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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深报人,著名时评政论家,厦门大学文学博士。先后出版十余本著作,包括《马来西亚华人政治思潮演变》、《巫统政治风暴》、《林苍佑评传》、《柬埔寨的悲剧》,《以巴千年恩怨》、《槟城华人两百年》及《伍连德医生评传》等著作。 目前担任马来西亚一带一路研究中心主席、马来西亚中国客家总商会会长及中天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

29.8.09

市议会“民主化”的争议 (天下纵横)

马来西亚在1965年就终止地方议会选举,而后所有的地方议会,包括市议会就被所属州的州政府接管。换句话说,各地的地方议会不再具有民主的特色,只是执政党管辖下的一个具有权力的机关,谁控制州政府,谁就控制了州属内的所有的地方议会。

后来在1976年地方政府条例修改下,不但进一步蚕食民主,而且也将地方议会制度化为执政党的工具,允许州政府委任议员在议会内操作,而最大的权力操诸在市主席或地方议会主席手里。若这些人是公务员的话,他们是不必向选民负直接的责任,因为他们是从公务员体制中委派出来的“高官”,在实质上是向公务员的顶头上司,即联邦政府首席秘书负责。当然也在一定的情况下,向所属州的首席部长或州务大臣负责。久而久之,地方议会及市议会已不再是民主的桥头堡,恰恰相反,它成了执政党安抚失意候选人及培养接班人的“训练所”。

如果我们回顾独立前的50年代,是因为先有市议会选举,才有后来的州和国席的选举。而最早的选举当推1951年在槟城乔治市举行的市议会选举,它开了选举先河,也是我国民主政治的起点。

1957年元旦日,槟城乔治市市议会被英政府升格为市,这是全马第一个市议会有此殊荣,虽然在庆祝升格为市的那一天,乔治市不幸爆发种族冲突事件,为庆典蒙上阴影,但乔治市仍按其法令选举第一任民选市主席。当时有两名候选人争此第一把交椅,即联盟的吴源和与社阵的萳马纳旦。投票结果,吴源和以一票之多取胜,也成了第一任民选市主席。但是在同一年秒(此时马来亚已于8月31日独立)的选举中,由于社阵赢得的议席增加,也在这一年的市主席选举中,社阵的萳马纳旦脱颖而出,乔治市成了第一个反对党执政的市议会。抑有进者,因为独立后的槟州立法议会通过修正法令,正式赋予乔治市升格为市的地位,可以拥有市长。就这样,萳马纳旦成了乔治市市议会第一任市长,为民主政治掀开新的一页。

到了1960年,政府再次修改法令,以每三年直接票选市议员(不再实行轮选制,即每年都选1/3市议员轮任之),结果社阵大捷。即使在1963年的市选,也还是社阵一马当先。前后算来,社阵推出的民选市长除了萳马纳旦外,下来就是黄添寿及崔耀才,直到1965年被州政府接管后,就不再有所谓乔治市市长了。

这样的一晃就是44年了,从联盟的王保尼享有乔治市市议会的执政权(1965到1969年)到民政的林苍祐享有乔治市市议会的执政权(1969年后至1990年),他们都充分地利用市议会为执政党服务,林苍祐更在1976年后将市议会并成两个,即槟岛市议会与威省市议会,以推行他的发展计划。
到了许子根主政的年代(1990—2008),槟城的两个市议会几乎已被定型为执政党的机关;而居于反对党地位的民主行动党则在2008年竞选宣言中直接挑战不民主的地方议会结构,扬言一旦执政,将还人民第三张票。

这看起来是很动听的口号,也是不难成事的,但直到308政治海啸发生后,在槟州上台执政的行动党才发现原来不是那么一回事。它们显然过于简化市选举的程序,也过于自信的许下承诺,也许连它们本身也不知道政权会忽然间来到面前,如果早知道的话,相信行动党的政纲会更加谨慎的。
因为地方议会的选举与否,权力不操在州政府,而在中央政府。如果中央政府不点头修改地方政府选举法令,则行动党的还人民第三张票也等于白说。

因此我们不明白为何槟州政府要在州立法议会通过不具效力的要求中央政府修改地方政府法令,中央政府肯定束之高阁,这与行动党议员在国会提出动议被否决有什么不同?

其实,槟州政府有两个选择,其一是对委任市议员及市主席采取党的遴选机制,或委一些具资格但认同党理念的人参加工作;其二是按前朝政府的做法,将市议会当成执政党的机关,但做得好不好,执政党要负全责(民政在2008年输掉选举,也包括否定其对市议会的有限控制权)。

我们认为一个州政府在其权力范围内可以推行有限的改革而不是在做表面文章。既然明知中央不会还政于民,为何槟州政府不率先来一个小改革呢?让市议员直接面对人民,让市主席向人民负责(我还是坚持市主席应由政治人物担任,作为朝向民主化的第一大步骤),以让人民感到市议会的上层是与民同在的,而不是如同过往那样以公务员来主导一切。

刊登于2009年8月31日 《号外周报》 第44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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