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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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深报人,著名时评政论家,厦门大学文学博士。先后出版十余本著作,包括《马来西亚华人政治思潮演变》、《巫统政治风暴》、《林苍佑评传》、《柬埔寨的悲剧》,《以巴千年恩怨》、《槟城华人两百年》及《伍连德医生评传》等著作。 目前担任马来西亚一带一路研究中心主席、马来西亚中国客家总商会会长及中天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

5.8.11

赖昌星案已被政治化?(直挂云帆)

被形容为中国第一大案的主要嫌疑人赖昌星经过12年的流亡与抗争后,终于不敌加拿大的法院,被联邦法院裁决不准暂缓遣返。这意味着赖昌星的斗争已失败了。他果然在7月23日正式被遣返中国,且在北京国际机场办理交接手续。随后,中国公安机关依法向赖昌星宣布了逮捕令。

从那一刻起,我们再也没有听到赖昌星的消息和阅及其新闻。至于他会否被公开提审则尚未得而知。

不过,从赖昌星案件反映了中国的反腐斗争已延伸至海外,不再局限在国内了。这对涉及触犯法律而外逃的贪官或企业人士来说是恶梦的开始。事实上,赖昌星的事件意味着外逃已非安全途径,搞不好会被遣返受审而罪加一等。因此如果有关的事件被视为政治化的议程,也是不出奇的。

究竟赖昌星的案件为何会被重视,而中国政府为何一直啜而不舍呢?究其因是他所涉及的贪污走私的款额太大了,人事关系网也由下而上。其组织之无孔不入,令人瞠目结舌。

不过要了解赖昌星涉案经过,首先我们得先从赖昌星这个人说起,他于1958年在晋江诞生,早年在家乡拾荒、砍柴及放羊放牛为生。直到10岁那年才开始上学,读到三年级就辍学了。于是跑去做小买卖。80年代初期,在邓小平第三度复出后高举改革开放大旗,也就给赖昌星带来无限的机会。因为改革开放对于贫穷的农村来说,就是利用大好时机走偏门,大搞走私活动。赖昌星在1983年办起了“来料加工厂”,把他的家乡的一个小市镇“石狮”变成“小香港”。服装业在那个年代大行其道。

1986年,赖昌星第一次出国来到香港逛了个把月后,他决心要取得香港居留证。经过多年的辗转与透过各方面的关系,已经赚到第一桶金的赖昌星在1991年得偿夙愿,成为不折不扣的香港人。1993年,他在香港注册“远华国际有限公司”,是独资公司。

1994年初,他以港商身份杀回福建,在厦门成立“厦门远华电子有限公司”。换句话说,赖昌星带着“远华”一起登陆厦门,开幕场面声势浩大,盛况空前,令人留下深刻的印象。这也是赖昌星的一个绝招,把注意力投向远华。表面上是做高科技生意,内里则是为走私活动投石问路。

1996年,赖昌星又组织了“厦门远华集团有限公司”,走私活动也就较规模化了。

为了“保护”其偏门活动,赖昌星的组织网撒在中央和省市地区,以求“袋袋平安”。此外,他还设置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红楼。它成了赖的活动大本营。

这座在1996年建成的红楼,建筑面积近5000平方米,高7层,耗资7千多万元。它比五星级酒店更耀眼夺人。除了红楼是高官的“地狱”之外,赖昌星最本事的是编制了“七子之歌”,让人陷入其中。这七子是“票子、女子、位子、房子、车子、本子(护照)和孩子。他相信凡人总会有一“子”是适合他的,这也是他能打通关系的关键之一。于是赖昌星依靠“红楼”赚得钵满盘满。他后来更在同安影视城建造了“天安门”及“钓鱼台”,其野心之大,也让人触目心惊。

然而,鸡蛋密密也有缝,在1999年4月份的时候,海关总署收到了一份从中办信局转来的举报厦门远华集团董事长赖昌星走私的材料,长达74页。内中举报走私案值达500亿元(人民币),涉及党、政、军厅局以上领导干部16人,举报材料后边还附有走私的有关单据。

由于事关重大,此案转给中央纪委和监查部。一个命名为“4.20”案件的组合就成立起来,并在1999年8月18日进驻厦门。经过调查发现1996年以来,赖昌星走私集团在厦门海关区走私进口成品油、植物油、汽车、香烟、化工原料、西药原料、电子机械等货物的案值高达人民币530亿元,涉及未付税300亿元。

一方面,赖昌星知道大事不妙,于1999年8月,持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连同其夫人及三名子女前往加拿大,在旅游签证期满后,赖拒绝离开加拿大,而引发了一场长命的官司。

其官司的进程是这样的:①2000年,因签证逾期,赖氏夫妇被拘留;②2001年,赖一家人申请难民进入听证会;③2002年,申请难民被驳回,再行拘留。后获有条件释放,赖再次提出难民庇护的申请;④2003年,加拿大法院视审赖的案件;⑤2004年,加拿大驳回赖一家人的难民申请,并形容赖是“最不受欢迎的人”;⑥2005年,加拿大法院拒绝赖的难民资格的上诉;⑦2006年,赖以头撞柱,获得延缓遣返的谕令;⑧2007年,法院宣布遣返令无效,重研遣返中国的风险报告;⑨2009年,赖前妻曾明娜(2005年在加拿大申请离婚获准)携女儿悄然回国;⑩2011年7月初,赖昌星在温哥华市中心住所内被拘捕,7月21日,加法院驳回赖的申请,决定将他遣返回国,不再考虑他的“死刑”的申诉;⑾2011年7月23日,赖昌星被押返中国,结束12年的流亡生涯。

从其前妻回国后“平安无事”受到良好礼遇到中国政府曾发出“保证”不对赖昌星处死刑来看,有关案件已是从刑事案添加政治因素。这就是说,加拿大法院也认为时机已告成熟,赖昌星不再有生命威胁,是时候回到中国交待一切事务。至于中国会否“秋后算账”,虽然说不准,但看来事过境迁十多年,再严厉追究这个人已没有大大的意义。不过,将所谓的特大案件作一个了结也是必要的。

因此从另一方面来看,除赖昌星饱受折磨外,尚有一批落马的官商家人也应得到一个“满意”的交代;尤其是那些被判重刑,包括死刑的涉案人。他们的家人也希望看到司法与正义是施于任何犯罪的人,而不是有选择性的。

根据纪录,远华案的涉及人员500余人,从国营企业法人到政府机关委员;而逃往海外的也有70余人。落网的重要人物有公安部副部长李纪周,死缓;中共元老姬鹏飞独子姬胜德,死缓;福建省委书记石兆彬,开除党籍;厦门市原副书记刘丰,无期徒刑;厦门市区副市长蓝甫,死缓;厦门市原副市长赵克明,死缓及福建省公安厅副厅长兼福州市公安局局长庄如顺,死缓等。而厦门海关高官杨前线、周振庭、杨上进、吴宇波及方宽荣等人也得到了严重的惩罚。

从揭开的联络网来看,赖昌星的“天网”也实在太“神通广大”了。然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倒是至理名言。

如今赖回国受调查,对中国反贪反腐而言,必将使整个远华案水落石出,以审结“中国第一大案”,不啻是具有意义的,也足以警惕其他作奸犯科的人:世界之大可能已没有犯罪份子藏身之地,还是老老实实做人紧要。

刊登于2011年8月4日《东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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