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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深报人,著名时评政论家,厦门大学文学博士。先后出版十余本著作,包括《马来西亚华人政治思潮演变》、《巫统政治风暴》、《林苍佑评传》、《柬埔寨的悲剧》,《以巴千年恩怨》、《槟城华人两百年》及《伍连德医生评传》等著作。 目前担任马来西亚一带一路研究中心主席、马来西亚中国客家总商会会长及中天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

18.6.23

槟城和吉打向历史挑战 争地争水争选票

最近吉打与槟城针对领土问题闹得不可开交,甚至也惊动了警方,因为其中一方(指槟城)报案称,吉打州务大臣山努西的言论已冒犯槟城,并挑战槟城州的主权。有人因此质问: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为何吉打州务大臣发动攻势,指说槟城原属于吉打的,过去每年只付1万令吉(由中央付予)是远远不够的,理应调高到1亿令吉。

换句话说,在山努西眼里,槟榔屿是向吉打“租赁”的,因此每年要付租金。他的依据是即使在独立后(1957年),中央依然每年付1万元费用,等于是缴付“租金”,因此吉打有权力调高租金。

虽然在2018年时(马哈迪重新主政,二度拜相),中央有将付予的费用调高至1千万令吉,但在山努西看来还是不够的,外间也不知道付的是什么性质的费用。

这之中纠缠着一个法律争议,究竟槟榔屿是向吉打租借的?或是吉打割让的?这样的问题也只能交由国会及法律诉讼去阐释,我们就不介入其中,但我们可以从历史中找到其来龙去脉。

首先,马来亚作为一个实体存在世界上是从马六甲王朝开始的,前后存在108年(1403-1511)。虽然它不是统治整个马来亚的王朝,但却是具有代表性的统治者。不幸在1511年被葡萄牙打败和消灭。

葡萄牙在十六世纪是欧洲崛起的一个海权国家,其主要目的是要打开中国的市场,因而在1553年也向明朝政府租下澳门(只115平方公里)。但在1849年后直接纳为葡萄牙的殖民地,不再缴交租金。结果在1999年葡萄牙不得不归还澳门,因为中国在1971年重新加入联合国后,就在翌年(1972年)向联大提出香港及澳门不是殖民地,而是被西方势力占有的。这使到中国有理由向英葡拿回领土。

根据历史资料,葡萄牙最先在印度果亚建立根据地(1505年),随后占有马六甲。不过葡萄牙在1641年就放弃马六甲,改由荷兰统治,因为它的重心不在东南亚,而其核心利益则在印度和中国之间。

即使荷兰拿下马六甲,它也没有妥善地经营,而是倾全力保住印尼这个殖民地。因此被后来崛起的英国迎头赶上了。

英国对于殖民地的开拓是费尽心思的。虽然它也想染指印尼,但因荷兰死守印尼,英国也就在马来亚寻找拓展势力的空间。这是因为荷兰过于依赖印尼的资源。自从于1603年荷兰在爪哇建立商站后,它就把印尼当成“摇钱树”,甚至不惜用马六甲与英国交换明古连军港(位于苏门答腊的西部)。当1824年荷英完成交易后,就意味着前者侧重于东南亚的市场,后者就放眼亚洲市场。

到了十八世纪,英国出了两个重要人物,一个是莱特(1740-1794);另一个是莱佛士(1781-1826)。当莱特于1770年代表东印度公司来东南亚寻找基地时,他看中了槟榔屿,因而与吉打苏丹有了交集。在1771年时,莱特有致函东印度公司总督(驻扎于印度),对方要求付3万西班牙币以换取英国拥有槟榔屿这块宝地。但因认为出价太高,被东印度公司拒绝。后来莱特之所以获得吉打的同意,是因为吉打急需英军的援助来击退雪州的武吉斯人的侵犯。

在紧急下,吉打苏丹甚至开出优渥的条件予莱特,只要能击败雪州的来犯,吉打甘愿将槟榔屿“割让”给英国。可惜当时由于英国忙于拓展在印度的势力,也就未考虑到槟城的重要性,直到1785年才又一次的机会让莱特利用吉打王族的内讧,开出条件要苏丹把槟榔屿变成英国的殖民地,才肯协助苏丹保住王位。

就这样,莱特于17868月强行登陆槟榔屿。为此,英国人为马来亚历史翻开新的一页。当时言明付费1万元西班牙币,但仍未达结论。

直到1800年,第四任总督李特又拿下威省(只12依格),随后不断扩大领土,变成今日的威省面积有738平方公里,连同槟榔屿的293平方公里,整个槟城州共有1031平方公里的土地。

按照当时签订的合约(1800年,由吉打代苏丹东姑查努丁与英方第四任总督李特签署),每年只付1万元西班牙币(即槟榔屿6千元与威省4千元)。

条文中并没有言明是租金或津贴,只是说只要英方继续占有槟榔屿和威省,苏丹就要让度(alienate)槟威两个地方的土地予英方。

在总共14条的协议中也言明,此条约一旦生效,将取代过去所有的条约。

书写《槟城发展史》的作者Zakry Abadi这样说:“1786年的让度槟榔屿和在1800年与英方开战时的失利及签署新的协约,标志着槟城随着马六甲之后进入了黑暗期”。

正如前面所提及的莱佛士也是一个槟城通。他在1805年(距莱特逝世已有11年)来到槟城任职,担任总督的秘书。在1811年时,他被派往爪哇而成为代总督。不久即升为苏门答腊的总督,显现英国准备与荷兰争一日之长短。

即便在1818年莱佛士又回到苏门答腊出任明古连军港的代总督,以便给荷兰更大的压力,却阴差阳错的因为有一个好机会让莱佛士转战新加坡。为此,他在1818年刻意回到槟榔屿,希望能获得槟榔屿总督邦纳曼的支持,在新加坡建立一个新的根据地,但不获祝福,可能是担心新加坡一旦发展起来,将取代槟城的地位。

虽然如此,莱佛士还是在1819年初登陆新加坡。在21日莱佛士与柔佛苏丹签约,要点如下:

1)允许东印度公司在新加坡设立土库

2)英方付给苏丹年俸5千元叻币;又付天猛公年俸3千元叻币。

此外,在莱佛士任命下,曾在短时期担任马六甲代总督的法夸尔(Farquhar)出任新加坡驻扎官,对莱佛士负责(英国曾在1795年至1818年占领马六甲)。

在此之后,新加坡的发展十分迅速,人口也快速增加。在1824年,荷兰让出马六甲予英国(英国趁机迫使柔苏丹放弃新加坡,完全沦为英国的殖民地),而英国也让出明古连军港予荷兰。就这样,在1826年,英方将槟榔屿、马六甲和新加坡组成“海峡殖民地”(权力结构,彻底改变)。

在后来的发展英国更是将政治干预势力伸入马来半岛,也通过代理人占有东马的沙巴和砂拉越。整个过程都是大国在操纵,英方要如何拿捏马来亚变成马来西亚则是英国的权力,不容殖民地人民干预,包括吉打也从来没有异议,因为一旦被殖民化则意味着权力已转移了,不再是原来的属地。

因此,不论新加坡付予的是年俸或槟城付予的是津贴或费用,也都没有表明是租金(Rental),也未说是“租约”(Lease),只是含糊其辞,有说槟城是割让(Concede)或让度(Alienate)给英国的,今天又变成租金与租赁之争,这就要让宪法来阐述了。

说到现实,我们还有一个说法可以说明权力在殖民者手中,不在人民手上。

1948年,英政府准备推行“马来亚联合邦协定”时,却有人表示异议,反对者是来自槟城的峇峇,也是华人大会堂的负责人,约200余人出席大会,共同反对槟城加入马来亚联合邦,坚持与新加坡一样,保持殖民地的地位。

讵料这一反对,引来巫统的强力反对。当时巫统主席拿督翁在立法议会内表明槟城是联合邦一员,不能分割出去。结果议会以15票对10票否决槟城不加入马来亚联合邦的议决。这充分说明了在法律的限制下,最大权力还是当权者,容不得吉打表达异议。换句话说,不论任何人试图改变一个州或一个市的地位,都要有理有据,不是单行线。

同样的,慕打河水是吉槟的共同河流,可供两州人民使用,为何位于上游的吉打要向下游的威省索取一年5千令吉的费用?让人感到不明究里?因为凡是资源,包括水源是大自然赐予的,人人有份。虽主权在政府,但使用权在民间,除非资源不见了,否则谁能说这座山是他的?那条河也是他的?这对大自然的天赐良机也太过搞笑了。

刊登于2023年6月17日《新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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