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先翁独排众议
当敦拉萨在1976年正月离世之时,其副手胡先翁登上最高位。他是一位不备受争议但也充满传奇色彩的第三任首相。
胡先翁(1922-1990)是巫统创党人拿督翁的公子,早年在新加坡受教育。1940年参加柔佛国民军,1年后赴印度受军训,成为印度军一员,第二次大战期间被派往中东服务。
和平后返马加入柔佛军警部队出任司令官,翌年转成民事服务,担任昔加末副县长,接着转任瓜拉雪兰莪县长。
后来他辞卸政府公务员,跟随其父投身政治活动,1949年出任首任巫青团长。1950年他出任巫统总秘书,但在1951年他离开巫统,与其父共创马来亚独立党。在独立党竞选失败后,他远赴英国攻读法律,回国操律师业。
1968年,他受到敦拉萨的感召回返巫统。他与敦拉萨是同门襟兄弟关系。参加1969年大选而胜出。1971年敦拉萨当上首相,即委他担任教育部长。1973年他被提升为副首相,以递补原副首相伊斯迈病逝留下的空缺。这种插队而平步青云的政治人物是罕有的,主要他是拿督翁的公子,因势利导走向顶峰。正如他的父亲一样,即使一度与巫统对抗,也被视为一场家庭风波,政治的奥妙就在这里无声胜有声。
胡先翁是一位性格刚硬的人,他在任时有作了儿件事应该是敦拉萨生前意想不到的事,也重新调整了党和政府的格局。
1. 他不理会敦拉萨时对哈仑(原任巫青团长暨雪州州务大臣)采取法律行动时有投鼠忌器之嫌,也不管哈仑有大批的拥蹇支持。在1976年的巫统会议上,通过开除哈仑党籍,但在元老和巫青团大力反对下,又恢复其党籍。胡先翁于是从另一个角度切入,通过检察署加控哈仑贪污罪名。结果罪名成立,被判坐牢。他的爱憎分明,由此可见。
2.另一个爱憎分明的大事是回教党被逼退离开国阵。起源于吉兰丹州土地承租转让纷争。原是涉及回教党内的利益争夺,但引发回教党的20名州议员对也是回教党的州务大臣纳西投不信任票,后来导致骚乱发生。胡先翁对此大表不满,乃在1977年通过国会在吉兰丹州实施紧急法令,防止暴乱(已有19人丧命,325间店屋及房屋被焚烧)蔓延其它州。与此同时,回教党也被请离国阵。
1978年,胡先翁宣布在吉兰丹州举行闪电大选,原任州务大臣纳西组成的BERJASA党参加角逐,结果国阵大胜,取得23席,BERJASA党取得11席,回教党只剩2席。整个局面倒转过来。国阵(巫统)首次夺得吉兰丹州的执政主导权,也因为有胡先翁的果敢,不然巫统是无法从回教党手中夺过州政权。
3.胡先翁在出任首相时,在选择副手方面,第一个被考虑的是加沙里沙菲依(原是外交官,曾任外交部长,当时是担任内政部长),但基于他不是党的副主席之一,胡先翁在压力下只好作吧,剩下只能在3位副主席中挑一人出任副首相。这三人中资历最长的是嘉化峇峇,惜学历有限;最有看头的是东姑拉沙里,他是敦拉萨一手提拔的慧星;而争议性人物马哈迪却未料到他会被相中。
胡先翁后来坦承他挑选马哈迪是在一夜之间拍板敲定的:“我不期望100%得到同意”。胡先翁这一大胆的决定,断了东姑拉沙里的政途,也扶起了一个曾被党开除的人“坐亚望冠”;尤其重要的是,他为巫统及马来西亚政局的再一次改变铺下道路。这可能是他后来意想不到的,也许是“背着” 敦拉萨的意愿“中途换马”。
4.胡先翁还背着敦拉萨的意愿作出惊人举动。在1976年时,他先后逮捕围在敦拉萨身边的红人,如沙未伊斯迈(名报人,曾是新加坡人民行动党发起人之一),阿都拉阿末(原敦拉萨政治秘书,被捕时是副部长)及阿都拉马日(原敦拉萨新闻秘书,被捕时是副部长),他们被指责涉及亲共活动(靠向苏联)。逮捕他们的人是内政部长加沙里。这种在党内掀起反共浪潮几乎打乱了巫统原来的秩序,马哈迪(以副首相身份)发话说马来人的历史从未出现这么多的质疑,指控和匿名信满天飞,以致似乎变成马来领袖不可被信任。如果放任下去,便会使到人民对领袖有所怀疑。
他的这番话显然针对内政部长的逮捕行动而发。他与加沙里不咬弦已是公开的秘密。胡先翁则力挺加沙里,指援引内安法令进行逮捕不是独断行动。他指说党内没有危机,只是少数人在鼓噪。
虽然如此,被认为受到压制的哈仑派则借机起事,准备掀起反共运动,并暗喻敦拉萨用人不当,才发生所谓“亲共份子”藏在党内的事。
反共也好,亲共也好,这都不是胡先翁的要点,他的目的是要清理党内的派系,一方面对付一些党要借敦拉萨之名声在党内搞派系;另一方面要对付哈仑派在党内搞风搞雨。这种双管齐下的策略,令双方哑口无言,只好就范。
胡先翁要证明他不是敦拉萨的替身,不是随遇而安的领袖,他像他的父亲一样有主张。即使他在1978年的巫统大会上,以一党之首竟面对一地方领袖的挑战也不在意。这位挑战者苏来曼巴勒斯丁曾在联盟主政时,出任槟州立法议会议长。他是哈仑派出来的挑战者,而哈仑本身虽在服刑,竟也提名角逐副主席。不用说哈仑一切都落空了。胡先翁成功地塑造成了一个令人敬畏的领袖。
当然他也有提出不受欢迎的法令,例如不准举行群众大会,只准进行小型集会(CERAMAH),社团分成政治团体与联谊团体及大专法令等。
就他个人而言,他的不恋权位提高了他的历史地位。1981年,他宣布退休,把棒子交给马哈迪。
马哈迪石破天惊
胡先翁只做了5年的首相便自动挂冠而去。他的刚正与清明形象令他在党内赢得美明。可惜在位不长,他在巫统的历史长河中扮演的是过路的角色。
接位的马哈迪就与胡先翁完全不同了。他改写巫统的历史,也改写马来西亚的历史。
马哈迪(Tun Dr. Mahathir Bin Mohamad)(1925- )是第一位平民化出身的首相。前三名不是皇族就是贵族,唯独马哈迪是从平民踏级而上。
出生于亚罗士打的马哈迪,早年在家乡受中小学教育。1947年,他进入新加坡爱德华七世医学院(后来的新大)攻读医科。回国后在政府医院服务。1957年自开诊所。
他很早就涉及政治,1946年参加由拿督翁创立的巫统。他比第一任首相东姑及第二任首相敦拉萨更早加入巫统。1964年他首次当选国会议员,初露锋芒。1969年他寻求蝉联失败,归咎于东姑领导不力,使到联盟失掉诸多议席。接着他更挑战东姑的权威,遭受被开除党籍的霉运。
然而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在政治旷野的那段日子里,他写出经典名著《马来人的困境》,但此书很快被东姑禁止,只能在新加坡出版和海外流传。
1971年东姑息政,敦拉萨上台,就悄悄地把他导回巫统。马哈迪如鱼得水,又再次活跃于政坛。在1973年被委为上议员,来年参加大选不战而胜,被委为教育部长。
如同再生的火凤凰,马哈迪抓紧每一个时机使自己立于不败的地位。1975年再次角逐党副主席(1972年首次角逐副主席马失前蹄)脱颖而出,从此平步青云。1976年意外地受委为副首相,1981年正式成为第四任首相。
马哈迪大权在握后,发挥他的翻云覆雨的本领,在政坛上领尽风骚,无人能出其右,前后在位22年。马哈迪时代成为一个时代的标记,在这22年呼风唤雨的年代,马哈迪的大手笔和大动作有些是令人瞠目结舌的,且举荦荦大件概述之:
1.在1981年上位时,他的主要劲敌是财政部长东姑拉沙里,为克制党内的不同派系形成压力集团,他巧妙地拉拢搞回教青年运动(一度是学运领袖)而干劲十足的安华依布拉欣加盟巫统;对外又削弱回教党的影响力。当时回教党正极力邀请安华领导回教党。在权衡轻重之下,安华选择追随马哈迪,他们成了“政治父子”一起打天下。
马哈迪让安华如同乘坐直升机,先在1982年参加大选胜出委以首相署副部长职;接着巫青团改选,马哈迪又派安华攻城,一举拿下原任团长苏海米(哈仑侄儿)。
这里有一个吊诡:哈仑是第一个促请敦拉萨迎回马哈迪的人(他也因此在马哈迪主政下,被宽赦而不再背负因贪污罪判刑出狱后所施加的五年内不得参政的限制)。当时马哈迪对他在党内的势力蠢蠢欲动有所警惕,在政治因素下,不能再让哈仑势力抬头,安华的出现,对马哈迪的政治改革运动是一辆火车头。他的横冲直撞摆平马哈迪的阻力,倒教马哈迪激赏不己,因而在短时间内,安华已晋级成为部长,且是马哈迪身边的红人。
马哈迪不理党内元老的异议,独排众议起用安华,在当时来说,可谓是“慧眼识英雄”。
2.马哈迪的第二件大事是在1983年进行修宪以限制皇室的权力。他要把政治上的权力归到国会中决定。根据马哈迪(1983年7月26日)在国会说,修宪主要包括:j增加22个国会议席;k所有案件,包括民事案,不能再上诉到伦敦枢密院。联邦法院易名为最高法院;l修宪第150条,由首相负责向最高元首提意见,在必要时颁布紧急状态及m修改宪法第66(5)项,规定当一项由国会通过的法案,在提呈给最高元首15天之后,将成为法律。
统治者先是对修宪有意见,使修宪陷入僵局。马哈迪被逼在全国各地展开群众性运动,阐明修宪的目的。他的这一手段展露他的平民化的作风,要人民支持他的修宪是为了使君主立宪制的政体更明确地列入宪法中。
最后在折衷下,马哈迪取得胜利,使首相的权威进一步提升。这种前所未有的总动员也只有马哈迪才有此能奈,鼓励人民支持政府。
3.马哈迪在当政时的国际形势有了一定的变化,尤其是回教国家正努力提升回教的地位和价值观。最明显地反映在伊朗于1979年宗教革命成功后,大大地激发回教复兴运动在全球各地展开。马来西亚在1974年时已由安华带头成立回教复兴运动(abim),产生了一批生力军。马哈迪就借助这股势力将回教价值观导入政府的行政系统,今日马来西亚行政上的回教化,就是在马哈迪时代催生的。
4.因为有了安华的结合,马哈迪在巫统内的改革以起用新人为主,他成功地扳到长期政敌东姑拉沙里在党内的势力。如果可以分析的话,那是两位平民领袖(安华也是平民出身的)抗拒了皇族势力(东姑拉沙里是吉兰丹的皇族)的卷土重来,他们不要巫统回到皇族人马统治的年代。请注意,东姑也是在很大程度被马哈迪逼下台的。
东姑拉沙里与马哈迪之不咬弦起于70年代。前者原本一心一意要成为敦拉萨的接班人,不料事与愿违,眼看马哈迪越级而上,心中十分不舒服,但又显得无奈,唯有退而求其次在1981年的巫统党选中,希望当选署理主席得以出任副首相。可惜中途杀出慕沙希淡与之对垒。马哈迪倒向支持慕沙,致使东姑拉沙里失败,春梦一场空。虽然拉沙里在1984年党选再次尝试,还是不得要领。他与马哈迪也因此结下更大的宿怨。
1986年慕沙希淡与马哈迪关系交恶而辞掉副首相职。这给拉沙里提供机会在1987年竞选时结合慕沙力量,双双出击直捣马哈迪龙王庙。一场旗鼓相当的角力战拉开序幕。因为谁当选党主席,谁将有机会出任首相,彼此都不轻敌。
马哈迪有了安华一批人的护航,在最后关头,马哈迪得761票,拉沙里得718票,前者以43张多数票击败对手。马哈迪胜得好险,这一下子,马哈迪促请B队的人马自动辞掉部长职,除了拉沙里之外,阿都拉巴达威(时任国防部长)及莱士耶汀(时任外交部长)都挂冠而去。
马哈迪的新班子组成了,嘉化峇峇出任副首相,安华留任教育部长,他的声望与时俱进。
拉沙里不甘于失败,他在较后进行诉讼,要求法庭判选举无效,在另一边厢,他又召集他的人马另起炉灶,在1989年成功地注册46精神党,准备在未来的大选,再和马哈迪决一胜负。可惜的是,拉沙里的新党未能得到慕沙希淡及阿都拉的加盟,他们宁可暂时置身度外,也未脱离巫统‧
1990年的大选,拉沙里意气风发左右逢源,一边与回教党结盟,另一边与行动党结盟,准备在大选中一举击败国阵而出任首相,他的如意算盘在开票当晚全落空了。拉沙里黯然神伤地接受残酷的判决。至此,马哈迪与拉沙里困扰20年的恩恩怨怨也就告一段落了。
5.因为拉沙里的挑战党主席,也节外生枝的爆发一场司法官司。这是马哈迪应付修宪危机后(1983)的另一场宪法斗争。起因于拉沙里于1987年角逐党主席失败后,有11人(原为12人,后1人退出)入禀法庭,要求宣判党选无效,一切维持原状,直到新的选举为止,所持的理由是在1479名代表投票中,有78人是无权参与投票的。
马哈迪大表愤慨,形容这一派人的作法形同“骑劫党领导层的权力”,决定党命运的竟是法庭而非巫统,如是,则党选的决定是多余的。
双方未能就诉讼案取得庭外和解,唯有在法庭见真章。
1988年2月4日,高等法庭作出惊人的判决,它宣布巫统为非法组织。这一判定,震惊全国,但处惊不变的马哈迪另有计谋,他决定不上诉,而是在一周之后,即2月13日宣布组成新巫统(UMNO BARU),对所有的党员进行重新登记。
这一场斗争也把两位前首相东姑及胡先翁拉了进来。前者先向社团注册官申请注册巫统(UMNO MALAYSIA),但被拒绝,继之,东姑联同胡先翁入禀法庭制止新巫统执行任务和活动。理由是巫统就是巫统,没有新旧之分,而且巫统是马来人的组织,它和马来人是同义词。法庭驳回东姑和胡先翁的申请,所提理由是法庭没有理由阻止新巫统的操作和活动。
事件并不因此了结,11人不服高庭判决巫统为非法组织,乃向最高法院上诉。至此案件已复杂化了,不单关系到新巫统的存亡,也关系到政府的操作。如果原巫统“复活”,则存在两个巫统。这对马哈迪无疑是投下计时炸弹。
在情势变化下,马哈迪采取了两个步骤,其一是通过国会修宪(1987年3月17日)以削减司法拥有太大的权力干预行政及立法。他认为三权分立应建立在各自行使权力互不干预的基础上。他不同意法庭诠释法令,法庭应根据宪法行事。其二是最高法院院长沙礼赛阿峇择订在1988年6月13日开庭研审11人的上诉案,并决定9司会审。马哈迪接着采取迅雷不及掩耳手法在5月27日召见法院院长沙礼赛阿峇,促请后者辞职,理由是赛阿峇曾致一封密函予最高元首和各州统治者,陈诉“首相不但在国会内,也在国会外对司法作出各种批评和指责感到失望。因而希望不确实的指责能够停止。”
未等沙礼赛阿峇理清思路,在同一天下午,他就接到首相的一封公函,表明元首决定暂停其职务,由1988年5月26日(即较会面前一天)起生效。政府将设立调查庭作出决定。这意味着由接信时刻起,赛阿峇已不能执行最高法院院长的职务。
事件的急转直下,使到赛阿峇处于被动的地位。虽然他力挽狂澜,通过法律程序力阻调查庭之设而曾在最高法院取得禁制令(1988年7月2日)(高庭本先驳回,而有了上诉案)。但案件又有惊人的发展,5位发出禁制令的大法官暂被终止职务,因为他们未得到最高法院院长(赛哈密已成为代院长)的同意,合谋特别开庭聆审赛阿峇的上诉案。这5个人是旺苏来曼、佘锦成,莫哈未阿兹敏卡马鲁丁、尤索夫阿布卡迪及旺韩沙。于是又有另一个调查庭之设。(5位大法官的禁令又受到总检察长的挑战,他也向最高法院申请解除此禁制令,结果在另5名法官聆审下,撤销禁制令。意味着调查庭调查赛阿峇及作出报告不受干扰)。
我们先说第一个针对赛阿峇被撤职的调查庭,他的禁制令在时间上迟了一步并未能阻止调查庭在赛阿峇缺席下开庭(1988年6月29日起研审)当时(6月28日)赛阿峇只向高庭申请禁制令,但未聆审而押后,因此调查庭在不受影响下如期操作,待到赛阿峇拿到禁制令又再后来被撤销已是调查庭已过之日,同时已无法阻止调查庭将报告提呈最高元首)
于是在1988年8月6日,政府首席秘书正式通函赛阿峇,他已被撤职,由8月8日起生效。政府也在同一天公布调查庭的报告书,一切因巫统官司案件引起的司法案终于告一段落。
至于第二个针对5位大法官的调查庭,其调查结果是三人被复职,两人被撤职,他们是旺苏来曼及佘锦成。
由于整个司法起了大变化,巫统案件审与不审已不是大问题。完全的胜利归于马哈迪个人,但为了“完成法律程序”,在1988年8月9日,最高法院研审11人的上诉案,结果维持原判,即原来的巫统是非法的,也就意味着马哈迪的新巫统取代了旧巫统。
6.在马哈迪拥有前所未有的绝对权威后,围绕在其周围的红人震奋不已的忙着整合和壮大他们的队伍,最显着的莫过于安华依布拉欣,他几乎已经成为马哈迪的“宠儿”,在党政内无往而不利。1993年,他结同党内其它派系推出宏愿队伍,一举逼走嘉化峇峇。安华成了党的署理主席兼副首相。他的声望如日中升,大有“功高震主”之势。马哈迪虽然是靠了安华一股势力,才能击退拉沙里的来犯,但隐忧随之在马哈迪心里发酵。他开始意识到安华势力坐大的尾大不掉的危机。因此在1996年党选时,马哈迪刻意扶出阿都拉打副主席,一鹄而中的。在此之前,他已成功地拉拢拉沙里一批人回巢。东姑拉沙里在1990年及1995年大选失败后,已意兴阑珊,同意解散46精神党(后改名为46马来人党),让党员自由返回巫统。马哈迪此举意在克制安华的势力再度膨胀。他们两人的关系在1996年后已有了微妙的变化,对国是与政策也有了不同的看法。
没有想到的是安华终被马哈迪杀个措手不及在1998年时将之革职,并即刻通过巫统开除其党籍。当巫统即是政府,政府即是巫统已形成两位一体的时代,安华这一跌,已是从顶峰坠进深渊。
人们始料未及的是马哈迪一手扶起安华,又一手把他丢进谷底,两人的恩恩怨怨,一匹布之长,写也写不完。
安华随后被控上法庭,而他的“烈火莫熄”也燃烧一个长时间。这个故事我们耳熟能详,不必再赘述了。
正因为出了“安华事件”,忍辱负重已久的阿都拉才有机会探出头来。在安华当红时,阿都拉是靠边站的;在安华失势后,阿都拉被马哈迪钦点为未来接班人。原本被看好的纳吉在失望之余,也被安排坐第二把交椅。
2003年马哈迪像胡先翁在1981年时,在巫统大会把位子让给阿都拉。他前后共有四位副手(慕沙、嘉化、安华及阿都拉),也只有阿都拉才是“真命天子”。不论在马哈迪看来是对是错,他已经不能再换马了,否则便会被人指指点点未具诚意退位。
前后算来,在位22年的马哈迪是巫统在位最久的主席,他开创了历史也把马来西亚纳入世界版图。他的回教化运动因与安华交恶而蒙上一层灰;他的讉责霸权主义的国际形象,也招致西方国家,尤其是美国对他存有戒心;他在国内的口快心直的政见也出现各种不同的意见,特别是他的快刀斩乱麻革掉安华引发一连串的争议。唯一不变的是他在1990 年立下30年要达先进国的宏愿被保留下来。他的功过得失已有诸多评论,惟历史的定论要在较长的时间才能彰显出来。他改变了巫统的结构,他的新巫统较后也成为原来的巫统。他杀退所有政敌,也排除威胁他的政治意愿的人,他是一个性格刚硬的人,也不能容忍其它的人对他的“背叛”。
如果说毛泽东的理论和实践是“不断革命”,那么马哈迪的理念和实践则是“不断斗争”,而且要按照他的意旨来斗争。他收服所有的人对他马首是瞻。没有例外地包括阿都拉在内。可是谁又能想到他退休之后竟是一连串的火爆又被燃烧起来。
阿都拉柔中带刚
在马哈迪“千挑万挑”的真命天子阿都拉巴达威的上位也是一个意外和时来运转的实例,正如马哈迪怎么也想不到一位被党开除的人,最后是党的主宰者;同样的,阿都拉怎么也想不到他竟会是马哈迪的接班人。
阿都拉(ABULLAH BIN HAJI AHMAD BADAWI)(1939- )出生在槟城的峇六拜的玻璃市村,早年在威省受教育,也曾在大山脚中学及槟城美以美男校攻读过。他的宗教教育始于家庭。1964年毕业于马来亚大学回教系。
接着他加入政府部门工作,先是公共服务局的助理秘书,1969年提升在全国行动理事会(513后成立的行政机构,以敦拉萨为首)工作。1971年担任文化青年暨体育部总监而在1974年晋升为副秘书长。
1978年他辞卸公务员职,参加甲抛峇底国席选举胜出,被委为联邦直辖部政务次长。1980年擢升为副部长。1981至1984年他是首相署部长。继之在1984到1986年转任教育部长,再转任国防部长一年。1991年至1999年他是外交部长。1999年在安华被革职后,他被委为副首相兼内政部长。
2003年继位为第五任首相。2004年大选胜利后,他以首相身份兼任内政部长和财政部长。
从阿都拉的履历来看,他是典型的公务员出身的政治人物,善于依章行事和按原来体制运作。但他参政以后就逐渐改变这种心态。他不但勇于博出任,也敢于表示异议。前者使他争得党副主席;后者却让他付出代价。这个代价是指1987年东姑拉沙里挑战马哈迪党主席职位时,形成B队抗A队,而阿都拉站在B队。虽然他成功保住副主席,但属于B队的他,只得辞掉内阁部长职。投闲置散4年后,才得拨开云雾见明月,又再重返内阁。不过他的巫统槟州联委会主席职已由安华兼任。
当1999年马哈迪委他填补安华空缺时,他已小心翼翼,不再让自己成为下一个“牺牲者”。他做好老二的本份,从不越过马哈迪,更不在党内培植派系,这种沉默以对策略征服了马哈迪的心。
苦苦挨过5年的老二生涯后,阿都拉终于在2003年苦尽甘来,成为具权势的第五任首相。2004年,为了展示他的领导魅力,他在选举期间矢言要消除贪污,建立一个廉洁的政府。人民在新形象的感染下,给予阿都拉的领导充份地肯定,他赢得90%以上的议席,牢牢控制党和政府。
意气风发的阿都拉,不再萧规曹随,他对马哈迪主政时的政策和大计划作了全盘的检讨与修改,甚至做出他认为必要的改弦易辙。阿都拉要表现出他的领导与马哈迪有别,在重要的决策上,他不想重蹈覆辙。也许他是幸运的,在上位的首两年,言论一片歌舞升平,赞多过弹。也许人们对马哈迪在位太久有些生厌,莫不期望新人新事新作风给马来西亚带来新气象。
也许是寄望太高,也许是要求太多,当两年过后人们看到政策的改变,并不明显,甚至有些在原地踏步时,怨言又增加起来了。这一切阿都拉看在眼里,也不大张旗鼓宣扬功绩,反而是在党内作出调整。这种调整也是循序渐进的,因为巫统留下的包袱太沉重了,不是一蹴即成的。单就内阁成员而言,它基本上是继承马哈迪时代的班底。虽然班底变化不大,但人心的转向已改变了。过去是“马首是瞻”,现在改成“伯拉至上”。这就是人在其位和不在其位的最大分野。
没有人会置疑阿都拉仍牢控巫统,但人们看到有几件事的演变是马哈迪不悦的:
1.在2004年,巫统的改选中,基本上维持巫统的大气候。间中的变化突现了被马哈迪流放的莫哈末泰益(前雪州务大臣,巫统副主席)又回到党中央,出任巫统宣传主任;而其女婿凯里异军突起,出任巫青团副团长。这些都是看在马哈迪眼里。
2.安华在不断上诉下,终于成功地争取到释放。虽然他的其它案件在上诉中尚未厘清,但人已自由,且在言论上对马哈迪极尽其反驳的能事。马哈迪自然是极不舒服的。
3.阿都拉对马哈迪时代订下的大型发展计划,有的被搁置,有的被改变。对一位在位22年的前首相来说,真的不是滋味。还有阿都拉的随和与放手让手下开展活动,有正面的,也有负面的影响。马哈迪按捺不住他的性子。在2006年不间断地作出批评;尤其让他吃不消的是取消衔接马新的美景大桥的兴建。另外政府发出汽事AP(入口准证)也成为一个争议性的课题。从美景大桥的抨击到后来马哈迪变成对政府施政和阿都拉作风的全面批评,已形成排山倒海而来的指责声,让人们看儍了眼。明明阿都拉是他亲挑的接班人,怎么在两三年后变成“一无可取”?
在备受责难下,阿都拉也选择性的逐一反击。他的反驳在某种程度上消弭人们对事件的看法。主要是有些政策和施政是马哈迪遗留下来的,也有其历史渊源,不能全推到现任首相身上。
除此之外,人民对阿都拉也有下列的要求:
1.首相曾信誓旦旦要与贪污作战,以消除贪污,更有传言说有18位大人物会排队上法庭,结果只是一两位控上法庭后又再静下来。
最近以来贪污指控又甚嚣尘上,不论真真假假,总希望政府调查后有一个明确的交待,以释众惑。
2.在2006年的巫统大会上,有一小撮份子借平台大放厥词,伤及民族感情。这种偏极的种族性言论实在不应该在巫统大会上出现。
3.另外的所谓马来人被边缘化之说,也一度使槟州人民迷惑其中。因为他们看到实况并非如此,而是有政治议程在内,例如首长轮任职,更多高位要给土著等,都是十分负面的诉求,缺乏理据所在。
我们不能否认经过一阵的叫嚣声,阿都拉已渐渐平息风潮,但能否使一个和谐社会真正落实,就考验阿都拉的智慧了。
4.为了重振人民的信心,目前首相把全副精神放在第9大马计划中,人民莫不期望阿都拉能确保每项工程如期落实,以使人民受惠。虽然人民不敢奢望必须在2020年达致先进国的水平,但人民肯定希望安居乐业,经济好转。目前股市的热潮大起大落并不足以反映人民的经济状况,政府仍需加大力度和增加公共投资,以刺激市场的活力。没有活跃的市场,人民只能望钱兴叹。
阿都拉当然记得,今年是独立50年,也是国家半个世纪成就的一个总结。它有得有失,得在那里,失又在那里,值得政府分析与深思。而所有这一切将在来届大选时(应该在2008年)让选民作出判决。
巫统到阿都拉手上也已渡过60个春秋,换了6代领导人。它的壮大自有其条件(目前党员300多万名),但只要有少数人成为“害群之马”,就足以损害党的形象。
一个政党不能以既得利益为依归,而是要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可是言易行难,这也是阿都拉当政下的一大考验。阿都拉可以忘记马哈迪的指指点点,但他肯定不能忘记老百姓的指指点点。既然阿都拉已表明要再做一届的首相,那么,从现在开始他需要参考各种的批评,不管是来自那一个种族,那一个族群,都要耳听八方,接受善意与诚意的批评。至为重要的是,一切以民为本。同时这个国家是多元种族的,偏差要纠正,错误要改正,体现泱泱大度,真正地培养起一流的思维和人力资本,埋葬极端的言行,真正落实一个公平合理与全民分享的马来西亚。
简介
- Cheah See Kian(谢诗坚)
- 资深报人,著名时评政论家,厦门大学文学博士。先后出版十余本著作,包括《马来西亚华人政治思潮演变》、《巫统政治风暴》、《林苍佑评传》、《柬埔寨的悲剧》,《以巴千年恩怨》、《槟城华人两百年》及《伍连德医生评传》等著作。 目前担任马来西亚一带一路研究中心主席、马来西亚中国客家总商会会长及中天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
30.4.07
槟城路名“以乱取胜”
每个国家对于街道命名都有不同的规章。比如新中国成立后,它就不允许用人名作为街道名。因此你看不到有所谓毛泽东街或邓小平街的命名。在这之前,也有用人名来命名,用的最多的是孙中山的名字。中山路也就成为一个时代的标志。
反观马来西亚,它在殖民地时代就喜欢用英国名人的名字命名。例如在1786年,英人莱特登陆后,就命名槟岛为韦尔斯太子岛,又命名市区为乔治市。及后英国名人纷纷走进槟城的街道。比如莱特街,华盖街,狄更斯街等等。此风一开,人名在槟城街道之多,俯首可拾。在新加坡及吉隆坡和怡保大城市也不遑多让。
在分析之下,槟城街道的命名有分成几个类别,其一是以名人命名;如上所述;其二是以国家命名,如Burmah Road; China Street; Brunai Lane;其三是以外国城市或河流命名,如厦门巷、暹律、广东民律、香港巷依拉哇底律等;其四是以我国各州命名,如霹雳律、吉打律、彭亨律、吉兰丹律、丁加奴律等;其五是以各地城市命名,如太平律、邦咯律等;其五是以当地特色命名,如亚依淡律、巴刹街、医院街和兵营路等。但最普及的 莫过于用人名来命名。先有英国人,后有本地人,而如今流行的则是以本国名人来命名。如果我们作一个统计,英国人的名字最多,次之是华人和马来人,印度人也有。
尽管如此,槟城人民对英殖民地的命名是不大理会的,一来名字难念,又翻译麻烦,干脆用本地人熟悉的称呼来命名。举例来说,槟城人惯把过港仔直街和过港仔横街中的较短的横路一概用头条路算到八条路,但英文名则完全走样。比较如下:
头条路──Magazine Road
二条路──Noordin Street.
三条路──Presgrave Street.
四条路──Tye Sin Street.
五条路──Macallum Street.
六条路──Katz Street.
七条路──Cecil Street.
八条路──Herriot Street.
如果你问起槟城人头条路到八条路在那里,他们马上告诉你从光大算起一直到城隍庙的横路即是。但如果你说英文名,他们会丈二金刚抓不住脑,很可能想不起是在那里。
再有一个怪现象是:乔治市内已是现代化和城市化,偏偏殖民地时代留下来的甘榜街名还是依然故我。怎么在城市内也有甘榜(乡村)存在?虽然它们只是路名,但容易让人产生误会。打个比方说,靠近梹榔律的一条路竟然叫kampong malabar。更费解的是我们有一个州选区长期以来叫甘榜哥南,直到2004年大选时才改称光大区。算算一下,在市区内共有六条街道仍然以甘榜命名。矛盾得莫名其妙。类似这样的街名,如果改用新名或用来纪念某名人也许会比较恰当。因为它本来就应该改名字的。
反之若是已成为大众熟悉的街名,如果你再改也是没有多大的意义,人民还是叫回原名字。打个比方说,中路英文名叫macalister road,如果换掉英国人的名字,改用本地人名字,你说人民会改口不叫中路吗?因此将街道改名也要顾及民间的习惯性,不是当局要改就改得有效的。
另外一个与官方名称大相径庭的叫法的路是beach street(统称美芝街)但华人将之切成六个名称,一段一段的叫,容易让人知道是指什么地方。所以这条街共有六个华文名称:土库街、港仔口街、中街、缎罗申街、打铁街及社尾街。
再一条长长的霹雳律,也有三个华人名称,有一段叫做霹雳律,再一段称大路后,另一段则三角田。
当然还有一些路名的叫法是与原来的官方名称相差何止一万八千里。例如prangin lane变成咸鱼埕。Market lane变成二奶巷、lovelane变成孖水喉、leith street变成莲花河,dickens street变成暗牌间,chulia lane成了十七间。
在独立后,城市的街道改名并不多。但也慢慢地多了一些名人的名字,而且有一个时期,人未往生,其名字也成了街道路。主要是发展商建了房子,开了新路,可以按上老板的名字,比如林连登路,骆文秀路等等。
后来政府在改名或按名方面有了比较严格的规定。除了特殊的情况将生人命名外,大部份是以纪念死了的名人而有了街名。这包括崔耀才路、王裕好路、郑耀林路。
我们不反对政府对道路的改名和安置新名的做法,但政府在这么做时有必要考虑到整个槟城的实际情况和其历史背景。不要动辄一下子改一个名,一下子又改那个名,而是应该统筹统办,一次过做几个改名或按名;尤其要顾及这是多元种族的社会,在变动前最好能有不同种族的名人一起上榜,不要造成一种印象是偏向单一种族,让人民觉得其它方面被忽略。抑有进者,具有历史意义或能让人因街名想起历史的名字最好不要随意改变。同时华人叫惯的名称本来就与官方名字扯不上关系,若改了官方名,同样在人民口中还是原来的华人叫法。这样的改动就意义不大了。
也许在外地人看来槟城市的街名是怪怪的,乱象纷呈,但这是“以乱取胜”,美在杂乱之中。官方有官方的叫法,民间有民间的叫法。这在其它地方是少有的。槟城的可爱也就在此。
反观马来西亚,它在殖民地时代就喜欢用英国名人的名字命名。例如在1786年,英人莱特登陆后,就命名槟岛为韦尔斯太子岛,又命名市区为乔治市。及后英国名人纷纷走进槟城的街道。比如莱特街,华盖街,狄更斯街等等。此风一开,人名在槟城街道之多,俯首可拾。在新加坡及吉隆坡和怡保大城市也不遑多让。
在分析之下,槟城街道的命名有分成几个类别,其一是以名人命名;如上所述;其二是以国家命名,如Burmah Road; China Street; Brunai Lane;其三是以外国城市或河流命名,如厦门巷、暹律、广东民律、香港巷依拉哇底律等;其四是以我国各州命名,如霹雳律、吉打律、彭亨律、吉兰丹律、丁加奴律等;其五是以各地城市命名,如太平律、邦咯律等;其五是以当地特色命名,如亚依淡律、巴刹街、医院街和兵营路等。但最普及的 莫过于用人名来命名。先有英国人,后有本地人,而如今流行的则是以本国名人来命名。如果我们作一个统计,英国人的名字最多,次之是华人和马来人,印度人也有。
尽管如此,槟城人民对英殖民地的命名是不大理会的,一来名字难念,又翻译麻烦,干脆用本地人熟悉的称呼来命名。举例来说,槟城人惯把过港仔直街和过港仔横街中的较短的横路一概用头条路算到八条路,但英文名则完全走样。比较如下:
头条路──Magazine Road
二条路──Noordin Street.
三条路──Presgrave Street.
四条路──Tye Sin Street.
五条路──Macallum Street.
六条路──Katz Street.
七条路──Cecil Street.
八条路──Herriot Street.
如果你问起槟城人头条路到八条路在那里,他们马上告诉你从光大算起一直到城隍庙的横路即是。但如果你说英文名,他们会丈二金刚抓不住脑,很可能想不起是在那里。
再有一个怪现象是:乔治市内已是现代化和城市化,偏偏殖民地时代留下来的甘榜街名还是依然故我。怎么在城市内也有甘榜(乡村)存在?虽然它们只是路名,但容易让人产生误会。打个比方说,靠近梹榔律的一条路竟然叫kampong malabar。更费解的是我们有一个州选区长期以来叫甘榜哥南,直到2004年大选时才改称光大区。算算一下,在市区内共有六条街道仍然以甘榜命名。矛盾得莫名其妙。类似这样的街名,如果改用新名或用来纪念某名人也许会比较恰当。因为它本来就应该改名字的。
反之若是已成为大众熟悉的街名,如果你再改也是没有多大的意义,人民还是叫回原名字。打个比方说,中路英文名叫macalister road,如果换掉英国人的名字,改用本地人名字,你说人民会改口不叫中路吗?因此将街道改名也要顾及民间的习惯性,不是当局要改就改得有效的。
另外一个与官方名称大相径庭的叫法的路是beach street(统称美芝街)但华人将之切成六个名称,一段一段的叫,容易让人知道是指什么地方。所以这条街共有六个华文名称:土库街、港仔口街、中街、缎罗申街、打铁街及社尾街。
再一条长长的霹雳律,也有三个华人名称,有一段叫做霹雳律,再一段称大路后,另一段则三角田。
当然还有一些路名的叫法是与原来的官方名称相差何止一万八千里。例如prangin lane变成咸鱼埕。Market lane变成二奶巷、lovelane变成孖水喉、leith street变成莲花河,dickens street变成暗牌间,chulia lane成了十七间。
在独立后,城市的街道改名并不多。但也慢慢地多了一些名人的名字,而且有一个时期,人未往生,其名字也成了街道路。主要是发展商建了房子,开了新路,可以按上老板的名字,比如林连登路,骆文秀路等等。
后来政府在改名或按名方面有了比较严格的规定。除了特殊的情况将生人命名外,大部份是以纪念死了的名人而有了街名。这包括崔耀才路、王裕好路、郑耀林路。
我们不反对政府对道路的改名和安置新名的做法,但政府在这么做时有必要考虑到整个槟城的实际情况和其历史背景。不要动辄一下子改一个名,一下子又改那个名,而是应该统筹统办,一次过做几个改名或按名;尤其要顾及这是多元种族的社会,在变动前最好能有不同种族的名人一起上榜,不要造成一种印象是偏向单一种族,让人民觉得其它方面被忽略。抑有进者,具有历史意义或能让人因街名想起历史的名字最好不要随意改变。同时华人叫惯的名称本来就与官方名字扯不上关系,若改了官方名,同样在人民口中还是原来的华人叫法。这样的改动就意义不大了。
也许在外地人看来槟城市的街名是怪怪的,乱象纷呈,但这是“以乱取胜”,美在杂乱之中。官方有官方的叫法,民间有民间的叫法。这在其它地方是少有的。槟城的可爱也就在此。
28.4.07
槟甲登陆“世界文化遗产”之谜
很多人都不明白:槟城和马六甲申请登陆“世界文化遗产”究竟是怎么回事?更多人不知道政府的这项申请到底怎么样了?幸好,文化、艺术暨文物部门的国家遗产部总监朱拉那教授在三月份时作出这样的澄清:事实上是文化艺术部及旅游部采取主动将槟城和马六甲联合一道提名。主题是《马六甲海峡的历史城市:马六甲和乔治市》。目的当然是为了刺激和促进旅游业。
有关计划始于1998年到2003年的一连串的研讨会,而在2005年将有关历史档案材料送交巴黎的联合国教科文机构,但被退了回来,因为它没有根据最新刚被通过的模式提呈。
在2007年的时候政府在国内外专家通力合作下,连同两地的市议会、博物馆、策划局及国家遗产局再行提呈档案资料,如果被接受进行评估(一般在四月份),则有关部门及市议会才能进行展示,讲演和展开运动,民间的团体就能参与支持行动。
从这样看来,我们谈论多年的“登陆世界文化遗产”现在只属于投石问路的阶段,尚未进入实质性的“入遗”阶段。因此我们要问:为什么会出现失误?又为什么我们的申办这么不够积极?问题到底出现在那里?
根据我们了解,联合国所规定的“世界文化遗产”(另一类是世界自然遗产,还有是自然与文化相结合的遗产),是有相当严格的条件。而且是指一个地区,不是一座建筑物。我们经常被混淆的是以为一个建筑物“入遗”就等于这个城市的一个地区“入遗”。其实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也是不能相提并论的。
一座具有历史性的建筑物,比如槟城的张弼士故居及潮州会馆已成功被联合国圈定文化遗产建筑物,但乔治市和马六甲则还没有具备这样的资格,因为我们目前只是初步提出这个愿景而已。
对此,根据我们了解(马六甲情况有待了解),乔治市在槟州政府的规划下,已划出一个地区作为“古迹保留区”。本来核心地带及缓冲地带合共4.58平方公里。但到了2003年,政府发现面积太大不易“保护”,于是又缩成只有1.88平方公里,仅占乔治市范围(41平方公里)的5%,也仅占槟岛总面积(293平方公里)的0.6%。具体来说,其长度即从旧关仔角的炮台一直伸延到时中分校(原红毛路口处);其宽度则是从海边到槟榔律这一带。约涵盖二千多间战前的旧建筑物。这个地带是英国人莱特于1786年后开辟的市镇,前后有二百余年的历史。
虽然它已具备了历史的条件,而且也具备多元文化的特色,但最关键的是正如槟州首席部长许子根所说的要有一个永久性的管理机制来保护和维修历史古迹。这个机制不可能像市议会那么大,又不能像管理委员会那样小的格局。它是介于两者之间。换句话说,它是一个有权力又有资源的机构来照顾“文化遗产区”。
在目前,仍然未设这样的机制形作,也就显示中央政府和州政府还没有协调好如何在槟甲两地分别成立一个“小市政局”,专门管理“文化遗产区”的。彼此都在静观其变。这意味着槟甲两地的“功课尚未做好”,是处于“报名”的阶段。我们离开“入遗”还有一段“遥远的路”。也许要等到联合国同意可以“报考”,才来“临时抱佛脚”。
除非政府快马加鞭,加大力度,真正投入巨资和人力急起直追,正如澳门(已于2006年入选)获得中国政府大力支持才有今日的成果。不然的话,我们就慢慢与耐心地等吧!
有关计划始于1998年到2003年的一连串的研讨会,而在2005年将有关历史档案材料送交巴黎的联合国教科文机构,但被退了回来,因为它没有根据最新刚被通过的模式提呈。
在2007年的时候政府在国内外专家通力合作下,连同两地的市议会、博物馆、策划局及国家遗产局再行提呈档案资料,如果被接受进行评估(一般在四月份),则有关部门及市议会才能进行展示,讲演和展开运动,民间的团体就能参与支持行动。
从这样看来,我们谈论多年的“登陆世界文化遗产”现在只属于投石问路的阶段,尚未进入实质性的“入遗”阶段。因此我们要问:为什么会出现失误?又为什么我们的申办这么不够积极?问题到底出现在那里?
根据我们了解,联合国所规定的“世界文化遗产”(另一类是世界自然遗产,还有是自然与文化相结合的遗产),是有相当严格的条件。而且是指一个地区,不是一座建筑物。我们经常被混淆的是以为一个建筑物“入遗”就等于这个城市的一个地区“入遗”。其实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也是不能相提并论的。
一座具有历史性的建筑物,比如槟城的张弼士故居及潮州会馆已成功被联合国圈定文化遗产建筑物,但乔治市和马六甲则还没有具备这样的资格,因为我们目前只是初步提出这个愿景而已。
对此,根据我们了解(马六甲情况有待了解),乔治市在槟州政府的规划下,已划出一个地区作为“古迹保留区”。本来核心地带及缓冲地带合共4.58平方公里。但到了2003年,政府发现面积太大不易“保护”,于是又缩成只有1.88平方公里,仅占乔治市范围(41平方公里)的5%,也仅占槟岛总面积(293平方公里)的0.6%。具体来说,其长度即从旧关仔角的炮台一直伸延到时中分校(原红毛路口处);其宽度则是从海边到槟榔律这一带。约涵盖二千多间战前的旧建筑物。这个地带是英国人莱特于1786年后开辟的市镇,前后有二百余年的历史。
虽然它已具备了历史的条件,而且也具备多元文化的特色,但最关键的是正如槟州首席部长许子根所说的要有一个永久性的管理机制来保护和维修历史古迹。这个机制不可能像市议会那么大,又不能像管理委员会那样小的格局。它是介于两者之间。换句话说,它是一个有权力又有资源的机构来照顾“文化遗产区”。
在目前,仍然未设这样的机制形作,也就显示中央政府和州政府还没有协调好如何在槟甲两地分别成立一个“小市政局”,专门管理“文化遗产区”的。彼此都在静观其变。这意味着槟甲两地的“功课尚未做好”,是处于“报名”的阶段。我们离开“入遗”还有一段“遥远的路”。也许要等到联合国同意可以“报考”,才来“临时抱佛脚”。
除非政府快马加鞭,加大力度,真正投入巨资和人力急起直追,正如澳门(已于2006年入选)获得中国政府大力支持才有今日的成果。不然的话,我们就慢慢与耐心地等吧!
23.4.07
州议员应兼任市议员
犹记得我在《南洋商报》写了《到底谁才是政府?》一文后,言犹未尽,应再作必要的陈诉,以便州议员或好评人也抒发己见,寻求共识。去年雪州州议员查卡里亚的豪宅因未申请准证而揭开他本身也兼任巴生市议员的新闻闹得不可开交时,我感到纳闷﹕为什么已是州议员,还与人争做市议员?为什么要大小通吃?
现在想来,查卡里亚兼任市议员是“有理”的,撇开他为何要出任市议员的动机不谈外,其实州议员兼任市议员是“理直气壮”的。不信请听听下面一则真实的故事﹕
我的一位朋友在当市议员时,我向他投诉种在家门前的市议会大树年久失修,又有蜂窝,请他派人来砍修,以免肇祸。果然第二天就有一批市议会派来的工人(是承包商派来人也好),七手八脚把危险的枝干砍了,把蜂窝移掉了,显得干净利落。我大赞市议员的服务效率好,一叫就动。
可是过了一两年,我的朋友不做市议员,转身参加竞选州议员而一鹄中的。从官委市议员到民选州议员,晋升一级,我恭贺他又为他高兴,心想这一下子若有事求他,肯定更有效率。
有一次,因为商业执照的问题,市议会每年都不改正错误,老是将招牌费和其它费用加在一起。初时上门找到负责官员签名被纠正过来,过了一年又是依然故我,再找官员割了又写一封长信解释市议会搞错了。结果一错再错,信也不回。去年又同样犯上这样“死性不改”的错误,我只好请我的州议员朋友帮忙。这个时候他开口了,在当市议员的时候,有关官员还卖面子,没有做市议员后,你就无法马上叫动了。他还吐这么一句话﹕我还不是与你一样,在市议会官员的眼中是“外人”,你是Y.B.又怎样?
他甚至这样说﹕“你知道吗,在我的选区的居民要砍大路边的危树,我催市议会好些次总没有动静,最后不得已只好自己掏腰包,请人把危树解决了。”
这对我而言,不仅是怪事,而且是不能接受的怠慢。堂堂州议员肯定比市议员大,为何叫不动呢?他无奈地说﹕事实就是如此,最后他劝我直接找市议员,自然能直接的解决。不必假手州议员。我同情他的处境而照他的方法办,确有一些效果。
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一件事﹕州议员表面风光,被人YB前YB后的叫,但他的权力有多少呢?我们也确实不知道。查看州宪法,也没有列明州议员的职务。有任务在身的是行政议员。
以此来推论,政府的后座州议员到底每天应该干什么?他们没有办公室,而得在选区内自设服务中心。有生意做的还有门面“为民服务”,到处溜跶的则是流动州议员;懒得出门的就靠电话或手机联络。
我曾问过州议员的朋友,你们是政府的一员,理应代表政府办事,但你们究竟有什么繁忙的公务?他从容地说,光是应付每晚的宴会就吃不消,一晚走几场是等闲事。这不就是“忙得透不过气”来吗?
我说,平日你们也不必发表政论,国家大事管不来,那么地方事务总该管吧!他回应说,管啊!而且上门求助的10件有9件半是关于市议会或地方议会管的,我们也只好代为求情,请那个“小政府”及时处理,但“小政府”不归我们管。有时候也倒过来骂“小政府”。
我说“大政府”骂“小政府”,在逻辑上说不通,因为市议会是大政府管的,市议员也是你们委任的。既然委任的市议员不必向选民负责,那你们就得向选民负责。你骂“小政府”,是为自己逃脱责任,只是在骂爽。人民选你们是要你们服务,不是叫你骂人。与其你们骂,不如我们自己骂?
由此来看,查卡里亚宁可“隆尊纡贵”兼市议员是“正确的直接服务途径”,因为他可以直接解决问题,不必隔了一层。若是由不同的人担任,则被委任者只好听命于有权力的人,不会听命于与他无关的州议员的话。
因此,既然政府已决定不举行地方议会选举,最干脆和有效为民服务的办法就是让州议员兼市议员,以便解决民生问题。
不信,你问问州议员,他们每天面对的是不是都是市议员应做的事?
现在想来,查卡里亚兼任市议员是“有理”的,撇开他为何要出任市议员的动机不谈外,其实州议员兼任市议员是“理直气壮”的。不信请听听下面一则真实的故事﹕
我的一位朋友在当市议员时,我向他投诉种在家门前的市议会大树年久失修,又有蜂窝,请他派人来砍修,以免肇祸。果然第二天就有一批市议会派来的工人(是承包商派来人也好),七手八脚把危险的枝干砍了,把蜂窝移掉了,显得干净利落。我大赞市议员的服务效率好,一叫就动。
可是过了一两年,我的朋友不做市议员,转身参加竞选州议员而一鹄中的。从官委市议员到民选州议员,晋升一级,我恭贺他又为他高兴,心想这一下子若有事求他,肯定更有效率。
有一次,因为商业执照的问题,市议会每年都不改正错误,老是将招牌费和其它费用加在一起。初时上门找到负责官员签名被纠正过来,过了一年又是依然故我,再找官员割了又写一封长信解释市议会搞错了。结果一错再错,信也不回。去年又同样犯上这样“死性不改”的错误,我只好请我的州议员朋友帮忙。这个时候他开口了,在当市议员的时候,有关官员还卖面子,没有做市议员后,你就无法马上叫动了。他还吐这么一句话﹕我还不是与你一样,在市议会官员的眼中是“外人”,你是Y.B.又怎样?
他甚至这样说﹕“你知道吗,在我的选区的居民要砍大路边的危树,我催市议会好些次总没有动静,最后不得已只好自己掏腰包,请人把危树解决了。”
这对我而言,不仅是怪事,而且是不能接受的怠慢。堂堂州议员肯定比市议员大,为何叫不动呢?他无奈地说﹕事实就是如此,最后他劝我直接找市议员,自然能直接的解决。不必假手州议员。我同情他的处境而照他的方法办,确有一些效果。
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一件事﹕州议员表面风光,被人YB前YB后的叫,但他的权力有多少呢?我们也确实不知道。查看州宪法,也没有列明州议员的职务。有任务在身的是行政议员。
以此来推论,政府的后座州议员到底每天应该干什么?他们没有办公室,而得在选区内自设服务中心。有生意做的还有门面“为民服务”,到处溜跶的则是流动州议员;懒得出门的就靠电话或手机联络。
我曾问过州议员的朋友,你们是政府的一员,理应代表政府办事,但你们究竟有什么繁忙的公务?他从容地说,光是应付每晚的宴会就吃不消,一晚走几场是等闲事。这不就是“忙得透不过气”来吗?
我说,平日你们也不必发表政论,国家大事管不来,那么地方事务总该管吧!他回应说,管啊!而且上门求助的10件有9件半是关于市议会或地方议会管的,我们也只好代为求情,请那个“小政府”及时处理,但“小政府”不归我们管。有时候也倒过来骂“小政府”。
我说“大政府”骂“小政府”,在逻辑上说不通,因为市议会是大政府管的,市议员也是你们委任的。既然委任的市议员不必向选民负责,那你们就得向选民负责。你骂“小政府”,是为自己逃脱责任,只是在骂爽。人民选你们是要你们服务,不是叫你骂人。与其你们骂,不如我们自己骂?
由此来看,查卡里亚宁可“隆尊纡贵”兼市议员是“正确的直接服务途径”,因为他可以直接解决问题,不必隔了一层。若是由不同的人担任,则被委任者只好听命于有权力的人,不会听命于与他无关的州议员的话。
因此,既然政府已决定不举行地方议会选举,最干脆和有效为民服务的办法就是让州议员兼市议员,以便解决民生问题。
不信,你问问州议员,他们每天面对的是不是都是市议员应做的事?
22.4.07
林苍佑、林敬益、许子根
四月上旬是民政党领袖交接的日子,在一片融洽声中完成仪式。而连月来传媒的新闻都集中在林敬益身上;继之是许子根的未来动向。鲜少提及民政党是怎样挺过来的,以致许多民政党人只知道林敬益如何壮大民政党,却不知道林敬益是怎样在民政党的平台上重新站立起来。当然没有人置疑林敬益壮大了民政党的功绩突出;许子根守土有功,稳住槟州主导政权。但在交棒仪式的祝福声中,除了许子根不忘提及创党人林苍佑的丰功伟绩外,林敬益则只是一语带过在许子根领导下,大选的成绩比林苍佑时代表现得好。其它人则完全沉浸在对林敬益的歌功领德,忘记了民政党之所以有今天,还有一位重要人物是不能被忘记的,他就是在逆境中,带领民政党乘风破浪勇往直前的舵手林苍佑。
历史可以被忘记,但不能被抹掉。想当年民政党初创(1968年),为应付1969年的大选,林苍佑东奔西跑寻找候选人上阵也碰了一鼻子灰,结果只能组成一个大排档阵容应战,却意外地让槟州变天,全是因为槟州人民相信林苍佑的领导才干。就这样他从70年代开始,把槟城从一个被形容为渔村的地方(因自由港已开始没落了)打造成一个现代化和工业化的州属。许子根把他形容为“槟州发展之父”。前首相马哈迪也不得不对他另眼相看,形容他是第一个人把电子工业引进马来西亚。林苍佑对槟州的巨大贡献也是有目共睹的。
对于民政党的发展,林苍佑凭着加入国阵的优势,吸收了大量的知识分子。1974年的大选,我们看到精英份子成了民政的候选人。在这之前,有两个重要人物加盟民政党,其一是林敬益(他带着一个团队),其二是吴福源。他们的来头都不小。林敬益原是马华改革派的头头,敢于和陈修信对着干表现大无畏的精神,结果在1973年被陈修信开除出党。林苍佑摊开双手把他迎了进来。
另一位吴福源则原是民主行动党秘书长,可惜他只是单枪匹马而来,如果他也带一个团队,又在1974年大选胜出,情势可能会大不相同。他的失败与退出政坛也造就了林敬益一枝独秀的局面。
虽然在1980年林苍佑卸职时,嘱意的党主席不是他,但也没有阻止通过民主程序让党员决定而最后胜出。之后,两人的关系也没有变恶,正是所谓“君子之交淡如水”。
其实不论林敬益怎样看待林苍佑,不能否认的是陈修信不给他的,林苍佑统统给了他,而且还把他提上坐第二把交椅。单就这份情意即便大恩不言谢,就值得林敬益在退休时应给林苍佑一个正面的评价。如果没有林苍佑,那有今日的林敬益?
同样的,许子根也是因为在林苍佑身边当政治秘书,而有了机会在1990年荣任首席部长。许子根直到今天不敢忘记感恩戴德。但现在已贵为党主席,为林苍佑树碑立传以唤起槟州人民不要忘记民政党如何带领人民改善了一家人的生活,也许可以作为民政党的一座丰碑。
历史可以被忘记,但不能被抹掉。想当年民政党初创(1968年),为应付1969年的大选,林苍佑东奔西跑寻找候选人上阵也碰了一鼻子灰,结果只能组成一个大排档阵容应战,却意外地让槟州变天,全是因为槟州人民相信林苍佑的领导才干。就这样他从70年代开始,把槟城从一个被形容为渔村的地方(因自由港已开始没落了)打造成一个现代化和工业化的州属。许子根把他形容为“槟州发展之父”。前首相马哈迪也不得不对他另眼相看,形容他是第一个人把电子工业引进马来西亚。林苍佑对槟州的巨大贡献也是有目共睹的。
对于民政党的发展,林苍佑凭着加入国阵的优势,吸收了大量的知识分子。1974年的大选,我们看到精英份子成了民政的候选人。在这之前,有两个重要人物加盟民政党,其一是林敬益(他带着一个团队),其二是吴福源。他们的来头都不小。林敬益原是马华改革派的头头,敢于和陈修信对着干表现大无畏的精神,结果在1973年被陈修信开除出党。林苍佑摊开双手把他迎了进来。
另一位吴福源则原是民主行动党秘书长,可惜他只是单枪匹马而来,如果他也带一个团队,又在1974年大选胜出,情势可能会大不相同。他的失败与退出政坛也造就了林敬益一枝独秀的局面。
虽然在1980年林苍佑卸职时,嘱意的党主席不是他,但也没有阻止通过民主程序让党员决定而最后胜出。之后,两人的关系也没有变恶,正是所谓“君子之交淡如水”。
其实不论林敬益怎样看待林苍佑,不能否认的是陈修信不给他的,林苍佑统统给了他,而且还把他提上坐第二把交椅。单就这份情意即便大恩不言谢,就值得林敬益在退休时应给林苍佑一个正面的评价。如果没有林苍佑,那有今日的林敬益?
同样的,许子根也是因为在林苍佑身边当政治秘书,而有了机会在1990年荣任首席部长。许子根直到今天不敢忘记感恩戴德。但现在已贵为党主席,为林苍佑树碑立传以唤起槟州人民不要忘记民政党如何带领人民改善了一家人的生活,也许可以作为民政党的一座丰碑。
16.4.07
千金小姐唱片红星李真的故事—李明、陈田、李真
在写完了李明传奇性的系列后,我发现到有一个吊诡之处出现在陈平的回忆录中。在《我方的历史》有关“李明传奇”的章节中,陈平提到了一位“李真女同志”时这样说:“在抗日战争期间,英国人勉强同意训练我们的3位同志,其中一位是名叫李真的女同志。”“在三位学员中,只有李真在日本占领结束之后还活着。”
“由于她是马共唯一的“无线电专家”,我安排她在1949年年中来到我们在文德甲的总部,并设法带进3架B 11(指无线电收发报机)。这是一项适合的安排,因为她一度是陈田的爱人。在我们不断转移总部期间,李真跟着我们。在1950年年底的一次转移中,她是我们先头部队的一员,该先头部队在彭亨中部遇到辜卡兵巡逻队,敌军自动武器的枪火把我们的游击队员打散。李真被一枚子弹击中,当场身亡。”
陈平没有交待李真的身世,却让李真的事件在李明传奇中出现,而且又说一度是陈田的爱人。这显然是告诉我们陈田后来在中国与李明结婚(1965年)之前,有一个爱人名叫李真。不过在李明的口述历史中完全没有提到这件事,我们也不知道李明到底认不认识李真?
虽然如此,我却从另外的史料中找到一位也是马共干部的李真。她的情况与陈平所说的李真有些相似,因此引起我的兴趣把此李真和彼李真连串起来。我姑且把她们当成同一个人,但也可能不是同一个人。希望有研究这方面历史的人或陈平告知真相,因为我在下面提到的李真,确实是曾和陈田在一起参加训练和参加同一个文娱组织。
《漫漫林海路》中有这么一段介绍李真的:
李真,1921年生,又名李红杏,李素端。1937年芦沟桥事变后,他由福建南来新加坡,与父母弟妹团聚,入读南洋女中高中部。
1938年,著名中国作曲家任光南来新加坡,为中国百代唱片公司灌制爱国抗日唱片,发起组织“新加坡铜锣合唱团”,李真是其中一名成员,且是女高音的台柱,名气响亮。更因其歌声美妙十几首独唱歌曲被灌制成唱片。用现代人的说法,李真是唱片明星。
无独有偶,李明在口述历史中也这样介绍陈田(1923年生于新加坡,较李真小二岁):“陈田参加铜锣合唱团,跟随这支抗日宣传队,到新加坡各处宣传演出,搞得有声有色,影响力很大。”
这就是说,陈田和李真是在合唱团认识的,他们有共同的理想。
还有李明说,陈田在1940年加入马共。在日军攻打马来亚时,陈田进入那时的101军事训练学校(英国人为马共提供的训练场)。同样的《漫漫林海路》中说,1938年后,李真秘密地加入了马共。1941年底日寇进犯北马,槟城沦陷前,李真随一批干部撤退到新加坡受训。”
所谓的受训就是如陈平所说的参加军训时学习 接收无线电通讯(英国人主持,应是101军事学校中的一项课程)。
就这样,李真又和陈田在一起受训。
受训完了以后,约1942年陈田在柔佛森林里领导抗日军第四独立队。而李真则是在1942年3,4月间,潜入柔南,在抗日军第四独立队合办的报社,参加出版《群众报》,也负责收听电讯等工作。这种上级与下属的关系,也使到陈田和李真同属一个单位抗日。
日本投降后,陈田在1945年代表马共到英国伦敦参加全球盟军的胜利游行。从1945年到1948年,陈田是抗日军退伍同志会的《战友报》的主编,此报总部设在马来亚。间中,即1947年陈田曾到布拉格,出席《世界民主青年代表大会》。1948年紧急状态实施,陈田再次进入森林展开抗英游击战争。
至于李真,原本出身在一个富裕的家庭,父亲是商人,母亲是医生,有汽车和洋房,生活温暖和舒适。以这样的一位“千金小姐”,在抗日战争结束后,仍然保持战斗精神继续参加艰苦的革命工作,实在有些不可思议。但在那个烽火的年代。李真就是坚持她的理想。当1948年英国颁布紧急状态前夕。李真已撤往中马,并进入彭亨地区从事游击战。
这里头陈平说李真是死于1950年,但《漫漫林海路》则没有讲出她牺牲的年代,只说当她要去彭亨山区恢复革命根据地时,不幸被英军包围而丧命。
由上的比较,我们看到陈平书中所说的李真和《漫漫林海路》中的李真倒可以串成一个人,但又不是绝对的。如果说在动乱的年代,陈田有一位爱人叫李真是不足为奇的(有待证实此李真也是彼李真),因为她们有共同的斗争目标。
我们无妨从方修的《战后马华文学史初稿》中窥见铜锣合唱团是一个怎样的组织:“新加坡保卫战期间,铜锣尤其活跃。街头、巷尾、山芭、野外,到处响荡着该团的昂扬的歌声。该团在战后恢复组织,也搞点表演艺术或戏剧演出。
不过,陈田和李真在战后未有记录他们重回铜锣合唱团,而是继续搞革命。不幸的是李真英年早逝,死时才不过29岁。陈田则潜入森林,且在1955年成为华玲谈判的马共代表之一,名噪一时。李明因李明官司案一炮而红,名声之响亮不逊陈田。可怜李真因早逝而鲜少被人提及。但不论此李真是否是陈田的一度爱人,也值得一书。还有的是,我比较李明和李真年轻时的照片,倒有几分相似,都是美人肧子。尽管李明本不姓李,她却因此出了名,倒可和李真相映成趣。这是我写李明系列时的一个意外发现,当成李明系列的外一章,或可传为佳话。因为不论是李明或李真,她们都是那个年代的马共奇女子。
15.4.07
到底谁才是政府?
我经常在报 上阅及国阵州议员指责市政局工作效率差,忽视人民的感受,甚至州行政议员也拿市议会来“开刀”。
这就是说,政府的议员抨击政府的部门没有把事做好。好像变成他们不是政府成员,而是政府以外的人,代民“伸冤”。这是既奇怪又矛盾的事,也把人民搞胡涂了。人民不是选他们上台执政当政府吗?怎么政府的人在骂政府?
还有令人不解的事,前阵子威省市议会也发生拆庙风波,引致首席部长插手才缓和下来。为什么市政府要采取能引发敏感争议的行动前,州政府会不知情?倒底是州政府管市政府,抑或是市政府是一个“独立王国”?这使我想起在19世纪时,政府由于管不到民间的帮会,因而被后来的华民政务司巴素博士形容为“政府中的政府”。到后来采取注册法令进行管制。
这个“政府中的政府”倒是一个很好的形容词。今天的局面不是活生生的存在“政府中的政府”的机制吗?为什么会是这个样子,它又是怎样形成的?
原来我国在独立前就先有市议会选举,后来又有州议会及国会的选举。于是出现了中央政府,州政府和地方政府三层架构,各司其职,它可以由不同的政党执政,也可以由同样的政党掌权。但地方政府议员三年选一次,你做不好换人换政府也是平常的事。换句话说,地方政府,包括市议会也是要向人民直接负责的。
可是在1965年时,中央政府取消了地方议会选举,直接交由州政府管辖。人民有事也就向州政府寻求解决,因为当时尚未有市议员或县议员。到了1976年后,地方政府法令下允许地方议会委任议员。这样一来,地方政府,包括市议会就有自己的一套机制和权力,不是州政府或中央政府可以事事干预的。主席也是由公务员担任,整个市议会也就公务员化了。
由于市议会有独特的权力,难怪去年闹得沸沸扬扬的查卡里亚州议员事件揭开连他一门三人皆官拜市议员,因为他知道市议员在议会中的作用。
我们姑且作一个比较,州议员(民选的)一个月的收入(加各种津贴)近6000元,不会把市议员的千元津贴看在眼里。但他们身为执政党的议员,尤其是后座议员,平日不能随意参与或谈论国家大事,而偏偏人民找上门投诉的问题又绝大部份是市议会的权限,只好求助市议会负责官员或“硬闯”市议会,但不一定有效。难怪在雪州及森州仍有州议员兼任市议员的。
至于那些不是市议员的州议员,在鞭长莫及下,骂骂市政局不仅可解脱人民的指责,而且还会被赞为民“仗义执言”,但他们忘了他们是人民选他们来管市政局的,不是与民一起骂的。
如果州政府管不了市议会,给政府议员带来问题和困境,为什么不寻求改变呢?或由州议员兼任市议员,直接向人民负责。否则这样的怪现象一直存在,对人民也是不公平的。人民自然会问:到底谁才是政府?执政党议员作不了主,那“执政为民”又是怎样解释的?
这就是说,政府的议员抨击政府的部门没有把事做好。好像变成他们不是政府成员,而是政府以外的人,代民“伸冤”。这是既奇怪又矛盾的事,也把人民搞胡涂了。人民不是选他们上台执政当政府吗?怎么政府的人在骂政府?
还有令人不解的事,前阵子威省市议会也发生拆庙风波,引致首席部长插手才缓和下来。为什么市政府要采取能引发敏感争议的行动前,州政府会不知情?倒底是州政府管市政府,抑或是市政府是一个“独立王国”?这使我想起在19世纪时,政府由于管不到民间的帮会,因而被后来的华民政务司巴素博士形容为“政府中的政府”。到后来采取注册法令进行管制。
这个“政府中的政府”倒是一个很好的形容词。今天的局面不是活生生的存在“政府中的政府”的机制吗?为什么会是这个样子,它又是怎样形成的?
原来我国在独立前就先有市议会选举,后来又有州议会及国会的选举。于是出现了中央政府,州政府和地方政府三层架构,各司其职,它可以由不同的政党执政,也可以由同样的政党掌权。但地方政府议员三年选一次,你做不好换人换政府也是平常的事。换句话说,地方政府,包括市议会也是要向人民直接负责的。
可是在1965年时,中央政府取消了地方议会选举,直接交由州政府管辖。人民有事也就向州政府寻求解决,因为当时尚未有市议员或县议员。到了1976年后,地方政府法令下允许地方议会委任议员。这样一来,地方政府,包括市议会就有自己的一套机制和权力,不是州政府或中央政府可以事事干预的。主席也是由公务员担任,整个市议会也就公务员化了。
由于市议会有独特的权力,难怪去年闹得沸沸扬扬的查卡里亚州议员事件揭开连他一门三人皆官拜市议员,因为他知道市议员在议会中的作用。
我们姑且作一个比较,州议员(民选的)一个月的收入(加各种津贴)近6000元,不会把市议员的千元津贴看在眼里。但他们身为执政党的议员,尤其是后座议员,平日不能随意参与或谈论国家大事,而偏偏人民找上门投诉的问题又绝大部份是市议会的权限,只好求助市议会负责官员或“硬闯”市议会,但不一定有效。难怪在雪州及森州仍有州议员兼任市议员的。
至于那些不是市议员的州议员,在鞭长莫及下,骂骂市政局不仅可解脱人民的指责,而且还会被赞为民“仗义执言”,但他们忘了他们是人民选他们来管市政局的,不是与民一起骂的。
如果州政府管不了市议会,给政府议员带来问题和困境,为什么不寻求改变呢?或由州议员兼任市议员,直接向人民负责。否则这样的怪现象一直存在,对人民也是不公平的。人民自然会问:到底谁才是政府?执政党议员作不了主,那“执政为民”又是怎样解释的?
9.4.07
刘士木的资料来源─回应祝纾先生的疑团
祝纾先生于3月31日在《南洋商报》“言论版”发表《历史事项的疑团》一文是针对我的一篇拙作《南洋研究开拓人刘士木》(3月20日)而对其中一个环节提出质疑。
首先我要感谢他的提醒和期望有人厘清刘士木到底有没有进过军校这一回事。因此我觉得有必要回应他的疑点和道出我写这篇文章的用意。
我是在今年二月份的时候,承蒙梅井先生送来四本富有价值的历史文献,其中两本是关于刘士木的。即刘士木外孙林甦(在中国)汇编的《南洋华侨史学家刘士木》和梅井编的《纪念刘士木先生》。我主要是要丰富《韩江华人文化馆》有关刘士木的资料。
我在文中提及“刘士木14岁进入黄埔军官学校”是根据林甦汇编的资料而加以引用。他的册子中有两处关于刘士木的生平指他“14岁进入黄埔军官学校,后去日本留学”(系摘自新加坡国立大学《海外华人研究》及《暨南大学图书馆华侨华人文献信息中心》)。
祝先生对此有质疑,他说刘氏14岁应是1903年,而黄埔军官学校是在1924年创立的。因此他认为这个环节肯定出了问题,而产生四个疑点,包括我是不是引用错误的资料?经他这么问,倒使我再次的翻查手头的资料。
查阅之后,我发现到前面我引用的资料语焉不详,实有必要再作补充和补正。林甦在其汇编的册子中,还有一处是摘自《兴宁名人》网页。在介绍刘士木中这样说:“刘士木14岁到广州,考入黄埔陆军小学”。林甦在编后记中也透露他到过兴宁镇“考证”,总算把他的外公的身世基本上搞清楚了。因此他说刘士木“应该是先考入黄埔陆军小学”。不过他并没有交待是什么性质的“黄埔陆军小学”,也没有澄清不是“黄埔军官学校”,更没有指出这两者是实质上不同的学校,至于我在之中引用“黄埔军官学校”是因为我先入为主地接受两间大学的存档资料。
现在看来,或者可以进一步的推算因忽略了时间上的差异造成祝先生有此一问。根据《目击中国100年》百科全书指出,清朝末年,清政府于1903年成立练兵处,以在全国编练新军。1904年则派遣学生赴日本陆军学校。如果在1904年有黄埔(地名)陆军学校之设也是可以理解的。但为何又有“黄埔陆军小学”?是不是训练小军人或供军人子女上学或附属在陆军学校的小学,尚未得而知。
假如刘士木所读的“黄埔陆军小学”是正确无误的话,那么在时间上应是清朝末年的学堂。也可能因为这样,它也被人误称或统称为“黄埔军官学校”。但这是清末的产物,与后来著名的“黄埔军官学校”无关,是两码事。
黄埔军官学校正如祝纾所说是成立于1924年,由孙中山一手创办的。它的全名是“中国国民党陆军军官学校”,因设在黄埔,俗称“黄埔军官学校”,校长是蒋介石。以这样的时间来算,刘士木那时已是国民党东京支部(赴日留学)代表参加1924年的第一次国民党大会,当然不可能加入黄埔军校。不过我们还是需要考证在清末时是否有“黄埔陆军小学”?而当时又是不是也被称为“黄埔军官学校”?如果不是,就是资料上的以讹传讹了,必须予以补正。
至于刘士木何时离开中国到印度尼西亚任教和办报,则没有确切的文字记载,只说入陆军小学后不久出国到印度尼西亚。这个所谓不久又是那一年呢?根据刘士木本身撰文自揭在1909年时,他已人在爪哇吧城,获得西广总督奉派南洋英荷属视学员汪凤翔的介绍,在是年转赴棉兰任华商小学校长。这就是说,刘士木在广州读书(小学到中学)到约1907或1908年(时18或19岁)才飘洋过海下南洋。刘士木也自述他在1909年时,协助孙中山派来的胡汉民在棉兰日里为筹办中的槟城《光华日报》招股,获得热烈响应。(见刘士木《吾与光华四十年》,1950年)(梅井编)。
有一点有必要指出的是,刘士木从来没有以黄埔军校出身而自夸,而是在他逝世后,撰写其生平的人所叙述的。这个资料误把黄埔陆军小学当黄埔军官学校,一字之差而失之千里。
我之所以写下纪念刘士木的文章,是因为他对“南洋研究”的伟大贡献。特别是他的传奇性的一生,对文化之推广终其如一,殊值表扬,重点不在于他是不是“黄埔出身”,而是在于他对文化的执着与坚持是槟城文化界的一朵奇葩。当然我还是希望祝先生或其它学者能点出史实,还原一个真正的刘士木!
首先我要感谢他的提醒和期望有人厘清刘士木到底有没有进过军校这一回事。因此我觉得有必要回应他的疑点和道出我写这篇文章的用意。
我是在今年二月份的时候,承蒙梅井先生送来四本富有价值的历史文献,其中两本是关于刘士木的。即刘士木外孙林甦(在中国)汇编的《南洋华侨史学家刘士木》和梅井编的《纪念刘士木先生》。我主要是要丰富《韩江华人文化馆》有关刘士木的资料。
我在文中提及“刘士木14岁进入黄埔军官学校”是根据林甦汇编的资料而加以引用。他的册子中有两处关于刘士木的生平指他“14岁进入黄埔军官学校,后去日本留学”(系摘自新加坡国立大学《海外华人研究》及《暨南大学图书馆华侨华人文献信息中心》)。
祝先生对此有质疑,他说刘氏14岁应是1903年,而黄埔军官学校是在1924年创立的。因此他认为这个环节肯定出了问题,而产生四个疑点,包括我是不是引用错误的资料?经他这么问,倒使我再次的翻查手头的资料。
查阅之后,我发现到前面我引用的资料语焉不详,实有必要再作补充和补正。林甦在其汇编的册子中,还有一处是摘自《兴宁名人》网页。在介绍刘士木中这样说:“刘士木14岁到广州,考入黄埔陆军小学”。林甦在编后记中也透露他到过兴宁镇“考证”,总算把他的外公的身世基本上搞清楚了。因此他说刘士木“应该是先考入黄埔陆军小学”。不过他并没有交待是什么性质的“黄埔陆军小学”,也没有澄清不是“黄埔军官学校”,更没有指出这两者是实质上不同的学校,至于我在之中引用“黄埔军官学校”是因为我先入为主地接受两间大学的存档资料。
现在看来,或者可以进一步的推算因忽略了时间上的差异造成祝先生有此一问。根据《目击中国100年》百科全书指出,清朝末年,清政府于1903年成立练兵处,以在全国编练新军。1904年则派遣学生赴日本陆军学校。如果在1904年有黄埔(地名)陆军学校之设也是可以理解的。但为何又有“黄埔陆军小学”?是不是训练小军人或供军人子女上学或附属在陆军学校的小学,尚未得而知。
假如刘士木所读的“黄埔陆军小学”是正确无误的话,那么在时间上应是清朝末年的学堂。也可能因为这样,它也被人误称或统称为“黄埔军官学校”。但这是清末的产物,与后来著名的“黄埔军官学校”无关,是两码事。
黄埔军官学校正如祝纾所说是成立于1924年,由孙中山一手创办的。它的全名是“中国国民党陆军军官学校”,因设在黄埔,俗称“黄埔军官学校”,校长是蒋介石。以这样的时间来算,刘士木那时已是国民党东京支部(赴日留学)代表参加1924年的第一次国民党大会,当然不可能加入黄埔军校。不过我们还是需要考证在清末时是否有“黄埔陆军小学”?而当时又是不是也被称为“黄埔军官学校”?如果不是,就是资料上的以讹传讹了,必须予以补正。
至于刘士木何时离开中国到印度尼西亚任教和办报,则没有确切的文字记载,只说入陆军小学后不久出国到印度尼西亚。这个所谓不久又是那一年呢?根据刘士木本身撰文自揭在1909年时,他已人在爪哇吧城,获得西广总督奉派南洋英荷属视学员汪凤翔的介绍,在是年转赴棉兰任华商小学校长。这就是说,刘士木在广州读书(小学到中学)到约1907或1908年(时18或19岁)才飘洋过海下南洋。刘士木也自述他在1909年时,协助孙中山派来的胡汉民在棉兰日里为筹办中的槟城《光华日报》招股,获得热烈响应。(见刘士木《吾与光华四十年》,1950年)(梅井编)。
有一点有必要指出的是,刘士木从来没有以黄埔军校出身而自夸,而是在他逝世后,撰写其生平的人所叙述的。这个资料误把黄埔陆军小学当黄埔军官学校,一字之差而失之千里。
我之所以写下纪念刘士木的文章,是因为他对“南洋研究”的伟大贡献。特别是他的传奇性的一生,对文化之推广终其如一,殊值表扬,重点不在于他是不是“黄埔出身”,而是在于他对文化的执着与坚持是槟城文化界的一朵奇葩。当然我还是希望祝先生或其它学者能点出史实,还原一个真正的刘士木!
许子根的第二个方案
昨天我提出了民政党新党魁许子根的“政治路线图”时指出他目前正在启动和积极考虑的是第一个方案,既留守槟城又统领民政党。正如他所说的在现阶段“既留槟又上京”的语意双关,玄机就在其中。
但不能否认的是许子根也有第二个方案,这个方案也就牵一发动全身。换句话说,来届大选,许子根将弃州攻国,然后在中央出任部长,以符合传统性的所谓执政党之一的主席也是中央部长的安排。
为什么许子根会有第二个方案作为腹稿?主要是身为一党之魁,他必须聆听各方的意见,衡量时局后才作出对党最好的选择。因此他不能只有第一个方案。虽然它目前是较为可行和不大引起争议的方案。
这是因为,在槟州以外的民政党员就有比较强烈的想法,他们建议许子根上调中央,而槟州也有人认为他应该改变和调整其角色。同样有三个理由:
j许子根已担任17年的首席部长,应该以其治州的丰富经验上调中央服务全国和全民。这不但不是槟州的损失,反而是槟州的光荣。因为自从马来西亚独立以来(50年)尚未有一位来自槟州选区的槟城华裔代议士成为中央部长(林良实是迁移选区到柔佛后才出任中央部长)。如果许子根大选(攻打槟州的国席)后上京,他将是第一位来自槟州(同时也是来自槟州选区)的华人在政坛上头角峥嵘。抑有进者,他将是既曾任首席部长复出任中央部长的第一个华裔,当可在阁中发挥重要的作用。
如果因为许子根上京,而民政党又推出一位新的首席部长,在两人的配搭和相辅相成下势将使到槟城州更能彰显它是民政的政治核心。尤其重要的是,许子根仍以民政党老大的身份掌控全局,他同样能以新的角色持续推动槟州的发展。
k许子根的学识渊博,熟悉政府行政操作,且能言善辩,即使民政只有一位中央内阁部长,他依然可以配合国阵友党中的华裔部长,力争和维护各民族应有的平等与合理的权益。就此而言,许子根的特殊经验和应对能力对民政党来说,被认为是宝贵的政治资产,也不会逊色于林敬益时代,甚至可能青出于蓝,如果他运筹帷幄得当的话。
l许子根既是中央部长又是党主席,不仅有时间在全国各地走动,也可以扩大其服务范围,不再如同过去,在政务上仅限于服务槟城州;同时有充份的机会与各地人民及各地党员交流和交心,将民间问题在内阁中反映,从而使到民政党的透视力遍及全国各地。
但这个方案的一个关键性的难题必须要先妥善处理。那就是谁会是他的适当接班人?会不会因上位问题引发党内斗争?是丁福南或谢宽泰?抑或是另有真命天子?这是许子根极费思量和苦恼乃至痛苦的抉择。尽管他可能有过这样或那样的想法,始终尚未能形成主流意识。
或者,他有一个可以参考的先例,就是在1990年大选时,林苍佑也没有刻意安排接班人,许子根也不是他所栽培的接班人。但在形势有变下,许子根竟成真命天子接了林苍佑的班,而许子根这一做就是17年。当初又有谁看好许子根?
同样的,如果未来大选许子根不攻州,则我们便可以从他的排阵上窥见谁能上位。当然这还不是决定性的,要等大选尘埃落定,才能浮现另一个许子根。
这种不刻意安排接班人的阵势,当可避免党内未大选已倾轧不已。有其利当也有其弊。
在我们比较第一方案和第二方案之后,我们不能否定两个方案对许子根本身都是双赢的局面,但对民政党则有程度上的差别。
无论如何,现在还有时间供许子根左思右想,也有空间让民政党各地党员表明心迹。在经过一场脑力激荡与集思广益和与国阵领导人交换意见后,许子根应该会有一个明确的决定。不论时局如何演变,不变的是许子根(是上京或留槟也好)一定要确保槟城依然是马六甲海峡的一颗耀眼夺目的明珠。这就是民政党的历史使命,也是它的时代使命。
这就是说,许子根就得在变数中谋定而后动。
但不能否认的是许子根也有第二个方案,这个方案也就牵一发动全身。换句话说,来届大选,许子根将弃州攻国,然后在中央出任部长,以符合传统性的所谓执政党之一的主席也是中央部长的安排。
为什么许子根会有第二个方案作为腹稿?主要是身为一党之魁,他必须聆听各方的意见,衡量时局后才作出对党最好的选择。因此他不能只有第一个方案。虽然它目前是较为可行和不大引起争议的方案。
这是因为,在槟州以外的民政党员就有比较强烈的想法,他们建议许子根上调中央,而槟州也有人认为他应该改变和调整其角色。同样有三个理由:
j许子根已担任17年的首席部长,应该以其治州的丰富经验上调中央服务全国和全民。这不但不是槟州的损失,反而是槟州的光荣。因为自从马来西亚独立以来(50年)尚未有一位来自槟州选区的槟城华裔代议士成为中央部长(林良实是迁移选区到柔佛后才出任中央部长)。如果许子根大选(攻打槟州的国席)后上京,他将是第一位来自槟州(同时也是来自槟州选区)的华人在政坛上头角峥嵘。抑有进者,他将是既曾任首席部长复出任中央部长的第一个华裔,当可在阁中发挥重要的作用。
如果因为许子根上京,而民政党又推出一位新的首席部长,在两人的配搭和相辅相成下势将使到槟城州更能彰显它是民政的政治核心。尤其重要的是,许子根仍以民政党老大的身份掌控全局,他同样能以新的角色持续推动槟州的发展。
k许子根的学识渊博,熟悉政府行政操作,且能言善辩,即使民政只有一位中央内阁部长,他依然可以配合国阵友党中的华裔部长,力争和维护各民族应有的平等与合理的权益。就此而言,许子根的特殊经验和应对能力对民政党来说,被认为是宝贵的政治资产,也不会逊色于林敬益时代,甚至可能青出于蓝,如果他运筹帷幄得当的话。
l许子根既是中央部长又是党主席,不仅有时间在全国各地走动,也可以扩大其服务范围,不再如同过去,在政务上仅限于服务槟城州;同时有充份的机会与各地人民及各地党员交流和交心,将民间问题在内阁中反映,从而使到民政党的透视力遍及全国各地。
但这个方案的一个关键性的难题必须要先妥善处理。那就是谁会是他的适当接班人?会不会因上位问题引发党内斗争?是丁福南或谢宽泰?抑或是另有真命天子?这是许子根极费思量和苦恼乃至痛苦的抉择。尽管他可能有过这样或那样的想法,始终尚未能形成主流意识。
或者,他有一个可以参考的先例,就是在1990年大选时,林苍佑也没有刻意安排接班人,许子根也不是他所栽培的接班人。但在形势有变下,许子根竟成真命天子接了林苍佑的班,而许子根这一做就是17年。当初又有谁看好许子根?
同样的,如果未来大选许子根不攻州,则我们便可以从他的排阵上窥见谁能上位。当然这还不是决定性的,要等大选尘埃落定,才能浮现另一个许子根。
这种不刻意安排接班人的阵势,当可避免党内未大选已倾轧不已。有其利当也有其弊。
在我们比较第一方案和第二方案之后,我们不能否定两个方案对许子根本身都是双赢的局面,但对民政党则有程度上的差别。
无论如何,现在还有时间供许子根左思右想,也有空间让民政党各地党员表明心迹。在经过一场脑力激荡与集思广益和与国阵领导人交换意见后,许子根应该会有一个明确的决定。不论时局如何演变,不变的是许子根(是上京或留槟也好)一定要确保槟城依然是马六甲海峡的一颗耀眼夺目的明珠。这就是民政党的历史使命,也是它的时代使命。
这就是说,许子根就得在变数中谋定而后动。
解读《马共奇女子李明口述历史》—李明否认她是李明
李明这个名字在五十年代突然火红起来,成为媒体的大新闻,也名传国际,比起马共前头子莱特及后来的马共总书记陈平的名声更响。究竟李明是谁?她到底是何方神圣?
最近,《南洋商报》摘要刊载李明的点点滴滴,终于让我们看到一个真实的李明。及后我又再阅读郑昭贤著的《李明口述历史》,再加以比较陈平眼中的李明(见《我方的历史》)及一本《马共秘闻》中的李明案,终于了解一个较为清楚的轮廓,但还是有几个迷点是未能打开的,大概谁也不愿意戳破其中的“奥秘”。无论如何,有了这三本书,我们得以把“李明案”的真相重新整理而让读者了解李明这个人为什么会成为马共“天子第一号”的女强人?
根据李明的口述历史,她不是李明,也从来没有用过这个化名,究竟是谁给她按上这个名字,直到今天也没有人交待清楚。可是李明这个名字,也从此按在“李明”身上,成为历史中一个活生生的人物,而她的真实姓名,让历史给遗忘了。“李明”本身也乐得用此名字,把她的历史昭告世人。
在这方面,倒要赞扬郑昭贤把这位马共奇女子的历史抖了出来,厘清一些历史谬误的疑点,也间接地纠正陈平引用的资料不足之处。
李明在口述历史时说,我从来没有用过“李明”这个名字,即使后来我被驱逐回到中国,我也没有用“李明”这个名(她用的是刘真)。我原来的真实姓名是“刘凤珍”。当时我在怡保区党组织内是用“凤珍”这个组织名。
“我的真实身份是霹雳州马共“州委凤珍”,党内同级的同志都称我“凤珍”(1948-1952)。
“我始终不承认我是李明,这也是有原因的。其实我真的不叫李明。我平时活动,没有用过这个名。我用过很多名字,凡是女人的名字,我都会拿来用,什么“阿兰”,“阿芬”啦,我都用过,我只有用过“阿明”这个名,但也是很少用。
“所以他们抓到我时,不知道我是谁,便问我叫什么名,我说叫“李天娣”,因为我的身份证是李天娣这个名,其实,我并不是李天娣,李天娣是另一个人。这个身份证是没收身份证行动时拿到的。后来他们拿我没办法,就当我是李天娣。而我的真名是刘凤珍。(按在1948年实施紧急状态后,英军事政府实行身份证制度,马共抗命,认为这是为对付马共而设的,因此也采取没收身份证措施,反对人民拥有或领取身份证。这在后来被马共干部本身承认是“左倾盲目政策”,反而自我设陷妨碍了马共的“自由走动”和民运人士的援助和运粮)。
有关李明的名字(在1952年被捕后提控法庭),在韩山元/李永乐著《马共秘闻》的“李明案”一文中有这样的描述﹕“李明一开头就矢口否认她是李明。但她承认自己拥有两张居民证,一张署名李天娣,这张居民证一度遗失了,她去申请一张新的,署名改为黄玉英,拿到新的居民证后,旧的那张找到了,所以她一人拥有两张居民证。”
“投诫的人都指我是李明,但我却不认识李明,或许他们认识李明,而在1948年前也认识我,但我并不认识他们。”控方呈上一些有李明在内的照片,但李明矢口否认照片中的人就是她。
针对这一点,在霹雳前总警长袁悦凌的回忆录《Operation Ginger》中有一张照片是全副武装持枪的女马共(照片不是很清晰)的说明写道﹕李明在紧急状态时期是领导市区和民运的马共,也领导特别流动队进行暗杀行动。在1952年被捕,后遣返中国。
陈平在《我方的历史》一书中这样说﹕“控方指她被捕前两个月,携带一把勃朗宁自由手枪(警方应该是根据这张照片做出指控)。李明在被告栏内坚决否认她是那些照片中的那名女人。她坚持说她不是马共高级干部“李明”,而是身份证上的李天娣。”
“她仍然坚持说,她是被9名前共产党游击队员陷害,她喜欢称他们为“死投降鬼”。”
“我不知道李明是否如所指控犯有携带手榴弹的罪名,不过,我的确知道,李天娣肯定是献身于共产主义理想的李明”。
至此我们可以厘清的是﹕李明在被捕后为何死不承认她是李明,甚至不曾进过森林,那是因为在那个年代,她的宁死不屈的精神感召她必须否认一切,以在法庭上抗争。
不过,她的口述历史却揭开真相,她是马共的骨干,从来不曾背叛过党。至于她到今天为什么否认她是李明,难道还有第二个李明吗?这也许是心中最大的隐密。
但承认也好,否认也好,李明确是有过可歌可泣的一页,历史也许只会承认,她是不折不扣,如假包换的李明!(一)
最近,《南洋商报》摘要刊载李明的点点滴滴,终于让我们看到一个真实的李明。及后我又再阅读郑昭贤著的《李明口述历史》,再加以比较陈平眼中的李明(见《我方的历史》)及一本《马共秘闻》中的李明案,终于了解一个较为清楚的轮廓,但还是有几个迷点是未能打开的,大概谁也不愿意戳破其中的“奥秘”。无论如何,有了这三本书,我们得以把“李明案”的真相重新整理而让读者了解李明这个人为什么会成为马共“天子第一号”的女强人?
根据李明的口述历史,她不是李明,也从来没有用过这个化名,究竟是谁给她按上这个名字,直到今天也没有人交待清楚。可是李明这个名字,也从此按在“李明”身上,成为历史中一个活生生的人物,而她的真实姓名,让历史给遗忘了。“李明”本身也乐得用此名字,把她的历史昭告世人。
在这方面,倒要赞扬郑昭贤把这位马共奇女子的历史抖了出来,厘清一些历史谬误的疑点,也间接地纠正陈平引用的资料不足之处。
李明在口述历史时说,我从来没有用过“李明”这个名字,即使后来我被驱逐回到中国,我也没有用“李明”这个名(她用的是刘真)。我原来的真实姓名是“刘凤珍”。当时我在怡保区党组织内是用“凤珍”这个组织名。
“我的真实身份是霹雳州马共“州委凤珍”,党内同级的同志都称我“凤珍”(1948-1952)。
“我始终不承认我是李明,这也是有原因的。其实我真的不叫李明。我平时活动,没有用过这个名。我用过很多名字,凡是女人的名字,我都会拿来用,什么“阿兰”,“阿芬”啦,我都用过,我只有用过“阿明”这个名,但也是很少用。
“所以他们抓到我时,不知道我是谁,便问我叫什么名,我说叫“李天娣”,因为我的身份证是李天娣这个名,其实,我并不是李天娣,李天娣是另一个人。这个身份证是没收身份证行动时拿到的。后来他们拿我没办法,就当我是李天娣。而我的真名是刘凤珍。(按在1948年实施紧急状态后,英军事政府实行身份证制度,马共抗命,认为这是为对付马共而设的,因此也采取没收身份证措施,反对人民拥有或领取身份证。这在后来被马共干部本身承认是“左倾盲目政策”,反而自我设陷妨碍了马共的“自由走动”和民运人士的援助和运粮)。
有关李明的名字(在1952年被捕后提控法庭),在韩山元/李永乐著《马共秘闻》的“李明案”一文中有这样的描述﹕“李明一开头就矢口否认她是李明。但她承认自己拥有两张居民证,一张署名李天娣,这张居民证一度遗失了,她去申请一张新的,署名改为黄玉英,拿到新的居民证后,旧的那张找到了,所以她一人拥有两张居民证。”
“投诫的人都指我是李明,但我却不认识李明,或许他们认识李明,而在1948年前也认识我,但我并不认识他们。”控方呈上一些有李明在内的照片,但李明矢口否认照片中的人就是她。
针对这一点,在霹雳前总警长袁悦凌的回忆录《Operation Ginger》中有一张照片是全副武装持枪的女马共(照片不是很清晰)的说明写道﹕李明在紧急状态时期是领导市区和民运的马共,也领导特别流动队进行暗杀行动。在1952年被捕,后遣返中国。
陈平在《我方的历史》一书中这样说﹕“控方指她被捕前两个月,携带一把勃朗宁自由手枪(警方应该是根据这张照片做出指控)。李明在被告栏内坚决否认她是那些照片中的那名女人。她坚持说她不是马共高级干部“李明”,而是身份证上的李天娣。”
“她仍然坚持说,她是被9名前共产党游击队员陷害,她喜欢称他们为“死投降鬼”。”
“我不知道李明是否如所指控犯有携带手榴弹的罪名,不过,我的确知道,李天娣肯定是献身于共产主义理想的李明”。
至此我们可以厘清的是﹕李明在被捕后为何死不承认她是李明,甚至不曾进过森林,那是因为在那个年代,她的宁死不屈的精神感召她必须否认一切,以在法庭上抗争。
不过,她的口述历史却揭开真相,她是马共的骨干,从来不曾背叛过党。至于她到今天为什么否认她是李明,难道还有第二个李明吗?这也许是心中最大的隐密。
但承认也好,否认也好,李明确是有过可歌可泣的一页,历史也许只会承认,她是不折不扣,如假包换的李明!(一)
解读《马共奇女子李明口述历史》—李明自揭身世之谜
李明究竟是何方神圣?她的身世如果不是由她亲口说出,恐怕没有人知道李明的家庭和背景,只能当成她是一个横空降世的奇人。即使她在50年代被捕且一度被判死刑,警方仍然无法公布她是怎样的一个人,只知道她是马共份子,是马共的一位重要干部,其它外界就一知半解了。
感谢《李明口述历史》的出版,终予为我们解开这个半个世纪的谜底。
李明的父亲是刘锦胜,母亲是岑妹,住在广州白云区石井大朗村。她是在1926年出生的。4岁的时候(1930年),由于家境太穷,她的母亲带着她和两名姐姐飘洋过海来到马来亚霹雳。她本来还有一个三姐,但早年父母养不起,把她送给别人,所以她的妈妈只带她们三姐妹出远门。她的大姐刘凤娟,二姐刘凤燕,而她最小,取名刘凤珍。
她自嘲地说,原本应是父亲打头阵来南洋谋生,而后才接妻儿女或父母亲到来。可是她的情况刚好相反,是母亲打头阵,父亲留在中国等待召唤。
在那个年代,世界面对经济不景的大萧条,马来亚也不是遍地黄金,因此当她们母女来到马来亚之后,打听到她母亲的一位姑妈住在金宝,是个小园主,拜访之后她们大失所望,因为这位亲戚不喜欢接待穷亲戚。在举目无亲下,只好辗转来到怡保,得到一位同姓同乡的帮忙,四处为她的母亲找工作。由于母亲目不识丁,只能在胶厂当剪胶片女工,姐姐也被带到胶厂做杂工。她母亲因此和这位同乡感情亲如姐妹。
后来她们举家搬到瓜拉江沙的宁罗,母亲在那里的一间树胶厂工作。逐渐长大的三姐妹吵着要读书,母亲便安排她们在夜间进入私塾补习。过了几年,她们又搬回怡保。李明才有机会正式进入怡保华侨小学念书,那年她9岁。当小学毕业后,母亲无力供她读中学,只得随母亲一起做工。求知欲强的她,选择进入夜校念初中。当升入高中时,日本南侵(1942年),时局动乱,被迫辍学。中学没有毕业。
尽管李明一家清贫如洗,李明回忆起学生生活时不忘带出在1937年日本侵华,爆发中日战争后,马新华社也响应抗日活动。在抗日情绪高涨的年代,她们三姐妹不落人后的参加抗日救亡。比如她的两位姐姐参加话剧社,积极进行筹款。因为年纪太小没有参加《新生剧社》,但参加了《霹雳合唱团》,四处演唱,唱的是著名的抗战歌曲,比如〈义勇军进行曲〉、〈大刀进行曲〉、〈延安颂〉及〈生死已到最后关头〉,也顺便为抗日筹款。这种运动对李明日后的思想产生重要的影响。
她记得在1939年时,她们参加卖花筹款比赛,《新生剧社》夺得第一名,万里望花生厂的老板就送她们几桶花生奖励。于是她们整批人开茶会庆祝,有70多人参加。不料当晚英殖民地军警进行围捕,指控他们非法集会。除了她与另外一位年纪小的参加者没有被捕外,全部人被拘押在警察局,李明的两名姐姐也在被捕行列中。情急之下,李明急忙跑回家告诉母亲。母亲听闻感到担心和害怕。隔天在怡保华人领袖刘伯群担保下,她们才获得释放。日本南侵后,她的两位姐姐先后结婚,退出革命。大姐凤娟不幸在1945年日本投降后逝世,其儿子冯建华目前定居在广州;二姐刘凤燕一家人迁往廖内经营杂货店生意,两夫妇在60年代逝世,他们的女儿姚瑞贞目前住香港。李明本人则在日本人来后,更积极的参加抗日活动。李明本身透露,她是在其夜校老师陈锦香的引导下,于1942年参加马来亚共产党,当时她才16岁(陈锦香原是集美体专毕业生,在中国时已搞革命。后来由其哥哥安排住在怡保,与她一起来马来亚的还有曾银芬。50年代陈锦香被遣返中国,目前住在厦门。)
李明追述她参加马共后的工作是打进烟厂,与女工建立关系,把她们组成抗日的队伍。在3年8个月的抗日烽火的岁月里,她秘密地为马共组织工人闹革命。她的身份是党支部书记,曾在抗日年代在森林的党校学习和接受军事训练。
除了陈锦香老师外,李明一生中最敬爱的人是她的母亲,她是一位名副其实的革命妈妈。在抗日时期,她勇敢地收留抗日份子而被日军用皮鞭抽打,死都不供出抗日份子的下落。日本投降后,她的母亲被霹州马共委以重任,担任交通员。1949年其母亲不幸被捕,身上带有地下组织传送的信件。英军事政府的特务对她进行半个月的严刑酷打,把她的腰和双腿打成重伤,但她死都不透露任何讯息。最后她的母亲被英军遣返中国。可是双腿重伤后,已干不了重活。1996年她母亲在广州逝世。生前,被人尊称为“革命妈妈”。李明一生敬爱有加。
至于李明的父亲则是负面形象。李明说,当她们在怡保生活有着落后,便把父亲接来怡保当小贩,卖猪肉。但他对家庭不顾,只顾自己,挣到的钱,只够自己花。因此李明自认从小就没有父爱。她们是由妈妈一手带大的。从李明的身世,也让我们看到她的成长的曲折不平的风险路程。(二)
感谢《李明口述历史》的出版,终予为我们解开这个半个世纪的谜底。
李明的父亲是刘锦胜,母亲是岑妹,住在广州白云区石井大朗村。她是在1926年出生的。4岁的时候(1930年),由于家境太穷,她的母亲带着她和两名姐姐飘洋过海来到马来亚霹雳。她本来还有一个三姐,但早年父母养不起,把她送给别人,所以她的妈妈只带她们三姐妹出远门。她的大姐刘凤娟,二姐刘凤燕,而她最小,取名刘凤珍。
她自嘲地说,原本应是父亲打头阵来南洋谋生,而后才接妻儿女或父母亲到来。可是她的情况刚好相反,是母亲打头阵,父亲留在中国等待召唤。
在那个年代,世界面对经济不景的大萧条,马来亚也不是遍地黄金,因此当她们母女来到马来亚之后,打听到她母亲的一位姑妈住在金宝,是个小园主,拜访之后她们大失所望,因为这位亲戚不喜欢接待穷亲戚。在举目无亲下,只好辗转来到怡保,得到一位同姓同乡的帮忙,四处为她的母亲找工作。由于母亲目不识丁,只能在胶厂当剪胶片女工,姐姐也被带到胶厂做杂工。她母亲因此和这位同乡感情亲如姐妹。
后来她们举家搬到瓜拉江沙的宁罗,母亲在那里的一间树胶厂工作。逐渐长大的三姐妹吵着要读书,母亲便安排她们在夜间进入私塾补习。过了几年,她们又搬回怡保。李明才有机会正式进入怡保华侨小学念书,那年她9岁。当小学毕业后,母亲无力供她读中学,只得随母亲一起做工。求知欲强的她,选择进入夜校念初中。当升入高中时,日本南侵(1942年),时局动乱,被迫辍学。中学没有毕业。
尽管李明一家清贫如洗,李明回忆起学生生活时不忘带出在1937年日本侵华,爆发中日战争后,马新华社也响应抗日活动。在抗日情绪高涨的年代,她们三姐妹不落人后的参加抗日救亡。比如她的两位姐姐参加话剧社,积极进行筹款。因为年纪太小没有参加《新生剧社》,但参加了《霹雳合唱团》,四处演唱,唱的是著名的抗战歌曲,比如〈义勇军进行曲〉、〈大刀进行曲〉、〈延安颂〉及〈生死已到最后关头〉,也顺便为抗日筹款。这种运动对李明日后的思想产生重要的影响。
她记得在1939年时,她们参加卖花筹款比赛,《新生剧社》夺得第一名,万里望花生厂的老板就送她们几桶花生奖励。于是她们整批人开茶会庆祝,有70多人参加。不料当晚英殖民地军警进行围捕,指控他们非法集会。除了她与另外一位年纪小的参加者没有被捕外,全部人被拘押在警察局,李明的两名姐姐也在被捕行列中。情急之下,李明急忙跑回家告诉母亲。母亲听闻感到担心和害怕。隔天在怡保华人领袖刘伯群担保下,她们才获得释放。日本南侵后,她的两位姐姐先后结婚,退出革命。大姐凤娟不幸在1945年日本投降后逝世,其儿子冯建华目前定居在广州;二姐刘凤燕一家人迁往廖内经营杂货店生意,两夫妇在60年代逝世,他们的女儿姚瑞贞目前住香港。李明本人则在日本人来后,更积极的参加抗日活动。李明本身透露,她是在其夜校老师陈锦香的引导下,于1942年参加马来亚共产党,当时她才16岁(陈锦香原是集美体专毕业生,在中国时已搞革命。后来由其哥哥安排住在怡保,与她一起来马来亚的还有曾银芬。50年代陈锦香被遣返中国,目前住在厦门。)
李明追述她参加马共后的工作是打进烟厂,与女工建立关系,把她们组成抗日的队伍。在3年8个月的抗日烽火的岁月里,她秘密地为马共组织工人闹革命。她的身份是党支部书记,曾在抗日年代在森林的党校学习和接受军事训练。
除了陈锦香老师外,李明一生中最敬爱的人是她的母亲,她是一位名副其实的革命妈妈。在抗日时期,她勇敢地收留抗日份子而被日军用皮鞭抽打,死都不供出抗日份子的下落。日本投降后,她的母亲被霹州马共委以重任,担任交通员。1949年其母亲不幸被捕,身上带有地下组织传送的信件。英军事政府的特务对她进行半个月的严刑酷打,把她的腰和双腿打成重伤,但她死都不透露任何讯息。最后她的母亲被英军遣返中国。可是双腿重伤后,已干不了重活。1996年她母亲在广州逝世。生前,被人尊称为“革命妈妈”。李明一生敬爱有加。
至于李明的父亲则是负面形象。李明说,当她们在怡保生活有着落后,便把父亲接来怡保当小贩,卖猪肉。但他对家庭不顾,只顾自己,挣到的钱,只够自己花。因此李明自认从小就没有父爱。她们是由妈妈一手带大的。从李明的身世,也让我们看到她的成长的曲折不平的风险路程。(二)
解读《马共奇女子李明口述历史》—李明驳斥《马共秘闻》
抗日时期已加入马共的李明,在1948年英军宣布紧急状急后,转入地下活动,担任霹雳中区区委书记,也一度兼任北区区委书记。她的任务包括把日本投降时埋藏的武器重挖出来使用,也领导民运组织“特流队”,进行除奸任务。
在抗英时期也即是1948年底李明也协助马共的《人道报》住进霹雳椰売洞达一年之久。由于这样一段插曲。这个洞今天被马来西亚旅游局宣传为“李明洞”,增添一份神秘色彩。这是李明意想不到的“收获”。
1951年她们又转移到红毛丹热水湖的另一个山洞,不久遇到英军突袭,在山洞里发现有李明的照片。而她们则安全转移。过后李明被安排在市区负责交通重任。她为了一名交通员和其上级钟爱克(1950年被伏击身亡)的两名孩子的安全,把他们进行转移。为寻找合适的地点,她竟在怡保市相信一名变节的马共杰夫(事先不知叛变,事后才知)的安排,在离怡保约两英里的华林市的一条街的咖啡店上租房(只有二三十间店屋),才住不到几天,她就被包围和逮捕了。时间是1952年4月24日上午6时半左右。她被捕时,警方也不知道她的真实身份。
但是,陈平在《我方的历史》中有关“李明传奇”章节中这样写道:“1952年7月24日,政治部警察突袭在怡保拉乞(LAHAT)路一间屋子,扣留两名女子,被怀疑与马共有关。其中一位邱音(李明说应为张英)在关押期间自杀身亡。另一位是24岁的李天娣。1952年8月6日被控上法庭,指她在1948至1951年9月之间,携带一把手枪,一枚手榴弹并与拥有武器的人伍。控方直指她是马共党员中熟悉的李明。”
审案过程,高潮迭起,轰动新马,也成为国际新闻。李明这一下子,突然成为新闻人物。她的辩护律师就是后来在怡保成为政坛红人的SP辛尼华沙甘。
还有一本书《马共秘闻》(韩山元/李永乐著)更是把李明的被捕涂上神秘与离奇的色彩,如一部侦探小说:“令人惊讶的是,这场精彩间谍情报战,双方的主角都是年轻貌美的女子,而且都姓李。英国的女神探是李爱玲,马共方面则是李明。”
这本书所谓两女斗法的情节是这样安排的:李爱玲探出头來,因其警员丈夫被马共杀死而加入警界与马共抗争,她用三个星期的时间在新加坡罗敏甲百货公司注意到一个 女人的活动,用相同的塑料袋与另一女人变换,于是将她逮捕。在婴儿爽身粉罐的底下搜出文件,迫使该女人做内应,将文件带回森林,答应给予金钱报酬。
接着爱玲在内应配合下,佯装成马共成员,在永平与马共女情报接头,又再促使另一位马共投诚,让李爱玲扮演卧底的角色。在女马共协助下,李爱玲又找到一条线索,在怡保附近的胶园处,有一个马共情报站。于是爱玲又变成割胶工人,接近民运份子,其中一位陈利就被她软硬兼施迫降了。
陈利被“释放”后,又查到吉隆坡峇都路有一个马共情报站。李爱玲又使出浑身解数,用罗里载黄梨停在马共情报站书店的门口,故意让轮胎爆破,以便把黄梨一箱箱先掷下书店门口换胎。其中一箱就藏 有李爱玲,她神不知鬼不觉的潜入书店搜查文件,查到马共情报站总部设在怡保,而且领导人是位女性。
这样,李爱玲又来到怡保,经过多月侦察和监视一间住屋,她发现李明现身了,并与另一位女人谈话,乃趋前将她们逮捕,在屋内进行质问,也在屋内搜出许多文件,证明这个女子就是马共第一号情报员李明。这两位女人碰头后,下来的故事就是李明被提控的情节。
针对这样的一个“离奇而又难以令人置信”的描述,李明在口述历史中破口大骂此书( “马共秘闻” )全是捏造和造谣,竟把所谓李爱玲的故事全套在她的身上,完全与事实不符,简直是车大炮。而且她的被捕时期是乱套的,指她在1952年7月的最后一个星期在怡保拉乞被捕是错误的,更没有什么神探李爱玲(陈平的回忆录中也提及这个日期,应是根据英国的档案记录),但已被李明本人加以驳斥,形容为一派胡言。
我在看完李明的口述历史(郑昭贤著)后直接与“马共秘闻”的作者韩山元联系。我告诉他李明说你乱说一通,根本没有你所说的 情节。我顺便将李明口述史的相关文字传给他。韩山元坦3言他与另外一位作者是根据所得的资料写成的,先连载在报章,然后出书。这一章节非他执笔,因为他的英文没那么好,而资料又是英国方面的。
不过,他意愿接受李明的批判与驳斥。他说,李明是当事人,应以她所说的为准。他无从反驳,因他们是引用资料写成故事情节。
本来,我在前几年已读所谓的“马共秘闻”一书,曾问韩山元是否有此事。因我对书中所言半信半疑。我还问他是不是在写故事和小说,有杜撰的情节。他说是根据所得资料来写的。如今李明为我们揭开这一段谜,还历史原来面目,也正好告诫写“历史”的人,应分明什么是“史实”,什么是“故事”,两者不能相提并论,否则一旦被揭开真相,也就变成“莫名其妙的秘闻”了。
在抗英时期也即是1948年底李明也协助马共的《人道报》住进霹雳椰売洞达一年之久。由于这样一段插曲。这个洞今天被马来西亚旅游局宣传为“李明洞”,增添一份神秘色彩。这是李明意想不到的“收获”。
1951年她们又转移到红毛丹热水湖的另一个山洞,不久遇到英军突袭,在山洞里发现有李明的照片。而她们则安全转移。过后李明被安排在市区负责交通重任。她为了一名交通员和其上级钟爱克(1950年被伏击身亡)的两名孩子的安全,把他们进行转移。为寻找合适的地点,她竟在怡保市相信一名变节的马共杰夫(事先不知叛变,事后才知)的安排,在离怡保约两英里的华林市的一条街的咖啡店上租房(只有二三十间店屋),才住不到几天,她就被包围和逮捕了。时间是1952年4月24日上午6时半左右。她被捕时,警方也不知道她的真实身份。
但是,陈平在《我方的历史》中有关“李明传奇”章节中这样写道:“1952年7月24日,政治部警察突袭在怡保拉乞(LAHAT)路一间屋子,扣留两名女子,被怀疑与马共有关。其中一位邱音(李明说应为张英)在关押期间自杀身亡。另一位是24岁的李天娣。1952年8月6日被控上法庭,指她在1948至1951年9月之间,携带一把手枪,一枚手榴弹并与拥有武器的人伍。控方直指她是马共党员中熟悉的李明。”
审案过程,高潮迭起,轰动新马,也成为国际新闻。李明这一下子,突然成为新闻人物。她的辩护律师就是后来在怡保成为政坛红人的SP辛尼华沙甘。
还有一本书《马共秘闻》(韩山元/李永乐著)更是把李明的被捕涂上神秘与离奇的色彩,如一部侦探小说:“令人惊讶的是,这场精彩间谍情报战,双方的主角都是年轻貌美的女子,而且都姓李。英国的女神探是李爱玲,马共方面则是李明。”
这本书所谓两女斗法的情节是这样安排的:李爱玲探出头來,因其警员丈夫被马共杀死而加入警界与马共抗争,她用三个星期的时间在新加坡罗敏甲百货公司注意到一个 女人的活动,用相同的塑料袋与另一女人变换,于是将她逮捕。在婴儿爽身粉罐的底下搜出文件,迫使该女人做内应,将文件带回森林,答应给予金钱报酬。
接着爱玲在内应配合下,佯装成马共成员,在永平与马共女情报接头,又再促使另一位马共投诚,让李爱玲扮演卧底的角色。在女马共协助下,李爱玲又找到一条线索,在怡保附近的胶园处,有一个马共情报站。于是爱玲又变成割胶工人,接近民运份子,其中一位陈利就被她软硬兼施迫降了。
陈利被“释放”后,又查到吉隆坡峇都路有一个马共情报站。李爱玲又使出浑身解数,用罗里载黄梨停在马共情报站书店的门口,故意让轮胎爆破,以便把黄梨一箱箱先掷下书店门口换胎。其中一箱就藏 有李爱玲,她神不知鬼不觉的潜入书店搜查文件,查到马共情报站总部设在怡保,而且领导人是位女性。
这样,李爱玲又来到怡保,经过多月侦察和监视一间住屋,她发现李明现身了,并与另一位女人谈话,乃趋前将她们逮捕,在屋内进行质问,也在屋内搜出许多文件,证明这个女子就是马共第一号情报员李明。这两位女人碰头后,下来的故事就是李明被提控的情节。
针对这样的一个“离奇而又难以令人置信”的描述,李明在口述历史中破口大骂此书( “马共秘闻” )全是捏造和造谣,竟把所谓李爱玲的故事全套在她的身上,完全与事实不符,简直是车大炮。而且她的被捕时期是乱套的,指她在1952年7月的最后一个星期在怡保拉乞被捕是错误的,更没有什么神探李爱玲(陈平的回忆录中也提及这个日期,应是根据英国的档案记录),但已被李明本人加以驳斥,形容为一派胡言。
我在看完李明的口述历史(郑昭贤著)后直接与“马共秘闻”的作者韩山元联系。我告诉他李明说你乱说一通,根本没有你所说的 情节。我顺便将李明口述史的相关文字传给他。韩山元坦3言他与另外一位作者是根据所得的资料写成的,先连载在报章,然后出书。这一章节非他执笔,因为他的英文没那么好,而资料又是英国方面的。
不过,他意愿接受李明的批判与驳斥。他说,李明是当事人,应以她所说的为准。他无从反驳,因他们是引用资料写成故事情节。
本来,我在前几年已读所谓的“马共秘闻”一书,曾问韩山元是否有此事。因我对书中所言半信半疑。我还问他是不是在写故事和小说,有杜撰的情节。他说是根据所得资料来写的。如今李明为我们揭开这一段谜,还历史原来面目,也正好告诫写“历史”的人,应分明什么是“史实”,什么是“故事”,两者不能相提并论,否则一旦被揭开真相,也就变成“莫名其妙的秘闻”了。
解读《马共奇女子李明口述历史》—李明案轰动国际
李明被捕后,在1952年8月6日被控上怡保推事庭。她的案件高潮迭起,万众注目。李明也因此成为国际新闻人物,这也许是李明始料未及的结果。
在这方面,陈平在《我方的历史》中有较清楚的评析。在第一阶段,李明在怡保推事庭面对控状,指她是拥有武器的马共干部李明,警方怀疑李明下令杀死至少两名欧洲人,使这位年轻貌美的东方女性,增加了她的神秘感。警方是根据九名投诚的马共成员(李明形容他们是叛徒)提供的情报,指证庭上的被告是李明,是持有武装的马共份子。
李明在抗辩中(她的律师是SP辛尼华沙甘)抓着两点有利事项,即在被捕时,警方政治部并未摸清她的身份,和在被捕时,身上没有携带任何违法物品。因此她在庭上极力否认她是李明。她大骂叛变的人指证她是李明是为开脱自己,嫁罪于她,行为卑鄙无耻。
她也否认警方在山洞寻获的照片(一个武装自己的女马共)是她。在所谓表罪成立之后,李明案于1952年8月27日在高庭聆审。面对的主审法官是汤逊,另两名陪审员一个是华人和另一个是印度人。李明在自辩中这样说:“变节的人都指我是李明,但我却不认识李明,而他们说在1948年以前也认识我,但我并不认识他们。”经过三天的审讯后,两名陪审员认为“证据不足”,判她无罪,但主审法官不同意,下令重审。
第二阶段,1952年9月9日,李明案重审开庭,但主审法官已换成比列特若尔,而陪审员也换成一位白人和一位华人。李明担心对她不利,反对白人当陪审员但无效。
此次李明的态度还是十分强硬,她用广东话骂投诚的人是“死投降鬼”。她说:“这班坏人曾害过许多人,现在又要来害我。他们说我拥有手榴弹,我被捕的时候,我并没有手榴弹。”
9月10日,李明案判决,白人陪审员认为她有罪,华人陪审员认为她无罪,承审法官也认为有罪,于是二对一通过判李明死刑。
对此,李明在口述历史中这样说:“第一次判我罪名不成立,我没有什么反应,也没有高兴。反正自己献身革命,是死是活都无所谓。第二次审死刑时,我也没什么紧张,反正作为一名革命战士,牺牲是光荣的。审判我死刑那天,法庭外人山人海,大批全副武装的兵士和装甲车严正以待,怕有人来抢人,把我救出去,审讯完毕,在装甲车和炮车的开路护送下,我被送往太平监狱,关在死囚室,等待正法。”
这位外表“弱小的女子”,竟然需动用装甲车押送,似是“空前绝后”的大阵仗,可见英国警方把她视为“可怕的对手”。
果然情案并未就此了结。李明向上诉庭上诉,但被驳回。最后她向伦敦枢密院上诉,又于1953年2月16日被驳回,因为她不是英国殖民地公民,上诉不受理。此时情势又有了峰回路转的变化,英国有50名国会议员签署特别请愿书,请霹雳苏丹宽赦,其中包括后来成为首相的威尔逊。
在另一方面,马华公会总会长陈祯禄也向霹苏丹呈请愿书,要求宽赦李明。《南洋商报》也写过三篇社论,表示不赞成处死李明。当时这位主笔曾心影有特别的立论。他认为这样做会使她成为烈士,马共必捧之为偶像以作号召,可能吸引万千人参加马共。基于李明已视死如归,死对她更有意义。因此社论建议将她释放。
就在这个时候,李明案又有惊人的变化,变成轰动国际大新闻。原来在1953年 2月底的时候,匈牙利共产政府献议以49岁的英国商人埃德加桑德斯交换李明。桑德斯被匈政府以间谍罪名判监在布达佩斯。英国报章形容国际共产主义很重视李明,欧洲共产主义份子第一次公开协助在亚洲的同志,英国首相丘吉尔不同意这项“交易”。
大概是多方面的努力和影响,霹苏丹在3月初的时候宽赦李明,将死刑改为终身监禁。李明被告知后,监狱方面形容“完全没有情绪上的波动。”
虽然陈平有解释马共为何不出面替李明案奔波,以免被英国以此处决李明,一意让李明否认与马共有任何连系,但李明也因为她的理想斗争付出巨大的代价。从1953年之后,人们就不再有李明的“音讯”。她在监牢渡过漫长的10年岁月,于1963年11月23日被 静悄悄逐出境到中国。前前后后,她竟在马来西亚渡过四个阶段的人生:日治时期的抗日活动;参加游击队反抗英殖民统治;马来亚的独立(1957年)及马来西亚的成立(1963年9月16日)。最后落脚在中国。
在60年代后,只有听闻有人提起李明案,但没有人知道她的下落和命运,直到许多年后,人们才知道李明的下半生是在中国渡过的。
对于李明案,陈平的回忆录及《马共秘闻》与李明口述历史有些情节相似但又是不一致的。李明坚持她的信仰和理想,不放弃斗争。陈平向这位女同志致敬,形容她是“可怕的东西方斗争时的人质,直到今天仍然是谜一般的人物” 。 《马共秘闻》则认为因李明的被捕,也导致马共在1953年进行大转移,到马泰边境落脚,并形容此为“马共历史上的一次小长征”。(第四篇)
在这方面,陈平在《我方的历史》中有较清楚的评析。在第一阶段,李明在怡保推事庭面对控状,指她是拥有武器的马共干部李明,警方怀疑李明下令杀死至少两名欧洲人,使这位年轻貌美的东方女性,增加了她的神秘感。警方是根据九名投诚的马共成员(李明形容他们是叛徒)提供的情报,指证庭上的被告是李明,是持有武装的马共份子。
李明在抗辩中(她的律师是SP辛尼华沙甘)抓着两点有利事项,即在被捕时,警方政治部并未摸清她的身份,和在被捕时,身上没有携带任何违法物品。因此她在庭上极力否认她是李明。她大骂叛变的人指证她是李明是为开脱自己,嫁罪于她,行为卑鄙无耻。
她也否认警方在山洞寻获的照片(一个武装自己的女马共)是她。在所谓表罪成立之后,李明案于1952年8月27日在高庭聆审。面对的主审法官是汤逊,另两名陪审员一个是华人和另一个是印度人。李明在自辩中这样说:“变节的人都指我是李明,但我却不认识李明,而他们说在1948年以前也认识我,但我并不认识他们。”经过三天的审讯后,两名陪审员认为“证据不足”,判她无罪,但主审法官不同意,下令重审。
第二阶段,1952年9月9日,李明案重审开庭,但主审法官已换成比列特若尔,而陪审员也换成一位白人和一位华人。李明担心对她不利,反对白人当陪审员但无效。
此次李明的态度还是十分强硬,她用广东话骂投诚的人是“死投降鬼”。她说:“这班坏人曾害过许多人,现在又要来害我。他们说我拥有手榴弹,我被捕的时候,我并没有手榴弹。”
9月10日,李明案判决,白人陪审员认为她有罪,华人陪审员认为她无罪,承审法官也认为有罪,于是二对一通过判李明死刑。
对此,李明在口述历史中这样说:“第一次判我罪名不成立,我没有什么反应,也没有高兴。反正自己献身革命,是死是活都无所谓。第二次审死刑时,我也没什么紧张,反正作为一名革命战士,牺牲是光荣的。审判我死刑那天,法庭外人山人海,大批全副武装的兵士和装甲车严正以待,怕有人来抢人,把我救出去,审讯完毕,在装甲车和炮车的开路护送下,我被送往太平监狱,关在死囚室,等待正法。”
这位外表“弱小的女子”,竟然需动用装甲车押送,似是“空前绝后”的大阵仗,可见英国警方把她视为“可怕的对手”。
果然情案并未就此了结。李明向上诉庭上诉,但被驳回。最后她向伦敦枢密院上诉,又于1953年2月16日被驳回,因为她不是英国殖民地公民,上诉不受理。此时情势又有了峰回路转的变化,英国有50名国会议员签署特别请愿书,请霹雳苏丹宽赦,其中包括后来成为首相的威尔逊。
在另一方面,马华公会总会长陈祯禄也向霹苏丹呈请愿书,要求宽赦李明。《南洋商报》也写过三篇社论,表示不赞成处死李明。当时这位主笔曾心影有特别的立论。他认为这样做会使她成为烈士,马共必捧之为偶像以作号召,可能吸引万千人参加马共。基于李明已视死如归,死对她更有意义。因此社论建议将她释放。
就在这个时候,李明案又有惊人的变化,变成轰动国际大新闻。原来在1953年 2月底的时候,匈牙利共产政府献议以49岁的英国商人埃德加桑德斯交换李明。桑德斯被匈政府以间谍罪名判监在布达佩斯。英国报章形容国际共产主义很重视李明,欧洲共产主义份子第一次公开协助在亚洲的同志,英国首相丘吉尔不同意这项“交易”。
大概是多方面的努力和影响,霹苏丹在3月初的时候宽赦李明,将死刑改为终身监禁。李明被告知后,监狱方面形容“完全没有情绪上的波动。”
虽然陈平有解释马共为何不出面替李明案奔波,以免被英国以此处决李明,一意让李明否认与马共有任何连系,但李明也因为她的理想斗争付出巨大的代价。从1953年之后,人们就不再有李明的“音讯”。她在监牢渡过漫长的10年岁月,于1963年11月23日被 静悄悄逐出境到中国。前前后后,她竟在马来西亚渡过四个阶段的人生:日治时期的抗日活动;参加游击队反抗英殖民统治;马来亚的独立(1957年)及马来西亚的成立(1963年9月16日)。最后落脚在中国。
在60年代后,只有听闻有人提起李明案,但没有人知道她的下落和命运,直到许多年后,人们才知道李明的下半生是在中国渡过的。
对于李明案,陈平的回忆录及《马共秘闻》与李明口述历史有些情节相似但又是不一致的。李明坚持她的信仰和理想,不放弃斗争。陈平向这位女同志致敬,形容她是“可怕的东西方斗争时的人质,直到今天仍然是谜一般的人物” 。 《马共秘闻》则认为因李明的被捕,也导致马共在1953年进行大转移,到马泰边境落脚,并形容此为“马共历史上的一次小长征”。(第四篇)
解读《马共奇女子李明口述历史》—李明的下半生
李明案结审结后,她的消息逐渐消沉下来,人们只知道她在牢中要渡过漫长的岁月,但不知道她的牢狱生活是怎样渡过的;更不知道她的去向。
她到底是“政治犯”或“刑事犯”,一时也说不清。总之她是国际知名人物,在监牢内也有多少“威信”,以致狱吏不敢对她有所欺侮。但她坦承在狱中过得是“炼狱”的生活,既被单独囚禁,也有抗争的时候。李明在口述历史中这样说:“我在牢内的名气大,狱卒不敢欺侮我,对其它的年轻女囚,她们的气度就不同了。”例如有位囚友与女狱卒起争执被打了一巴掌。李明不服与女狱卒打起来,惊动军警进来镇压,把她们送进“面包房”(即单独监禁,每天给一个面包和一杯清水,至第四天才给饭吃)。李明最后成功地把女狱卒轰走。
就这样渡过10年铁窗生涯,李明终于在1963年获得自由,被放逐中国。这事未经传媒报导,李明的动向似乎石沉大海。直到许多年以后。人们才知道她生活在另一个国度。而且是绝口不提李明。就这样李明在下半生消失了,换来的是另一个“刘真”,她代替了李明这个响当当的名字。
陈平在《我方的历史》这样说:“她抵达中国后,和她想会已久的妈妈团聚。老人家的晚年由她来照顾。李明也找到爱情。她的丈夫是陈田,我的能干同志和挚友(陈田是1955年华玲谈判时,马共的其中一名代表)。”
这样的交待是语焉不详的,还是由李明来现身说法。《李明口述历史》(郑昭贤)这样记载:“这时她已经37岁了。但她立志不愿让她选择的革命人生道路就此终结,她要求与在中国的马共人员接触,结果如愿以偿,被安排在北京归队。她见到了陈田,参加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和毛泽东思想。受训一年之后,她的任务是代表马共与在中国的各地留学生联系。
不过,李明说,她曾言明要再回到马泰边境参加斗争。由于这个缘故,李明不用李明这个名字。因为一旦公开了,若有一天再回到马泰边境,势必会引起哄动。”
1964年她与陈田接触频繁,产生感情,提出要回马泰边境,但不得要领。虽然如此,李明还是不死心,当1965年陈田向她求婚时,她的先决条件是同意日后与她一起回马参加斗争。陈田答应后,她们便在那年结婚。婚后她们住进北京一幢洋楼(中联部的),里头共住有陈平夫妇,陈田夫妇,李安东夫妇及慕沙夫妇。
奇怪的是,陈平与李明这么熟稔,不知为何他在《我方的历史》中没有求证李明被捕的日期和他对李明被捕前工作双重的因由,而在字里行间引述其它资料并对李明的粗心大意导致被捕有所批评。关于这点,李明在口述历史中也间接驳斥陈平的说法。她说,在那个年代,一个人只管交通而其它事不做是不可能的。她不得继续负起区委的工作又担起交通的工作。主要是因为原本属于陈平的交通员曾银芬已被捕,她才负起曾银芬的工作。她的后来被捕不是缺乏警惕,不遵守马共成员不能进行双重活动之规则,而是当时的情况无法办到。
尽管李明与陈田他们住在一起,但陈平并没有批准她和陈田回马的要求(她们连照片都已拍好),主要是因为情况有变,中国爆发了“文化大革命”(1966年),毛主席答应马共设立电台,她们必须被留下来筹备成立马共的《马来亚革命之声》电台。有关的重任交给陈田负责,这样她们返马事便被搁置。
经三年筹划,马共电台设在湖南长沙的四方山,于1969年开播(文革的高潮期)。陈田出任总编辑,李明是负责招兵买马,与另三人,即陈平夫人李坤华、余柱业及沈天一共四人成立甄选小组。后来李明担任电台资料员。两人的工资是每月各得40元人民币。
在四方山电台内,李明说,生活是单调的,固定的时间上班,吃饭和休息,娱乐休闲活动不多。吃的方面由中国人包办,而电台事务,他们只管广播,其余由中国人负责。
虽然是工作在一块,但马共人员和中国人员是分成两个区生活,双方人员不准往来,不准聊天,各做各事,无法建立起私人友谊。
马共电台设有华文组、马来文组和英文组,全由陈田统筹统办。由于生活操劳,结果积劳成疾。到了1981年,在中国政策有所改变下(此时已由邓小平当权),马共长沙电台停播,转到马泰边境另立电台。此时,李明又萌起回马念头,但又被留下处理“善后”事。同时也负责给马泰边境的马共新电台供稿和资料。这使到李明极度失望。
从1981年到1989年,在马泰边境的《马来亚之声》(不再是革命之声)先后播了8年才告停止。这是因为马共已和马方政府在合艾签署和平协议,结束长达41年的抗争。
令人惊讶的是,合艾谈判时,李明她们全不知情,尤其是对代表55年谈判的陈田,更难以理解。这也就是李明所说的“一切都是秘密,不公开的。”她们是在和议后的两个星期,才从马来西亚的报纸得知这一消息。这意味着,后期的陈田已不再是最高的领导人之一,也许是因病重所致。
针对这一点,李明说,在领导电台期间(文革期间),有人造谣说陈田支持极左思想,支持文革。恰恰相反,陈田反对文革,不参加文革活动。
李明本身也对“文革”的冲击有所震撼。她说:“文革给马共造成伤害,内部搞肃反,造成的伤害是很大的。”她不愿就这段伤心的往事详谈,因为她的好友方小浪也是在马泰边境被自己人杀害的。
1990年陈田病逝长沙。1996年李明母亲岑妹病逝。没有儿女的李明,剩下一个人在中国生活。
本来,在合艾和议后,李明原本在泰南被分配屋子,但年岁已大,当时又要照顾母亲,她又不能成行。最后她认了,不再“吵着”回去。如今在广州渡过她的晚年。
从李明的坎坷一生中,我们看到一位为理想而斗争的人,因为突变和事变,而改变了她的人生。虽然下半生是平凡的,但李明的上半生却是充满传奇的故事。拍起电影来,也真是高潮迭起,峰回路转的情节了。
(完结篇)
她到底是“政治犯”或“刑事犯”,一时也说不清。总之她是国际知名人物,在监牢内也有多少“威信”,以致狱吏不敢对她有所欺侮。但她坦承在狱中过得是“炼狱”的生活,既被单独囚禁,也有抗争的时候。李明在口述历史中这样说:“我在牢内的名气大,狱卒不敢欺侮我,对其它的年轻女囚,她们的气度就不同了。”例如有位囚友与女狱卒起争执被打了一巴掌。李明不服与女狱卒打起来,惊动军警进来镇压,把她们送进“面包房”(即单独监禁,每天给一个面包和一杯清水,至第四天才给饭吃)。李明最后成功地把女狱卒轰走。
就这样渡过10年铁窗生涯,李明终于在1963年获得自由,被放逐中国。这事未经传媒报导,李明的动向似乎石沉大海。直到许多年以后。人们才知道她生活在另一个国度。而且是绝口不提李明。就这样李明在下半生消失了,换来的是另一个“刘真”,她代替了李明这个响当当的名字。
陈平在《我方的历史》这样说:“她抵达中国后,和她想会已久的妈妈团聚。老人家的晚年由她来照顾。李明也找到爱情。她的丈夫是陈田,我的能干同志和挚友(陈田是1955年华玲谈判时,马共的其中一名代表)。”
这样的交待是语焉不详的,还是由李明来现身说法。《李明口述历史》(郑昭贤)这样记载:“这时她已经37岁了。但她立志不愿让她选择的革命人生道路就此终结,她要求与在中国的马共人员接触,结果如愿以偿,被安排在北京归队。她见到了陈田,参加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和毛泽东思想。受训一年之后,她的任务是代表马共与在中国的各地留学生联系。
不过,李明说,她曾言明要再回到马泰边境参加斗争。由于这个缘故,李明不用李明这个名字。因为一旦公开了,若有一天再回到马泰边境,势必会引起哄动。”
1964年她与陈田接触频繁,产生感情,提出要回马泰边境,但不得要领。虽然如此,李明还是不死心,当1965年陈田向她求婚时,她的先决条件是同意日后与她一起回马参加斗争。陈田答应后,她们便在那年结婚。婚后她们住进北京一幢洋楼(中联部的),里头共住有陈平夫妇,陈田夫妇,李安东夫妇及慕沙夫妇。
奇怪的是,陈平与李明这么熟稔,不知为何他在《我方的历史》中没有求证李明被捕的日期和他对李明被捕前工作双重的因由,而在字里行间引述其它资料并对李明的粗心大意导致被捕有所批评。关于这点,李明在口述历史中也间接驳斥陈平的说法。她说,在那个年代,一个人只管交通而其它事不做是不可能的。她不得继续负起区委的工作又担起交通的工作。主要是因为原本属于陈平的交通员曾银芬已被捕,她才负起曾银芬的工作。她的后来被捕不是缺乏警惕,不遵守马共成员不能进行双重活动之规则,而是当时的情况无法办到。
尽管李明与陈田他们住在一起,但陈平并没有批准她和陈田回马的要求(她们连照片都已拍好),主要是因为情况有变,中国爆发了“文化大革命”(1966年),毛主席答应马共设立电台,她们必须被留下来筹备成立马共的《马来亚革命之声》电台。有关的重任交给陈田负责,这样她们返马事便被搁置。
经三年筹划,马共电台设在湖南长沙的四方山,于1969年开播(文革的高潮期)。陈田出任总编辑,李明是负责招兵买马,与另三人,即陈平夫人李坤华、余柱业及沈天一共四人成立甄选小组。后来李明担任电台资料员。两人的工资是每月各得40元人民币。
在四方山电台内,李明说,生活是单调的,固定的时间上班,吃饭和休息,娱乐休闲活动不多。吃的方面由中国人包办,而电台事务,他们只管广播,其余由中国人负责。
虽然是工作在一块,但马共人员和中国人员是分成两个区生活,双方人员不准往来,不准聊天,各做各事,无法建立起私人友谊。
马共电台设有华文组、马来文组和英文组,全由陈田统筹统办。由于生活操劳,结果积劳成疾。到了1981年,在中国政策有所改变下(此时已由邓小平当权),马共长沙电台停播,转到马泰边境另立电台。此时,李明又萌起回马念头,但又被留下处理“善后”事。同时也负责给马泰边境的马共新电台供稿和资料。这使到李明极度失望。
从1981年到1989年,在马泰边境的《马来亚之声》(不再是革命之声)先后播了8年才告停止。这是因为马共已和马方政府在合艾签署和平协议,结束长达41年的抗争。
令人惊讶的是,合艾谈判时,李明她们全不知情,尤其是对代表55年谈判的陈田,更难以理解。这也就是李明所说的“一切都是秘密,不公开的。”她们是在和议后的两个星期,才从马来西亚的报纸得知这一消息。这意味着,后期的陈田已不再是最高的领导人之一,也许是因病重所致。
针对这一点,李明说,在领导电台期间(文革期间),有人造谣说陈田支持极左思想,支持文革。恰恰相反,陈田反对文革,不参加文革活动。
李明本身也对“文革”的冲击有所震撼。她说:“文革给马共造成伤害,内部搞肃反,造成的伤害是很大的。”她不愿就这段伤心的往事详谈,因为她的好友方小浪也是在马泰边境被自己人杀害的。
1990年陈田病逝长沙。1996年李明母亲岑妹病逝。没有儿女的李明,剩下一个人在中国生活。
本来,在合艾和议后,李明原本在泰南被分配屋子,但年岁已大,当时又要照顾母亲,她又不能成行。最后她认了,不再“吵着”回去。如今在广州渡过她的晚年。
从李明的坎坷一生中,我们看到一位为理想而斗争的人,因为突变和事变,而改变了她的人生。虽然下半生是平凡的,但李明的上半生却是充满传奇的故事。拍起电影来,也真是高潮迭起,峰回路转的情节了。
(完结篇)
8.4.07
林敬益时代的终结
在位27年的林敬益终于在今天卸下民政党主席职,为林敬益时划上句号。他给人民留下的印象是政坛第一笑料高手。该讲的和不该讲的话到他口中这么转竟成了“政治辞典”(当然在正规政治辞典中是找不到的)。他独创了“巴剎政治文化”。例如“脱裤放屁”,“躲在树下不知干什么”。因此我形容他是提倡“衔头政治文化”走进政治殿堂的第一人。他颠覆了我们一般所熟知的“政治话语”。真是语不惊人死不休。其实如果我们从林敬益从政的历史分析他几个阶段的锐变,就不会惊讶他的“政治天才”是与生俱来的。
在第一个阶段始于1968年到1 969年,他参加霹雳州议席选举,处女战铩羽而归。接着发生“513”冲突事件。当1971年国会民主重开时,他又活跃起来。先是被委为马华霹州联委会主席,继之在1972年元旦日突然被委为特别任务部长(掌握新村事务)。就在这个时期,他的言行“石破天惊”:j仿效左翼政党在霹雳州成立《兴汉社》(吸收政治精英的俱乐部)和《干训班》(培养党员成为干部);k鼓吹以“社会主义政策”改变马华,引起元老大反弹;l用“文化大革命”的方式高兴陈修信肖像,载歌载舞迎接陈修信访问怡保(72年6月);m默许其领导的霹州马华公然反对联盟与人民进步党组成联合政府,结果适得其反,被马华中央采取行动。
双方撕破脸皮,导致林敬益于1973年被陈修信开除出党。这之间的骂战是口没遮拦的,堪称一绝。但也宣告林敬益在马华的“革命”功败垂成。与林苍佑当年(59年)在马华“革命”失败无独有偶。
正因为双林的“惺惺相惜”,于是又有了第二阶段的林敬益政治生涯。时间始于1973年到1980年,他率领他的团队,包括梁棋祥内在73年杪投身民政党。一下子把民政党旗插足霹雳州,扩大政治地盘。但也因此使到马华和民政的关系“紧张起来”,也在后来衍生了一连串的明争暗斗。
而学乖了的林敬益,不再引用在马华时的“文革政治策略”,宁可韬光养晦,伺机再出发,接受林苍佑的安排成为副主席,再晋升为两位署理主席之一(这也只是当年民政才有的特色)。可是在1980年党选时,决意交出党职的林苍佑相中梁棋祥(原为秘书长)接棒。导致林敬益在逆林苍佑的意愿下,中选党主席。
就这样林敬益晋入第三阶段的政治生涯。从1980年到1990,这个党主席并不好做。第一关就碰上李三春的钉子。在1982年的大选竟让李三春争取到在槟州与民政平分秋色,8席对8席的分配上阵。林苍佑对此大感失望和不满,但堪可告慰的是他引进了华教人士一股力量顶住压力,许子根就是其中一位。第二关是林敬益要等到1986年大选后,才又回到内阁担任部长。换句话说,党主席不是内阁部长或首长,林敬益在国阵内是第一人。
接下来,林敬益挨到1990年后才开始他大展拳脚的政治生涯,这就是我们所说的第四阶段。因为这一年之后,林苍佑退隐政坛,结束民政两套马车的局面。一方面林敬益先后五次击退挑战者,抗拒分裂和稳住阵脚,为民政作出巨大建树,党大厦和宏愿大学成了他的两座丰碑;另一方面调和了与马华的关系,2003年时竟倡议与马华合并,保住了民政在槟州的主导地位。
综观他39年在政海浮沉,他在马华交白卷,却是意外地在民政丰收,我的结论是他过在“少年得志”在马华交白卷;功在“大器晚成”在民政唱丰收。
在第一个阶段始于1968年到1 969年,他参加霹雳州议席选举,处女战铩羽而归。接着发生“513”冲突事件。当1971年国会民主重开时,他又活跃起来。先是被委为马华霹州联委会主席,继之在1972年元旦日突然被委为特别任务部长(掌握新村事务)。就在这个时期,他的言行“石破天惊”:j仿效左翼政党在霹雳州成立《兴汉社》(吸收政治精英的俱乐部)和《干训班》(培养党员成为干部);k鼓吹以“社会主义政策”改变马华,引起元老大反弹;l用“文化大革命”的方式高兴陈修信肖像,载歌载舞迎接陈修信访问怡保(72年6月);m默许其领导的霹州马华公然反对联盟与人民进步党组成联合政府,结果适得其反,被马华中央采取行动。
双方撕破脸皮,导致林敬益于1973年被陈修信开除出党。这之间的骂战是口没遮拦的,堪称一绝。但也宣告林敬益在马华的“革命”功败垂成。与林苍佑当年(59年)在马华“革命”失败无独有偶。
正因为双林的“惺惺相惜”,于是又有了第二阶段的林敬益政治生涯。时间始于1973年到1980年,他率领他的团队,包括梁棋祥内在73年杪投身民政党。一下子把民政党旗插足霹雳州,扩大政治地盘。但也因此使到马华和民政的关系“紧张起来”,也在后来衍生了一连串的明争暗斗。
而学乖了的林敬益,不再引用在马华时的“文革政治策略”,宁可韬光养晦,伺机再出发,接受林苍佑的安排成为副主席,再晋升为两位署理主席之一(这也只是当年民政才有的特色)。可是在1980年党选时,决意交出党职的林苍佑相中梁棋祥(原为秘书长)接棒。导致林敬益在逆林苍佑的意愿下,中选党主席。
就这样林敬益晋入第三阶段的政治生涯。从1980年到1990,这个党主席并不好做。第一关就碰上李三春的钉子。在1982年的大选竟让李三春争取到在槟州与民政平分秋色,8席对8席的分配上阵。林苍佑对此大感失望和不满,但堪可告慰的是他引进了华教人士一股力量顶住压力,许子根就是其中一位。第二关是林敬益要等到1986年大选后,才又回到内阁担任部长。换句话说,党主席不是内阁部长或首长,林敬益在国阵内是第一人。
接下来,林敬益挨到1990年后才开始他大展拳脚的政治生涯,这就是我们所说的第四阶段。因为这一年之后,林苍佑退隐政坛,结束民政两套马车的局面。一方面林敬益先后五次击退挑战者,抗拒分裂和稳住阵脚,为民政作出巨大建树,党大厦和宏愿大学成了他的两座丰碑;另一方面调和了与马华的关系,2003年时竟倡议与马华合并,保住了民政在槟州的主导地位。
综观他39年在政海浮沉,他在马华交白卷,却是意外地在民政丰收,我的结论是他过在“少年得志”在马华交白卷;功在“大器晚成”在民政唱丰收。
许子根的政治路线图
这是历史的大轮回。1971年前槟州首席部长林苍佑在乱局中出任民政党主席,稳住了党的根基;36年后的今天,现任首席部长许子根在一片祝福声中从林敬益手中接过棒子,成为第四任民政党掌舵人。
它们的共同点是﹕民政党又再回到党政合一的局面(党主席兼任首席部长),强化和彰显了槟州是民政党的第一块基石,也是不可丢失的基石。
它们的不同点是﹕不同的时代已不能相提并论。过去是林苍佑被迫把民政党大本营(总部)搬回槟城,伺机再扩大地盘;今天是民政党的总部依然是在吉隆坡,许子根必须费更大的精力党政兼顾。
无论如何,它不变的是,尽管民政党如何演进和发展,槟城永远是它的心脏。离开了槟城,民政党也就失去了根而成为一叶浮萍。
明乎此,我们就比较容易分析新任民政党党魁的未来动向。
虽然到目前为止,甚嚣尘上的舆论是许子根在未来的大选必是弃州攻国而上调中央部长。理由是依惯例和传统(这个局面是林敬益时代所突显的),党主席必然是中央部长,以方便和中央内阁部长沟通,也有时间在全国各地走动。而更重要的是,担任中央部长可以在内阁直陈党的立场和观点,不必假手于副手。如果党主席不在中央,似乎是失去了其重要作用。
但是如果我们从另一个角度看问题,许子根有更好的理由继续坐镇槟城。其一,现任首相阿都拉是来自槟州的,他需要一位能与首相及中央配合无间的首席部长,以推动中央政府的数项大工程如期完竣,例如第二槟城大桥。而许子根在位多年,仍然是精力充沛,且对州政务驾轻就熟,自然成为他的首选。再者,首相也会订时返槟,有机会直接与许子根商议国家大事。
其二,马华公会在2004年时已经表态,马华主中央,民政主槟州的格局是大势所趋,无需再争议。因此许子根也就不需要急着上中央与马华争代表性;弄不好反而伤了和气。最好的安排是维持现状,况且担任首席部长也不见得矮内阁部长一截,同样可以以党主席的身份发表政见和立论。
其三,这是不久前才出现的变数,却为许子根留守槟城加了筹码。民主行动党已经扬言放眼一至两届执政槟城州。这种新一轮的凌厉攻势使到国阵不得不步步为营,它必须要排出最佳阵容应对全面的挑战,绝不能掉以轻心。如果许子根上调中央,国阵就必须从长计议谁是最合适的首席部长人选。但放眼民政党内,又是有各种不同的意见,不如不换,免得暗流汹涌。这就是许子根的政治筹码。
从这样来推论,许子根在今日之后,他的当务之急是向党内展示他的一身兼两职是可以从容应付的,而且对党是更为有利而不是处于劣势。因为民政不能失去槟州的重心,否则党的前途会亮起红灯。目前他拥有至少有半年至一年的时间来证明这一点。在这方面,身为党秘书长的谢宽泰将会与他配搭,分担他的党务。至于在槟州政府的事务,行政议员丁福南则可以多些担待。当谢丁两人成为许子根的左右臂膀后,党务和政务也就能得心应手的开展。
按照这样的三角图 (三个人组成铁三角),许子根自然不会陷入顾此失彼和分身乏术的窘境,反而更具权威统领槟州。因此我们预见来届大选,许子根的排阵是以原班人马为主,只是引入少数新血和作少许的人事调整(比如杜乾焕不退或李家全调州)来争取槟州选民再一次的委托。他这样以不变应万变的策略(以继任首席部长的姿态应战),将会使到反对党在排阵上也大费周章。不得不重新评估国阵的战略。
至于民政署理主席之职,虽暂未悬空,但许子根不能过久压后再议。即便碍于党章修改时并没有提及也有代署理主席一职,以至许子根变成很被动,不能通过特大来确定代署理主席或第一副主席,也不能因噎废食。他可以在职务分配上让这位人选逐渐浮上枱面,而较有机会的则是来自霹雳州的行政议员郑可扬(也是党的副主席之一)。因为许子根不可能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指重要职位全是来自槟城的)。这样不仅顺应林敬益的心愿,也可消除党内的人事斗争。
如果郑可扬在下届大选在木威胜出,则他与谢宽泰之间必有一人升任中央部长(除非民政再争多一位中央部长,可能性不大)。
这样一来,许子根的未来路线图已是呼之欲出了。如无意外,许子根将是继林苍佑后,成为第二位既是党主席又是首席部长的“民政之星”。以上所分析的是许子根的第一个方案,也是目前正在启动的。不过政治不是绝对的,随着时间的推进或会有变化。因此许子根在审时度势后,可能会打出第二个方案。什么是第二个方案?明日再议。
它们的共同点是﹕民政党又再回到党政合一的局面(党主席兼任首席部长),强化和彰显了槟州是民政党的第一块基石,也是不可丢失的基石。
它们的不同点是﹕不同的时代已不能相提并论。过去是林苍佑被迫把民政党大本营(总部)搬回槟城,伺机再扩大地盘;今天是民政党的总部依然是在吉隆坡,许子根必须费更大的精力党政兼顾。
无论如何,它不变的是,尽管民政党如何演进和发展,槟城永远是它的心脏。离开了槟城,民政党也就失去了根而成为一叶浮萍。
明乎此,我们就比较容易分析新任民政党党魁的未来动向。
虽然到目前为止,甚嚣尘上的舆论是许子根在未来的大选必是弃州攻国而上调中央部长。理由是依惯例和传统(这个局面是林敬益时代所突显的),党主席必然是中央部长,以方便和中央内阁部长沟通,也有时间在全国各地走动。而更重要的是,担任中央部长可以在内阁直陈党的立场和观点,不必假手于副手。如果党主席不在中央,似乎是失去了其重要作用。
但是如果我们从另一个角度看问题,许子根有更好的理由继续坐镇槟城。其一,现任首相阿都拉是来自槟州的,他需要一位能与首相及中央配合无间的首席部长,以推动中央政府的数项大工程如期完竣,例如第二槟城大桥。而许子根在位多年,仍然是精力充沛,且对州政务驾轻就熟,自然成为他的首选。再者,首相也会订时返槟,有机会直接与许子根商议国家大事。
其二,马华公会在2004年时已经表态,马华主中央,民政主槟州的格局是大势所趋,无需再争议。因此许子根也就不需要急着上中央与马华争代表性;弄不好反而伤了和气。最好的安排是维持现状,况且担任首席部长也不见得矮内阁部长一截,同样可以以党主席的身份发表政见和立论。
其三,这是不久前才出现的变数,却为许子根留守槟城加了筹码。民主行动党已经扬言放眼一至两届执政槟城州。这种新一轮的凌厉攻势使到国阵不得不步步为营,它必须要排出最佳阵容应对全面的挑战,绝不能掉以轻心。如果许子根上调中央,国阵就必须从长计议谁是最合适的首席部长人选。但放眼民政党内,又是有各种不同的意见,不如不换,免得暗流汹涌。这就是许子根的政治筹码。
从这样来推论,许子根在今日之后,他的当务之急是向党内展示他的一身兼两职是可以从容应付的,而且对党是更为有利而不是处于劣势。因为民政不能失去槟州的重心,否则党的前途会亮起红灯。目前他拥有至少有半年至一年的时间来证明这一点。在这方面,身为党秘书长的谢宽泰将会与他配搭,分担他的党务。至于在槟州政府的事务,行政议员丁福南则可以多些担待。当谢丁两人成为许子根的左右臂膀后,党务和政务也就能得心应手的开展。
按照这样的三角图 (三个人组成铁三角),许子根自然不会陷入顾此失彼和分身乏术的窘境,反而更具权威统领槟州。因此我们预见来届大选,许子根的排阵是以原班人马为主,只是引入少数新血和作少许的人事调整(比如杜乾焕不退或李家全调州)来争取槟州选民再一次的委托。他这样以不变应万变的策略(以继任首席部长的姿态应战),将会使到反对党在排阵上也大费周章。不得不重新评估国阵的战略。
至于民政署理主席之职,虽暂未悬空,但许子根不能过久压后再议。即便碍于党章修改时并没有提及也有代署理主席一职,以至许子根变成很被动,不能通过特大来确定代署理主席或第一副主席,也不能因噎废食。他可以在职务分配上让这位人选逐渐浮上枱面,而较有机会的则是来自霹雳州的行政议员郑可扬(也是党的副主席之一)。因为许子根不可能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指重要职位全是来自槟城的)。这样不仅顺应林敬益的心愿,也可消除党内的人事斗争。
如果郑可扬在下届大选在木威胜出,则他与谢宽泰之间必有一人升任中央部长(除非民政再争多一位中央部长,可能性不大)。
这样一来,许子根的未来路线图已是呼之欲出了。如无意外,许子根将是继林苍佑后,成为第二位既是党主席又是首席部长的“民政之星”。以上所分析的是许子根的第一个方案,也是目前正在启动的。不过政治不是绝对的,随着时间的推进或会有变化。因此许子根在审时度势后,可能会打出第二个方案。什么是第二个方案?明日再议。
1.4.07
打破政治地盘的迷思
马六甲马接州议席补选引发两个反对党的争议是预料中事,但它牵出一个重要的问题﹕究竟在什么样的情况下才算是“地盘”?是胜利的一方或是失败的一方?这在马来西亚的选举历史来说,好像是不论成败,“地盘”是不变的,因为这是“传统”。
其实,“地盘”是有虚与实的。“虚的地盘”是指这个选区虽然常久以来都是由某个执政党或某个反对党人取胜,但失败的一方还是认定它是不可放弃的战场,即使屡战屡败,也在所不惜。“实的地盘”是指由胜利者拥有,而当选议员可以直接提供服务并得到当地选民的认同他是这个选区的代议士。
由此来看,唯有“实的地盘”才是真正的地盘;“虚的地盘”则只是一个存在脑海里的影子。尽管这之间有实质上的差别,但当选举一到(或补选时),在野党就会擎出“传统”大旗,寸步不让。所谓反对党的衷诚合作会因为党的利益高于一切而淹盖了如何共同面对强大敌手的现实。抱着宁输也不妥协的态度。其结果是暗流汹涌,面和心不和。政党之间何时能推心置腹,以民为本而不是以党为本就不得而知了。
当然不仅限于反对党,在执政党之间也发生过互不相让的斗争。就拿1982年的大选来说,马华公会为夺回槟州的执政主导权,李三春不惜移师芙蓉国席攻打行动党主席曾敏兴的老巢而获得巫统首肯以8席对8席的分配和民政平分秋色来争“江山”。这是从党的利益来与民政周旋,不存在兄弟党的关系。
虽然李三春这步棋没有成功,但成功地打破所谓政治“地盘”的划分,直捣民政心脏。
同样的,今天的民政党也被迫与进步党争太平国席。按传统这民政堡垒区,但在巫统分配下,于2004年大选时,打破了“民政地盘”,让进步党上阵,以致出现来届选举“席归谁党”的斗争。抑有进者,进步党尚且算老账,说目前民政在霹雳拥有的国州议席,也应交还进步党,因过去是进步党的地盘。
正因为“地盘”之争,反对党之间也互不相让。从鲁乃(2000年)补选到今日的马接补选;从1999年大选到2004年大选,行动党与公正党之间也因议席之分(虚的议席)闹得很不开心,虽然最终大致取得协商,但过去有些选区也出现三角战,说明了“党大过天”,忘记团结一致矛头向外的大道理。
其实,“地盘”之争不是斗争的目的,尤其是“虚的地盘”更只是一厢情愿的假像。如果不能胜出,“地盘”也就不存在。即便是“实的地盘”也不是铁的阵地。当选举一到,所谓地盘就是“中立地带”,不属于任何候选人也不属于任何政党,而是“交还老板(选民)”来取决。因此,如果政党心胸广阔,真正为民为国,又何必在意几个议席的让步?说到底,尚不知胜利归谁,又那来的“地盘”?
既然执政党能打破实的“地盘”,反对党更有理由打破“虚的地盘”。如果一味坚持地盘(即使是虚的)则已本末倒置把政治手段当目的了。毕竟胜利才是实的,失败(或没有把握)则一切化为乌有,“地盘观念”又何益有之?打破政治地盘的迷思也许是政党(尤其是反对党)要上的第一课。
其实,“地盘”是有虚与实的。“虚的地盘”是指这个选区虽然常久以来都是由某个执政党或某个反对党人取胜,但失败的一方还是认定它是不可放弃的战场,即使屡战屡败,也在所不惜。“实的地盘”是指由胜利者拥有,而当选议员可以直接提供服务并得到当地选民的认同他是这个选区的代议士。
由此来看,唯有“实的地盘”才是真正的地盘;“虚的地盘”则只是一个存在脑海里的影子。尽管这之间有实质上的差别,但当选举一到(或补选时),在野党就会擎出“传统”大旗,寸步不让。所谓反对党的衷诚合作会因为党的利益高于一切而淹盖了如何共同面对强大敌手的现实。抱着宁输也不妥协的态度。其结果是暗流汹涌,面和心不和。政党之间何时能推心置腹,以民为本而不是以党为本就不得而知了。
当然不仅限于反对党,在执政党之间也发生过互不相让的斗争。就拿1982年的大选来说,马华公会为夺回槟州的执政主导权,李三春不惜移师芙蓉国席攻打行动党主席曾敏兴的老巢而获得巫统首肯以8席对8席的分配和民政平分秋色来争“江山”。这是从党的利益来与民政周旋,不存在兄弟党的关系。
虽然李三春这步棋没有成功,但成功地打破所谓政治“地盘”的划分,直捣民政心脏。
同样的,今天的民政党也被迫与进步党争太平国席。按传统这民政堡垒区,但在巫统分配下,于2004年大选时,打破了“民政地盘”,让进步党上阵,以致出现来届选举“席归谁党”的斗争。抑有进者,进步党尚且算老账,说目前民政在霹雳拥有的国州议席,也应交还进步党,因过去是进步党的地盘。
正因为“地盘”之争,反对党之间也互不相让。从鲁乃(2000年)补选到今日的马接补选;从1999年大选到2004年大选,行动党与公正党之间也因议席之分(虚的议席)闹得很不开心,虽然最终大致取得协商,但过去有些选区也出现三角战,说明了“党大过天”,忘记团结一致矛头向外的大道理。
其实,“地盘”之争不是斗争的目的,尤其是“虚的地盘”更只是一厢情愿的假像。如果不能胜出,“地盘”也就不存在。即便是“实的地盘”也不是铁的阵地。当选举一到,所谓地盘就是“中立地带”,不属于任何候选人也不属于任何政党,而是“交还老板(选民)”来取决。因此,如果政党心胸广阔,真正为民为国,又何必在意几个议席的让步?说到底,尚不知胜利归谁,又那来的“地盘”?
既然执政党能打破实的“地盘”,反对党更有理由打破“虚的地盘”。如果一味坚持地盘(即使是虚的)则已本末倒置把政治手段当目的了。毕竟胜利才是实的,失败(或没有把握)则一切化为乌有,“地盘观念”又何益有之?打破政治地盘的迷思也许是政党(尤其是反对党)要上的第一课。
订阅:
博文 (At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