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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深报人,著名时评政论家,厦门大学文学博士。先后出版十余本著作,包括《马来西亚华人政治思潮演变》、《巫统政治风暴》、《林苍佑评传》、《柬埔寨的悲剧》,《以巴千年恩怨》、《槟城华人两百年》及《伍连德医生评传》等著作。 目前担任马来西亚一带一路研究中心主席、马来西亚中国客家总商会会长及中天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

18.9.08

成语新解:一夜成名=陈云清

《星洲日报》记者陈云清是个低调的人,虽然大学毕业后先进入《光华日报》担任记者,后转至《星洲日报》担任高级记者,但一向为人谨慎,也不求名,不求利,因此知名度仅限于槟城的新闻界及华社内。讵料在9月12日晚,忽闻陈云清因报导“寄居论”而被内安令逮捕,闻者几被震惊。这对新闻工作者无疑是一张看不见的大网,忽然从空而降,大大地挫折新闻工作者的服务热忱。更甚的是,新闻自由成了最大的讽刺。

在为陈云清力争自由的当儿,我也认为她应被立即无条件释放,因为不具任何正当理由来拘捕她。后来听闻她获得自由,我发了一条短讯给她:正义至上,听闻你已自由,好人一生平安。当然我也希望另两名被拘留者郭素沁及拉惹柏特拉能及早自由。

在后来,我告诉朋友说,从陈云清的事件中,我悟出一条道理,那就是“一夜成名”(或一举成名)的成语有了新解:陈云清即是。不是吗?她的戏剧性的事件,使她一夜成名,举国皆知。再也没有更好地解释来形容“一夜成名”的含意。

以下是转自陈云清自由后的告读者书,值得一读。

陳雲清:我在內安令扣留下的18小時
9月12日晚上8時30分,身在大山腳老家的我,當時口中還咀嚼着炸油條,內心卻掛慮着報社收到內政部要求解釋為何不被對付的信件,《星洲日報》最後會面對怎樣的命運。

就在內心忐忑不安的時候,一大批便衣警員突出現在我家門口,率先出聲要找我的,是一名身穿制服的女警,而她也是一行人當中,唯一身穿制服的警官。

隔着鐵門,她表示,我必須跟他們回返警局。我問她是否有逮捕令,否則,我不會開門。而在這時候,我也趕緊致電報社的法律顧問以及我的直屬上司,尋求他們的意見。

後來,女警表示他們是援引內安法令拘捕我,不需要任何逮捕令。當時,我即做了最壞打算。

故作冷靜安撫家人
那時候,我必須“故作冷靜”,安撫以及告訴家人,同事會在警局那裡等候我,給我支援。就這樣,我被帶走了。父母親都很堅強,臨走前,不斷要求警方,好好對待他們的女兒。

我被帶到威中警署,在一間很冷很冷的房間等候警方辦理手續。陪伴在側的另一名女警,也似乎冷得發抖,為了打破沉寂,我和她聊起天來。她問我:”你看起來,還很定啊!”

我告訴她:”我是在內安法令下被拘捕的,即使怕,我還是必須面對。我擔心的是,我的家人、同事以及親朋好友,此刻一定很為我擔憂。”

坦白說, 那時候, 我的心很沉穩。因為我深信,已經很多人在外頭幫我,給我信心、給我力量,所以,我必須挺住,和大家一起同在。

同行聲援令我感動
警方記錄了我身上的所有財物,暫時沒收所有物件後,準備把我帶去檳城警察總部。在警察帶我步出警署時,我才發現,原來已經很多報界同行以及黨團人士守候在外聲援。當時,我壓抑的情緒因深切的感動而再也把持不住,眼淚奪眶而出。

而當警車駛至警署大門時,我看到了我的上司――檳吉玻及霹靂區高級經理潘友平,竟然用肉身擋在警車前,促使警車緩慢行駛,以確定我是否在警車內,然後,敲打警車玻璃,以手勢鼓勵我。
我立即把眼淚擦乾,大家都在努力了,我也一樣要努力。

警方在完成蓋手印程序以及讓我用餐後,就把我安排進扣留室度過一夜。當時,我並不知道,警察總部外面,很多同業以及黨團人士都在聲援我。

我要求女警能否讓燈亮着,她要我放心,說不會熄燈。警方告訴我,已安排父母親第二天早上午8時與我會面,我用了很長時間,反覆整理見到父母親時要交代的事務,我已經無法聯繫外間,因此必須好好“利用”與父母會面的時間,清楚交代一切。

整理好自己的思緒後,我躺在木板床上,在蚊子以及滴水聲的陪伴下,我不斷說服自己趕快入眠,因為我不知道明天等待我的是什麼,我必須確保自己精神狀況良好,才能以最佳狀態面對一切。
我從來都不會失眠,這一夜,我才體會到,失眠的煎熬。我也知道,關愛我的人,也和我一樣,徹夜不眠,這才是我最心疼的地方。

13日清晨6時許,準備梳洗時,女警給我看了家人所帶來的衣物,我很奇怪,怎麼裡面都是新買的梳洗用品、方便褲、女性用品、數件南洋商報85週年再攀高峰的T恤以及別人的女性內衣。

原來, 女警口中所謂的” 家人”,是這一批貼心的同事與同行,在警察總部外守候的當兒,為我準備了這一切。他們不知道我何時才會被釋放,可是,他們卻告訴自己要在最短時間內為我準備這些必需品。

順利和雙親會面以及告別後,警方表示要帶我前往武吉阿曼警察總部,我的心頓時一沉,我告訴自己,一切才開始,加油吧!

輾轉到最後,我卻是被帶往怡保霹靂州警察總部,經過簡單的盤問後,又被帶返檳城警察總部。

接受盤問據實回答
我在這裡,接受了比較深入的盤問,當時,我不斷告訴自己腦袋要清晰,據實回答、好好應對。
完成盤問後,我就被帶往會見一名高官,他說:”你我可以回家了。”

我和警察的眼睛,同時望向時鐘,當時的時間是下午2時25分。

在這18小時裡, 似乎經歷了很多,感受更多。

獲釋後,我收到許多手機短訊、電話以及花束,包括了報界友好、各政黨人士、社團人士、昔日同窗以及所有親朋好友都來到家裡探望。當然,我更沒忘了一批批讀者以及公眾人士致電或親自前往檳城辦事處和星洲日報總社給我打氣。

對所有的來電、簡訊、寄語和親自探望的朋友和讀者,我想在這裡向大家表示最誠摯的謝意。在那充滿未知的18小時裡,我感應到背後有一股很強大的力量,來自你們――我認識和不認識的朋友。

續維持勇氣與義氣
我知道,我們前面的路還是充滿荊棘的,所以大家今次所展現出來的勇氣與義氣,更要繼續維持下去,因為我們的社會需要這股正義精神,去打造更美好的未來。

我已經恢復自由了。但我希望和我同一天被逮捕的郭素沁以及拉惹柏特拉,以及其他同樣在內安法令下被逮捕的人士,也可以早日獲釋。如果當局認為他們犯法,應讓他們在法庭上獲得透明以及公平的審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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