(Building Owner)发现大权旁落,甚至连食堂主权也没有,也就发生所谓食堂风波的大件事。
大小董事会的混淆──至此,我们有必要分析董总所坚持的董事会主权究竟是指大董事会或小董事会?
根据我们了解,有的华小仍然保有两个董事会,如果校长根据教育条例行事只有小董事会是被认可的,那大董事会又置于何处?
再有一个严重的情况是,经过多年的变迁,有的华小索性将大小董事会混合而成。
更甚者的是由于传统董事会甘愿让位,不再运作,或自然的消失,结果由学监会一手操办董事会事务,也就出现“学监会”取而代之成为董事会的局面。
三方协调主权之争──也许我们这么多年来姑息了这一情况不断地发展下去,并把学监会当成董事会,而忽略了大董事会的重要性,终于出现了所谓食堂主权及贩卖部主权的流失之争。说到底是改制后的一种后遗症。
其实,解决这个问题并不困难,教育部长说了不干涉此事,也不涉及教育政策和教育法令,那么食堂主权和贩卖部主权可由三方协调,而以董事会的意见为依归,这是属于行政权的分配,不涉及主权,与其由一个人自行决定有所争议,不如由三方(董事会,家协及校长)共同协商,岂不天就亮了?
重振传统董事会──由于历史遗留下来的争议和错综复杂的关系,包括华社也给这个问题搞得模糊不清,我们支持董总展开一项醒觉运动,以使华校的组织更趋健全。下列的步骤应是当务之急﹕
(1) 全力维护传统的董事会(大董事会),促请它们运用法人地位的权利,据理力争应有的权力。
(2) 若传统的董事会已消失,应重新通过赞助人大会成立大董事会,并依法注册,取得法人的地位。即使小董事会(学监会)继续存在,也要以大董事会的议决为准。
(3) 调查目前在教育条例下成立的学监会(或小董事会)是否有法人的地位?有多少间的学校已用学监会取代董事会?
(4) 学监会的组织是后来才成立的,因此它尚不是校主(Building Owner),传统的董事会才是校主。通过“校主”来争取权力就比较好办了。
一旦每间华小的董事会的定位处理好后,董总自然会更有代表性,而校长职工会也会知其定位,在政府和民间之中扮演有效且积极的桥梁角色,反之如果让历史纠缠不清,就会使问题更复杂化,也必然有所僵持。
我完全支持醒觉运动的必要性,因为董总有必要也有责任让华社知道改制后的董事会的定位?而“学监会”又是怎么一回事?在这方面,我们读到的言论尽是董事会,似乎不存在“学监会”这一码事。
但事实确实有所谓的两个董事会存在一间华小中。就我个人的经验,我愿意和大家分享,也十分希望董总趁此次风波把问题厘清得一清二楚(若其中有误请指正)。
传统的董事会──在华文小学于1962年改制前,每一间学校都有一个董事会(也有特殊的情况,一个董事会管两间或以上的学校)。这个董事会的成员就是赞助人,他们出钱出力,兴学办校。
不论董事会是否是地主(Land Owner),因它负责建校,所以被称为校主(Building Owner)。这种承认董事会是校主的身份是比较合理的。
改制后的董事会──在1962年(根据1961年教育法令行事)之后,凡是接受改制的华校,就成为“国民型学校”。
在这个改变下,传统的董事会将学校交给教育部,但未把校产让出,因此形成“校主”(Building Owner)是董事会,而教育部是“永远的大房东”(拥有校产的使用权),条件是董事会让教育部接管学校。
学监会与家协的出现──
虽然当政府接管有关学校后,并没有挑战传统董事会的合法性,但它依据教育法令下的条例,又在学校内另组一个“学监会”(Board of Governors)(时下舆论俗称为董事会)和“家长教师协会”。这意味着在传统董事会存在的同时,又出现另一个“学监会”。由于两者在实质上有差别,北马人就将传统董事会称为大董事会;将学监会称为小董事会。
大董事会是不能操控小董事会的。小董事会的结构不同于大董事会,不是由赞助人直接,而是分成五个单元各派出三名代表组成。
至于传统的董事会(大董事会)就因为学监会(小董事会)的出现而受到冲击,两者之间的权力既交叉又划分,弄得彼此之间十分尴尬。
与此同时也出现“家教协会”它确实弥补大董事会及小董事会不足之处,而直接关注学生的学业和福利事宜。
校长是学校的主干──在改制后,我们因此看到校长的权力不断提升,他既全面管理校政,又是学监会的当然秘书,再是家教协会的当然顾问。一身兼管三个单位,无形中形成“一校之长”大过“一校之主”。
现在倒回来,一校之主(Building Owner)发现大权旁落,甚至连食堂主权也没有,也就发生所谓食堂风波的大件事。
大小董事会的混淆──至此,我们有必要分析董总所坚持的董事会主权究竟是指大董事会或小董事会?
根据我们了解,有的华小仍然保有两个董事会,如果校长根据教育条例行事只有小董事会是被认可的,那大董事会又置于何处?
再有一个严重的情况是,经过多年的变迁,有的华小索性将大小董事会混合而成。
更甚者的是由于传统董事会甘愿让位,不再运作,或自然的消失,结果由学监会一手操办董事会事务,也就出现“学监会”取而代之成为董事会的局面。
三方协调主权之争──也许我们这么多年来姑息了这一情况不断地发展下去,并把学监会当成董事会,而忽略了大董事会的重要性,终于出现了所谓食堂主权及贩卖部主权的流失之争。说到底是改制后的一种后遗症。
其实,解决这个问题并不困难,教育部长说了不干涉此事,也不涉及教育政策和教育法令,那么食堂主权和贩卖部主权可由三方协调,而以董事会的意见为依归,这是属于行政权的分配,不涉及主权,与其由一个人自行决定有所争议,不如由三方(董事会,家协及校长)共同协商,岂不天就亮了?
重振传统董事会──由于历史遗留下来的争议和错综复杂的关系,包括华社也给这个问题搞得模糊不清,我们支持董总展开一项醒觉运动,以使华校的组织更趋健全。下列的步骤应是当务之急﹕
(1) 全力维护传统的董事会(大董事会),促请它们运用法人地位的权利,据理力争应有的权力。
(2) 若传统的董事会已消失,应重新通过赞助人大会成立大董事会,并依法注册,取得法人的地位。即使小董事会(学监会)继续存在,也要以大董事会的议决为准。
(3) 调查目前在教育条例下成立的学监会(或小董事会)是否有法人的地位?有多少间的学校已用学监会取代董事会?
(4) 学监会的组织是后来才成立的,因此它尚不是校主(Building Owner),传统的董事会才是校主。通过“校主”来争取权力就比较好办了。
一旦每间华小的董事会的定位处理好后,董总自然会更有代表性,而校长职工会也会知其定位,在政府和民间之中扮演有效且积极的桥梁角色,反之如果让历史纠缠不清,就会使问题更复杂化,也必然有所僵持。
13.3.06
叫“报人”太沉重
报界的接二连三事件,虽然性质不同,但也显示报人生涯如履薄冰,稍有不慎或失误或触犯禁忌,就会带来可大可小的后果。没有身历其境的人是很难感受其中的辛酸苦辣,尤其是编辑部的主管,更得战战兢兢,不但要与时间赛跑,也得与文字较量,马虎与大意不得。因为报纸是公众媒介,不是普通的商品,它是用文字与读者打交道的。
不了解内情的人通常指指点点,说报社这个不敢登,那个轻描淡写,或甚至会指责报人缺乏正义感,只会锦上添花,不会人间正道。其实,进入报社服务的人都是满腔热情的,也希望能做一个出色的报人,更希望享受新闻自由的乐趣。但在不同的国度和不同的社会,新闻自由都有个底线,不可能一枝笔横扫天下。换句话说,无论是记者或编辑,在下笔或审稿或发稿时都得自律与谨慎,不然就会给馆方带来麻烦。
就我个人的经验而言,编辑部经常都会接到律师信,或被当事人登门“兴师问罪”。有一件事说来也许你不相信,而确实是发生在我的身上。这是70年代的事,有一天突然有一位中年人闯进我的办公室,手里拿着一份报纸,要我们还他一个公道。我一时愕然,不知是什么地方“得罪”这位仁兄,他把手里的报纸摊开,指着《儿童园地》版说内中有一篇文章破坏他的名誉,构成诽谤之嫌,要我们登报道歉。一看是《儿童园地》版,马上想到是小学生的习作,怎么会有问题呢?我打从心里起了疑问,先是怀疑对方心理有问题,但他却振振有词说其中一篇文章指明道姓在辱骂他,说他不公正,不配当老师,有辱其名声。
我怎么也想不到小学生把对老师的不满,真的流露出来且写上老师的真名字。查问编辑之后,才知编辑也不知这是真实姓名,只觉得文章写得不错,就登了出来。我在读了那篇文章后,也觉得小学生的文章还可以,也没有什么大问题,就是直率地批评老师。可老师受不了,认为是名誉受损的大事,非要我们表态不可。我说你怎么与孩子计较呢?所谓“童言无忌”。要我们道歉,岂不把事情闹大?再说文章也不构成“诽谤”,道歉事不存在。老师很不高兴离去,要我等他的律师信。可是我左等右等又没来,大概气消了吧!
经此一事,我从此也要有关编辑对学生的稿也要看得紧一点,不要再以为不会“惹事”的。连《儿童园地》也有麻烦是生平第一次也又是我的最后一次发生的趣闻。
再有一事是我们的报纸《星槟日报》刊登了某地区有一教会组织散发传单,丛言危听预告“世界末日”。结果当天就有数人闯进我的办公室,又是拿着报纸直指我们破坏其名声,有含沙影射“邪教”之嫌。我说其一没指名道姓,其二不应有此传单乱发扰乱人心。对方很不服气,要与我“争战”(用“争战”字眼,不是“战争”),我拿他们没办法,其中一位女信徒足足“争战”我两个多钟头,真是疲劳轰炸,就让他发泄心中怒气吧!过后他们悻悻然地走了,说要发律师信也没有下文。
下来的一件事直教我们坐立不安。80年代,我们办的三日刊《联合报》因被指为过于出位,文章过于“软性”。结果被惩罚停刊三周。所有的同事听闻此事个个愁眉苦脸,很是担心’生计受到影响。我们唯有沉着应对,就当着休一个长假吧!但自此而后,我们要求每位编辑人员都得谨慎又谨慎,千万不要粗心大意,讉词用字也要恰到好处,不要过于“标新立异”,更不要越界,因为手中的一支笔“操纵”所有员工的命运,不能自以为是。也不论是“大报”或“小报”,都要顾及后果。
我是做过“大报”(日报)和“小报”(三日刊)的人,其中的万变不离其宗的是﹕编辑部的主管,特别是总编辑都得审阅大版,然后签个字。办“小报”还算有时间看版;办“大报”就要用最短的时间看大版。即使有三头六臂,已改用计算机排版,但也不可能在5-10分钟内看完一张大版。因此最重要的是标题的字服和对重要新闻的内容多加注意。这之中没有任何理由说时间不够,只要你是总编辑或新闻主管,只要新闻或文字或图片有了问题,就得负责,而且要负责到底。这就是编辑主管看来名堂好听,实则是千斤重担压身上。报人就是一种意志与智识磨练的生活,但反过来,叫“报人”也太沉重。
不了解内情的人通常指指点点,说报社这个不敢登,那个轻描淡写,或甚至会指责报人缺乏正义感,只会锦上添花,不会人间正道。其实,进入报社服务的人都是满腔热情的,也希望能做一个出色的报人,更希望享受新闻自由的乐趣。但在不同的国度和不同的社会,新闻自由都有个底线,不可能一枝笔横扫天下。换句话说,无论是记者或编辑,在下笔或审稿或发稿时都得自律与谨慎,不然就会给馆方带来麻烦。
就我个人的经验而言,编辑部经常都会接到律师信,或被当事人登门“兴师问罪”。有一件事说来也许你不相信,而确实是发生在我的身上。这是70年代的事,有一天突然有一位中年人闯进我的办公室,手里拿着一份报纸,要我们还他一个公道。我一时愕然,不知是什么地方“得罪”这位仁兄,他把手里的报纸摊开,指着《儿童园地》版说内中有一篇文章破坏他的名誉,构成诽谤之嫌,要我们登报道歉。一看是《儿童园地》版,马上想到是小学生的习作,怎么会有问题呢?我打从心里起了疑问,先是怀疑对方心理有问题,但他却振振有词说其中一篇文章指明道姓在辱骂他,说他不公正,不配当老师,有辱其名声。
我怎么也想不到小学生把对老师的不满,真的流露出来且写上老师的真名字。查问编辑之后,才知编辑也不知这是真实姓名,只觉得文章写得不错,就登了出来。我在读了那篇文章后,也觉得小学生的文章还可以,也没有什么大问题,就是直率地批评老师。可老师受不了,认为是名誉受损的大事,非要我们表态不可。我说你怎么与孩子计较呢?所谓“童言无忌”。要我们道歉,岂不把事情闹大?再说文章也不构成“诽谤”,道歉事不存在。老师很不高兴离去,要我等他的律师信。可是我左等右等又没来,大概气消了吧!
经此一事,我从此也要有关编辑对学生的稿也要看得紧一点,不要再以为不会“惹事”的。连《儿童园地》也有麻烦是生平第一次也又是我的最后一次发生的趣闻。
再有一事是我们的报纸《星槟日报》刊登了某地区有一教会组织散发传单,丛言危听预告“世界末日”。结果当天就有数人闯进我的办公室,又是拿着报纸直指我们破坏其名声,有含沙影射“邪教”之嫌。我说其一没指名道姓,其二不应有此传单乱发扰乱人心。对方很不服气,要与我“争战”(用“争战”字眼,不是“战争”),我拿他们没办法,其中一位女信徒足足“争战”我两个多钟头,真是疲劳轰炸,就让他发泄心中怒气吧!过后他们悻悻然地走了,说要发律师信也没有下文。
下来的一件事直教我们坐立不安。80年代,我们办的三日刊《联合报》因被指为过于出位,文章过于“软性”。结果被惩罚停刊三周。所有的同事听闻此事个个愁眉苦脸,很是担心’生计受到影响。我们唯有沉着应对,就当着休一个长假吧!但自此而后,我们要求每位编辑人员都得谨慎又谨慎,千万不要粗心大意,讉词用字也要恰到好处,不要过于“标新立异”,更不要越界,因为手中的一支笔“操纵”所有员工的命运,不能自以为是。也不论是“大报”或“小报”,都要顾及后果。
我是做过“大报”(日报)和“小报”(三日刊)的人,其中的万变不离其宗的是﹕编辑部的主管,特别是总编辑都得审阅大版,然后签个字。办“小报”还算有时间看版;办“大报”就要用最短的时间看大版。即使有三头六臂,已改用计算机排版,但也不可能在5-10分钟内看完一张大版。因此最重要的是标题的字服和对重要新闻的内容多加注意。这之中没有任何理由说时间不够,只要你是总编辑或新闻主管,只要新闻或文字或图片有了问题,就得负责,而且要负责到底。这就是编辑主管看来名堂好听,实则是千斤重担压身上。报人就是一种意志与智识磨练的生活,但反过来,叫“报人”也太沉重。
12.3.06
“一校之主”与“一校之长”之争
原本是一场食堂主权风波,终于演化成两个主要团体针锋相对,而且又带出一连串的相关课题,包括贩卖部的主权及额外教学与补习的课题,更进一步挑起贪污问题,闹得不可开交。一时之间,评论文章纷纷出笼,集会声讨及反击声不绝,也把学生及家长牵扯进来。
到底问题出在那里?首先是改制后,教师和校长都成为公务员,在法律下,校长的老板是政府,因此他们有权组织职工会争取与捍卫自身的利益,于是有了全国校长职工会之设。
但在另一方面,校长也是教育部委派的代表和执行人。所谓一校之长也相等是一间企业公司的 CEO 。在面对教师、学生、家长乃至董事和赞助人时。校长已不能被视为职工一份子,而是代表“资方”行事。这就是说,校长在教育法令和条例下,他扮滨双重角色。对政府是职工;反过来对其它人士时,他就是关键人物,拥有相当的权力。正如校长职工会主席江秀坤曾说,校长与董事是伙伴关系,不是主雇关系。这已经明白告诉我们:当华校接受改制后,权力已归到教育部,而教育部又根据条例和权限把权力交给了校长,以致校长的权力相对的扩大。
最明显的例子是,在教育法令下,所有改制的国民型学校的董事会已被改组成“学监会”(或称为董事会)。表面与过去的称呼一样,实质已经改变。因为它不再是过往的由赞助人选出,而是依教育条例组成,即五个方面各有三个代表。
在这个组织下,校长是董事会的当然秘书,意味着他代表教育部也是董事成员之一。若没有秘书行事,董事会的操作是不容易顺畅的。有了秘书管理所有的文件,包括向教育部呈报人选,校长的“权威”也就从中建立起来。在一般上,董事会讨论的事项都是依据校长的报告进行讨论。除非有关的学校还有另一个大董事会存在自行开会作出重大议决,否则在学监会(小董事会)内校长也成了“资方”的重要一份子,与其它董事是平起平坐的。
这种关系看起来是“调和”的,显示董教一家亲。在太平盛世,自然相安之事,但也潜在“矛盾”。一旦有所冲突时,也就使矛盾激化,近些日子董总与校长职工会关系的“恶化”显露了机制的不健全。一个原则性的问题于兹产生:到底校长是“劳方”还是“资方”的人,还是两者兼而有之?
如果将校长摆在“资方”,那么他的角色就是与董事会(学监会)共进退,且要以董事会的意见为依归。董总就是坚持董事会是一校之主,而一校之长得配合一校之主的行动。学校食堂风波中就考验了校长应该怎样做人?是政府的职工,听命于教育部的官员指令或跟董董事会的议决走,成为“资方”的一个“前锋”?有的校长也因此说他们成了“夹心人”,左右为难。
这样看来,教育部实有必要修改教育条例下的董事会章程,将某些特定权力,尤其是校产管理的主权交回董事会(如是属于半津贴的学校,学校是由董事会筹款兴建的,也多数成了校主),而校长不再是当然秘书,以免身份尴尬。这样的分工合作,自然会分清彼此的角色和职责而不被混淆。
其次在教育条例下,家教协会的组成也要有些改变。老师选出他们的理事,家长选出他们的理事,共组家协,重要职位也要列明。如果合在一起选,一般上家长是不热衷参加大会的,也就出现一些的评论指说,校长在当然顾问下,可以影响老师投票,把未属心意的家长不选入理事。当然如果家长热烈出席,校长是无从操控整个局面的,反之校长就是灵魂人物。
家协的作用就是作为董事会的补充机制,共同把学校理好,它们也尽力配合学校,开计算机班,额外补习班,并筹款改善学生福利等,但今天的争执已提升到贩卖部的主权归谁?是董事会?家协或校长?或三方协调?
基此,校长职工会与董总的直接对话是不可避免和必要的,也唯有这样,才能把面对的指责说清楚。我们不向后看,只向前看,也许可解决产生的疑义和争议了,而扮演最重要角色的是教育部,这就有劳马华公会(有代表在教育部当副郭长)挺身而出促请教育部交待食堂、贩卖部和相关的主权,不能再保持沉默了!理应分清“一校之主”和“一校之长”的职权。
到底问题出在那里?首先是改制后,教师和校长都成为公务员,在法律下,校长的老板是政府,因此他们有权组织职工会争取与捍卫自身的利益,于是有了全国校长职工会之设。
但在另一方面,校长也是教育部委派的代表和执行人。所谓一校之长也相等是一间企业公司的 CEO 。在面对教师、学生、家长乃至董事和赞助人时。校长已不能被视为职工一份子,而是代表“资方”行事。这就是说,校长在教育法令和条例下,他扮滨双重角色。对政府是职工;反过来对其它人士时,他就是关键人物,拥有相当的权力。正如校长职工会主席江秀坤曾说,校长与董事是伙伴关系,不是主雇关系。这已经明白告诉我们:当华校接受改制后,权力已归到教育部,而教育部又根据条例和权限把权力交给了校长,以致校长的权力相对的扩大。
最明显的例子是,在教育法令下,所有改制的国民型学校的董事会已被改组成“学监会”(或称为董事会)。表面与过去的称呼一样,实质已经改变。因为它不再是过往的由赞助人选出,而是依教育条例组成,即五个方面各有三个代表。
在这个组织下,校长是董事会的当然秘书,意味着他代表教育部也是董事成员之一。若没有秘书行事,董事会的操作是不容易顺畅的。有了秘书管理所有的文件,包括向教育部呈报人选,校长的“权威”也就从中建立起来。在一般上,董事会讨论的事项都是依据校长的报告进行讨论。除非有关的学校还有另一个大董事会存在自行开会作出重大议决,否则在学监会(小董事会)内校长也成了“资方”的重要一份子,与其它董事是平起平坐的。
这种关系看起来是“调和”的,显示董教一家亲。在太平盛世,自然相安之事,但也潜在“矛盾”。一旦有所冲突时,也就使矛盾激化,近些日子董总与校长职工会关系的“恶化”显露了机制的不健全。一个原则性的问题于兹产生:到底校长是“劳方”还是“资方”的人,还是两者兼而有之?
如果将校长摆在“资方”,那么他的角色就是与董事会(学监会)共进退,且要以董事会的意见为依归。董总就是坚持董事会是一校之主,而一校之长得配合一校之主的行动。学校食堂风波中就考验了校长应该怎样做人?是政府的职工,听命于教育部的官员指令或跟董董事会的议决走,成为“资方”的一个“前锋”?有的校长也因此说他们成了“夹心人”,左右为难。
这样看来,教育部实有必要修改教育条例下的董事会章程,将某些特定权力,尤其是校产管理的主权交回董事会(如是属于半津贴的学校,学校是由董事会筹款兴建的,也多数成了校主),而校长不再是当然秘书,以免身份尴尬。这样的分工合作,自然会分清彼此的角色和职责而不被混淆。
其次在教育条例下,家教协会的组成也要有些改变。老师选出他们的理事,家长选出他们的理事,共组家协,重要职位也要列明。如果合在一起选,一般上家长是不热衷参加大会的,也就出现一些的评论指说,校长在当然顾问下,可以影响老师投票,把未属心意的家长不选入理事。当然如果家长热烈出席,校长是无从操控整个局面的,反之校长就是灵魂人物。
家协的作用就是作为董事会的补充机制,共同把学校理好,它们也尽力配合学校,开计算机班,额外补习班,并筹款改善学生福利等,但今天的争执已提升到贩卖部的主权归谁?是董事会?家协或校长?或三方协调?
基此,校长职工会与董总的直接对话是不可避免和必要的,也唯有这样,才能把面对的指责说清楚。我们不向后看,只向前看,也许可解决产生的疑义和争议了,而扮演最重要角色的是教育部,这就有劳马华公会(有代表在教育部当副郭长)挺身而出促请教育部交待食堂、贩卖部和相关的主权,不能再保持沉默了!理应分清“一校之主”和“一校之长”的职权。
6.3.06
现代版吴王与勾践
台湾一则趣闻说﹕“由于历史因素,宋朝秦桧害死岳飞,以致两姓千年不通婚。”这使我想起曾经发生在我身边的一件趣事。
因为这个现代故事与春秋时代的一段历史有关,我需要简单的提及吴王夫差和越王勾践的故事。按年代来算,“春秋”是指公元前770-公元前476年之间的年代,在晚期发生吴国和越国争霸的战争。先是吴王阖闾被越王勾践打败受伤而死,其子夫差为父报仇而伐越。在公元前494年灭了越国并俘虏勾践作为奴仆。勾践受尽凌辱后得以回到故土。经过“十年生聚,十年教训”后,卧薪尝胆的勾践终于在公元前482年打败吴国,报仇雪恨,可怜夫差后来被迫自杀身亡。
这个发生在2千5百年前的历史,虽然没有造成所谓的“吴勾世代仇恨的事”,但我万万没有想到我的同学中竟有吴姓与勾姓的,而且还住在一起而有了下面的真实故事﹕
60年代,当我们高中毕业后一起考进南洋大学。姓吴的与姓勾的与我是同班同学,难得大家又聚在一起生活。姓勾的与我同读历史系,姓吴的则读数学系。在第一年时,我们都住在学校的宿舍,但不同楼。到了第二年,我们三个人竟被分配住在同一层楼,而且只相隔几间。我与新加坡的朋友一起,吴同学与勾同学则住在同一房间。我曾经取笑我的姓勾同学﹕“为什么你们两个「世代冤家」的人会分配一块?肯定会有问题发生。”他说﹕“我也不知道,大概都是来自槟城的吧!”我再问他两人关系如何?他说他做他的,我做我的,反正不同系,一天也谈不上几句话。我又笑他不谈话还好,若是话多,恐怕相骂打架的事都会发生,因为你们的“先辈”有很深的恩怨。
突然有一天的半夜三更,他们的房间传出一阵吵杂声,而且声音越来越大,惊动整座宿舍的人走出走廊探个究竟。更甚者姓吴的拿着一个面盆在敲打,弄得全座“鸡犬不宁”。
我马上跑过去问姓勾的同学,姓吴同学到底是怎么回事?你们打架了?他说也不知道为什么,这位姓吴同学平日沉默寡言,举止怪怪,彼此间尽量河水不犯井水。“今晚我睡得正甜,他竟起身又吵又闹,且引吭高歌。我阻止他这么做,他跟我翻脸,也就吵了起来。继而他又变本加厉拿了面盆当锣来敲打。从房间到走廊,不吵醒人才怪呢?”
自此事件后,姓吴的似乎情绪不定,也无法集中读书,不久就退学了,被接回槟城老家休养。他这一回便没有再返大学。大概在三几年后,我一天在路上遇见他。只见他一脸笑容,看似一个正常的人。可是他和我的对话又让我大吃一惊。我姑且录下(因为记忆犹新,没齿难忘)﹕
他应该没有完全失去记忆,认得我的名字,我问他这些年干些什么?他说在店里。我心想这下也好,应该精神比较清醒了。
接着他蛮高兴地向我说﹕“你知道吗?我中奖了!”我还以为他中马票,反问他说﹕“你中什么奖?赢了多少钱?”
他没有直接回答我的问题,而是问我有没有看过一部电影《养鸭人家》?我说我看过了,是唐宝云主演的,在大华戏院上映。
“对了,我就是参加《养鸭人家》的比赛而赢得第三奖。”他的话让我听了一头雾水。我也忘了是什么比赛,也许是征文比赛或猜题比赛。
我的奇怪是一位数学系的高材生怎么会参加中学生的玩意儿,而且他一向来对文学不感兴趣,怎么会有些“走火入魔”?
自此之后,我便没有他的讯息。每每经过他的店时,总是为这么一位大好青年读书读到失去控制而惋惜。多年以后他的店也停业了(或已搬迁),我也没有这位同学音讯。连我们中学毕业同学的多次聚餐也未见他亮相过。他到底去了那里,没有人知道。
至于我的勾姓同学,在离校后,我有多次与他见面。他在北海一家酒店当老板,生活过得不错。在3年前,我们有过三天相聚的日子,那是我们新加坡南大同学集体到访,说是人生苦短,自离校30多年后,彼此鲜少碰面,也许这一次是最后的一次见面。我们大家都十分珍惜,闲话东西谈个没完。在南大云南园美好的日子真令人难忘,然而当年满腔的热情换来的是“往事不堪回首”。南大不见了,我们都年长了。一片的沧桑写在每一个人的脸上。
也真是人生苦短,我的姓勾同学竟在去年底在睡梦中逝世。我问了他的妹妹为什么会这样。她说动了心脏手术三个月后的一天晚上,一睡就醒不来了。而他的孩子还是一位医生呢!
我的这位相知相交(虽然我们不常见面)的同学就是勾瑞祥,谨以此文作为对他的悼念!
因为这个现代故事与春秋时代的一段历史有关,我需要简单的提及吴王夫差和越王勾践的故事。按年代来算,“春秋”是指公元前770-公元前476年之间的年代,在晚期发生吴国和越国争霸的战争。先是吴王阖闾被越王勾践打败受伤而死,其子夫差为父报仇而伐越。在公元前494年灭了越国并俘虏勾践作为奴仆。勾践受尽凌辱后得以回到故土。经过“十年生聚,十年教训”后,卧薪尝胆的勾践终于在公元前482年打败吴国,报仇雪恨,可怜夫差后来被迫自杀身亡。
这个发生在2千5百年前的历史,虽然没有造成所谓的“吴勾世代仇恨的事”,但我万万没有想到我的同学中竟有吴姓与勾姓的,而且还住在一起而有了下面的真实故事﹕
60年代,当我们高中毕业后一起考进南洋大学。姓吴的与姓勾的与我是同班同学,难得大家又聚在一起生活。姓勾的与我同读历史系,姓吴的则读数学系。在第一年时,我们都住在学校的宿舍,但不同楼。到了第二年,我们三个人竟被分配住在同一层楼,而且只相隔几间。我与新加坡的朋友一起,吴同学与勾同学则住在同一房间。我曾经取笑我的姓勾同学﹕“为什么你们两个「世代冤家」的人会分配一块?肯定会有问题发生。”他说﹕“我也不知道,大概都是来自槟城的吧!”我再问他两人关系如何?他说他做他的,我做我的,反正不同系,一天也谈不上几句话。我又笑他不谈话还好,若是话多,恐怕相骂打架的事都会发生,因为你们的“先辈”有很深的恩怨。
突然有一天的半夜三更,他们的房间传出一阵吵杂声,而且声音越来越大,惊动整座宿舍的人走出走廊探个究竟。更甚者姓吴的拿着一个面盆在敲打,弄得全座“鸡犬不宁”。
我马上跑过去问姓勾的同学,姓吴同学到底是怎么回事?你们打架了?他说也不知道为什么,这位姓吴同学平日沉默寡言,举止怪怪,彼此间尽量河水不犯井水。“今晚我睡得正甜,他竟起身又吵又闹,且引吭高歌。我阻止他这么做,他跟我翻脸,也就吵了起来。继而他又变本加厉拿了面盆当锣来敲打。从房间到走廊,不吵醒人才怪呢?”
自此事件后,姓吴的似乎情绪不定,也无法集中读书,不久就退学了,被接回槟城老家休养。他这一回便没有再返大学。大概在三几年后,我一天在路上遇见他。只见他一脸笑容,看似一个正常的人。可是他和我的对话又让我大吃一惊。我姑且录下(因为记忆犹新,没齿难忘)﹕
他应该没有完全失去记忆,认得我的名字,我问他这些年干些什么?他说在店里。我心想这下也好,应该精神比较清醒了。
接着他蛮高兴地向我说﹕“你知道吗?我中奖了!”我还以为他中马票,反问他说﹕“你中什么奖?赢了多少钱?”
他没有直接回答我的问题,而是问我有没有看过一部电影《养鸭人家》?我说我看过了,是唐宝云主演的,在大华戏院上映。
“对了,我就是参加《养鸭人家》的比赛而赢得第三奖。”他的话让我听了一头雾水。我也忘了是什么比赛,也许是征文比赛或猜题比赛。
我的奇怪是一位数学系的高材生怎么会参加中学生的玩意儿,而且他一向来对文学不感兴趣,怎么会有些“走火入魔”?
自此之后,我便没有他的讯息。每每经过他的店时,总是为这么一位大好青年读书读到失去控制而惋惜。多年以后他的店也停业了(或已搬迁),我也没有这位同学音讯。连我们中学毕业同学的多次聚餐也未见他亮相过。他到底去了那里,没有人知道。
至于我的勾姓同学,在离校后,我有多次与他见面。他在北海一家酒店当老板,生活过得不错。在3年前,我们有过三天相聚的日子,那是我们新加坡南大同学集体到访,说是人生苦短,自离校30多年后,彼此鲜少碰面,也许这一次是最后的一次见面。我们大家都十分珍惜,闲话东西谈个没完。在南大云南园美好的日子真令人难忘,然而当年满腔的热情换来的是“往事不堪回首”。南大不见了,我们都年长了。一片的沧桑写在每一个人的脸上。
也真是人生苦短,我的姓勾同学竟在去年底在睡梦中逝世。我问了他的妹妹为什么会这样。她说动了心脏手术三个月后的一天晚上,一睡就醒不来了。而他的孩子还是一位医生呢!
我的这位相知相交(虽然我们不常见面)的同学就是勾瑞祥,谨以此文作为对他的悼念!
5.3.06
普腾逆境中力争上游
廿年前,马来西亚生产第一部国产车(1985年7月9日由前首相马哈迪推展),取名“普腾赛佳”。我们生为马来西亚子民的有一种内心的喜悦和骄傲,终于有了自己的品牌,而且价格十分廉宜,大家竞相购买。“普腾”名字不胫而走。
也是在同一年,我在中国也看到它的国产车“上海大众”。它的外型与普腾相差无几。根据资料,“上海大众”是中德合资的企业,是与福士伟根合作的,也是在1985年3月成立。在时间上与普腾不相上下,品牌虽然挂上VW的标志,但取名为“桑塔纳”。它的合资方式是50对50,合同期限45年,经过多次的增资发展,目前“上海大众”的注册资本已达到100亿人民币。
我曾就此事问中国的同道(新华社记者)﹕“为什么中国不选择与日本合作。日本车很得人喜爱,款式新颖且又省油?”同行给我的答案是﹕“因为中国与德方合作的一个优越条件是全数的工艺转移。换句话说,在中国生产的合资轿车,在逐步发展后,将会100%在中国生产,而不是零件的组装。”我终于明白中国的苦心(后来又有“一汽大众”的奥迪名车合资)。
从1985年到2004年,“上海大众”从桑塔纳到帕萨特已有了相当大的转变。2004年共销售34万余辆,较显着的变化是桑塔纳国产化率已达到87.03%,而帕萨特(B5)国产化率已达到72%。
马来西亚也不遑多让,自1985年后,推出一系列的国产车。它主要的合资对象是日本的三菱,但所占的股份不多(在2004年时陆续脱售其16%的股份),其它股权主要是国家拥有。在一段长时间里,普腾一枝独秀。例如1999年时,占市场销售量67%,而在2002年时也有60%之强势。但随后逐年下跌,在2005年,则降至41%,售出16万余辆。到目前为止,它共拥有14个品牌。
反之,第二国产车(Perodua)有所提升。2004年销售11万余辆,占市场30%;2005年销出13万余辆,占市场33%。
第二国产车是于1994年推入市场,先是有灵鹿牌。由于轿小玲珑,既省油又轻便,成为国人至爱。直到今天,已有不下五个牌子,它的外国主要合资对象是日本的Daihatsu和Mitsui公司,业务正在稳健地发展。
就公司规模而言,普腾依然是最大的国产车公司,由于三菱脱售股权,普腾也面对一连串的压力,转向寻求与福士伟根的合作。本来这种合作是有助于扭转普腾的形象;而福士伟根也可以凭其在中国合作成功的例子搬来马来西亚。讵料谈判一波三折,最后在今年宣布告吹,殊令人遗憾与惋惜,也导致普腾在股市中面临重挫。
我们不探讨合资失败的因素,但堪可告慰的是福士伟根并没有离开马来西亚市场,它选择与普腾建立策略性合作伙伴,不涉及合资问题。按照这种方式的合作,可以更快地投入市场,在马来西亚仍用普腾品牌,预料可以为普腾带来一定的利益。 因为以福士伟根集团的2004年营业额高达889亿欧元并有7亿余万元的净利来看,它的汽车肯定大为受落。
与此同时,普腾又再重新与三菱结盟,主要是三菱已重整旗鼓,一洗颓气,正迎头赶上,也自然有助刷新普腾形象。
普腾在双管齐下后,自然可以慢慢消化因以一欧元脱售意大利电单车公司MV Aqusta的亏损。因此新领导层有信心普腾将会有美好的前景。我们也希望是如此。
也是在同一年,我在中国也看到它的国产车“上海大众”。它的外型与普腾相差无几。根据资料,“上海大众”是中德合资的企业,是与福士伟根合作的,也是在1985年3月成立。在时间上与普腾不相上下,品牌虽然挂上VW的标志,但取名为“桑塔纳”。它的合资方式是50对50,合同期限45年,经过多次的增资发展,目前“上海大众”的注册资本已达到100亿人民币。
我曾就此事问中国的同道(新华社记者)﹕“为什么中国不选择与日本合作。日本车很得人喜爱,款式新颖且又省油?”同行给我的答案是﹕“因为中国与德方合作的一个优越条件是全数的工艺转移。换句话说,在中国生产的合资轿车,在逐步发展后,将会100%在中国生产,而不是零件的组装。”我终于明白中国的苦心(后来又有“一汽大众”的奥迪名车合资)。
从1985年到2004年,“上海大众”从桑塔纳到帕萨特已有了相当大的转变。2004年共销售34万余辆,较显着的变化是桑塔纳国产化率已达到87.03%,而帕萨特(B5)国产化率已达到72%。
马来西亚也不遑多让,自1985年后,推出一系列的国产车。它主要的合资对象是日本的三菱,但所占的股份不多(在2004年时陆续脱售其16%的股份),其它股权主要是国家拥有。在一段长时间里,普腾一枝独秀。例如1999年时,占市场销售量67%,而在2002年时也有60%之强势。但随后逐年下跌,在2005年,则降至41%,售出16万余辆。到目前为止,它共拥有14个品牌。
反之,第二国产车(Perodua)有所提升。2004年销售11万余辆,占市场30%;2005年销出13万余辆,占市场33%。
第二国产车是于1994年推入市场,先是有灵鹿牌。由于轿小玲珑,既省油又轻便,成为国人至爱。直到今天,已有不下五个牌子,它的外国主要合资对象是日本的Daihatsu和Mitsui公司,业务正在稳健地发展。
就公司规模而言,普腾依然是最大的国产车公司,由于三菱脱售股权,普腾也面对一连串的压力,转向寻求与福士伟根的合作。本来这种合作是有助于扭转普腾的形象;而福士伟根也可以凭其在中国合作成功的例子搬来马来西亚。讵料谈判一波三折,最后在今年宣布告吹,殊令人遗憾与惋惜,也导致普腾在股市中面临重挫。
我们不探讨合资失败的因素,但堪可告慰的是福士伟根并没有离开马来西亚市场,它选择与普腾建立策略性合作伙伴,不涉及合资问题。按照这种方式的合作,可以更快地投入市场,在马来西亚仍用普腾品牌,预料可以为普腾带来一定的利益。 因为以福士伟根集团的2004年营业额高达889亿欧元并有7亿余万元的净利来看,它的汽车肯定大为受落。
与此同时,普腾又再重新与三菱结盟,主要是三菱已重整旗鼓,一洗颓气,正迎头赶上,也自然有助刷新普腾形象。
普腾在双管齐下后,自然可以慢慢消化因以一欧元脱售意大利电单车公司MV Aqusta的亏损。因此新领导层有信心普腾将会有美好的前景。我们也希望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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