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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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深报人,著名时评政论家,厦门大学文学博士。先后出版十余本著作,包括《马来西亚华人政治思潮演变》、《巫统政治风暴》、《林苍佑评传》、《柬埔寨的悲剧》,《以巴千年恩怨》、《槟城华人两百年》及《伍连德医生评传》等著作。 目前担任马来西亚一带一路研究中心主席、马来西亚中国客家总商会会长及中天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

27.3.15

起步•创党•执政 —李光耀的政治历程(上)



李光耀,一个新加坡人耳熟能详的名字;一个与共和国一同成长的名字;也是一个与世界上最多政要与领导打交道的政治领袖。
他造就了新加坡的特征与风格;他也向世人证明一个弹丸小国是如何生存下来的,而且他本身凭着这一个岛国的领导人把个人的魅力辐射到世界各地。李光耀因此成了一个时代的标记,一个令人生畏而又不能忘却的政治人物。
为什么李光耀有如此说不完的故事?究竟是什么造就了一个时代的争议性人物?让我们揭开这个复杂但也不神秘的谜团:
生于1923年9月16日的李光耀是一位道地的峇峇精英(他在回忆录中有提及马来西亚的成立日刚好是他的生日,但没向外透露)。从他的曾祖父李沐文开始(1862年从广东大埔移居新加坡),到了李光耀时已是第四代移民。如果从其祖父李云龙算起,经过他的父亲李进坤,再到李光耀,这李氏家族已是第三代土生土长。李光耀还有两个弟弟和一个妹妹。
由于这个缘故,李光耀从小就接受英文教育。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1946年),李光耀远赴英国留学,后来他的爱人也到英国留学。1949年在剑桥大学取得双重一等学位毕业后,于翌年与他的爱人柯玉芝结婚。同年8月,李光耀返回新加坡创业。在律师界翘起名声(他的夫人也是律师)。最主要的是,介入工运和学运的抗争运动而成为他们的代表律师。
例如在1952年代表邮差职工会谈判取得成功;1954年5月28日为马来亚大学一批学生作辩护,他们被指在“华惹”刊物上刊登煽动性文章,结果8个学生全部无罪释放。又如1954年5月13日,因华校生(主要是中正学生)反对服兵役而展开示威,有48名学生被捕,也是请李光耀担任辩护律师。
虽然学生“罪名成立”,被判监3个月,但学生们宁可坐牢也不求情。自此以后“513”成为华校学运的新起点。李光耀也从中成为学运和工运的辩护律师和朋友。在介入华教运动后,李光耀看到一个能为自己探索未来的愿景。
眼看时机成熟,李光耀于1954年下半年积极筹组政党,他要的是一个正规和有机会大展身手的平台。于是他物色适当的人选成为发起人。
在这个过程中,有两位来自新加坡工友联合会的代表林清祥及方水双会见了李光耀,后者很高兴能够得到前两者的支持。李光耀在回忆录中这样说:“林清祥和方水双是我们一直在寻找的助手,当时我深信我们能把他们争取过来,我向他们解释我打算组织一个政党代表工人和权利被剥夺的人;尤其是受华文教育者”。(李光耀回忆录,页209)
在接受李光耀的意见后,方水双成为党的发起人之一,但林清祥不成为发起人。李光耀不晓得林清祥不加入成为发起人的真正原因,但林清祥后来则与李光耀走在一起(他们两人的恩怨情仇也在后来;尤其是在60年代掀起了滔天巨浪,从而影响了这个国家的政运和命运)。
1954年11月21日,无疑是新加坡历史崭新的一页。在李光耀领导下和在林清祥(左翼阵线领袖)支持下,一个命名为“人民行动党”的政党诞生了。除了整合各方力量外,李光耀成立政党的另一个重要目的是决定率领行动党参加林德宪制下的立法议会举行。
因为不准备组织政府,况且行动党当时的组织薄弱,决定只派4名候选人参加角逐1955年的立法议会选举,结果有3人中选,他们是李光耀、林清祥及吴秋泉,但蒂凡那落选了。另外一位阿末依布拉欣则是以独立人士的身份也当选立法议员。换句话说,人民行动党只有区区的4名代议士,不构成对其他政党的威胁。
既不能做政府,行动党也就让其他政党组织政府。于是劳工阵线先是支持马绍尔出任自治邦的首席代表;继后在1956年支持林有福成为首席部长,取代已辞职的马绍尔。
林有福是右翼分子,他也在1956年借中学联被查封引发的示威事件及工人参与其中而扣捕林清祥等人;一时也挫折了行动党内的左翼力量。不过倒没有阻止行动党在1959年倾巢而出全面参加大选,总共派出51名候选人。当5月30日投票(1959年)过后,人民行动党取得43席,林有福的人民联盟一败涂地,只取得4席,这意味着行动党将起而执政。
但李光耀在这时开了一个条件,要求当局先释放指定的8名政治拘留者包括林清祥、方水双、蒂凡那、兀哈尔及普都遮里等人。就这样李光耀在6月5日宣誓就任自治邦的总理,新加坡政治掀开历史新页。
在执政之初,人民行动党基本上保持和谐统一的局面,尽管林清祥等人只被安排担任不起眼的政治秘书职位,但左右派当时仍未起正面的冲突,双方还是静观其变,直到1961年行动党内的左翼队伍在林清祥的率领下,退出人民行动党而另起炉灶,组织新加坡“社会主义阵线”(简称社阵)。名字与马来西亚的社阵一样,都是走左翼统战路线。
当面对严重分裂的时刻,李光耀的第一个危机是在立法议会中能否取得一半以上的支持,否则即将辞职。
在每票必争下,李光耀费尽九牛二虎之力,凑足26名议员(总共51席)支持政府。这就是说,行动党暂时稳住了阵脚;而李光耀也继续推动与马来亚合并组成大联盟(马来西亚)的目标。在这方面,李光耀是与林清祥及社阵是势不两立的,前者希望新加坡及早加入马来西亚;后者反对这种迫不及待的合并,主张先后让北婆人民自决后,再来讨论是否加入马来西亚的大课题。
因为斗争的多样化和涉及国际加入其中(印尼与菲律宾反对马来西亚的成立),马来西亚的组成也在后来引发联合国的关注,派出代表团来收集东马(沙砂)人的意见。
在较早时,新加坡也在1962年通过全民投票来决定合并的形式,结果有71%的选民选择A;而25%投了空白票,也意味着新加坡决定并入马来西亚,这就使到行动党与社阵的斗争更加尖锐化了。
为了赶上合并的列车,李光耀在1963年马来西亚成立的前后(9月16日)举行新的大选。这是一个十分微妙的安排,李光耀将大选的提名日定在1963年9月12日(距离马来西亚成立尚有4天);而投票日订在9月21日(马来西亚已成立5天了)。当成绩宣布时,行动党赢得37席,一直乐观以待的社阵则只能取得13席,不但无法起而执政,其领袖包括林清祥等人(在1963年2月2日又再被捕)也释放无望。经此打击,社阵面临的冲击也就显而易见了。
虽然新加坡也在1963年9月16日成为马来西亚联邦一个州,拥有劳工及教育自主权,但他与西马的政治领袖的关系却未见融洽,反而是在骂声不绝中一天渡过一天,直到1965年8月9日,新加坡正式脱离马来西亚成为一个真正的独立国家,这对新加坡到底是喜抑或忧呢?我们将在第二部分论述。(上)

刊登于2015年3月25日《光华日报》

26.3.15

回教刑法应束之高阁 (直挂云帆)



当吉兰丹州于3月19日通过《1993年吉兰丹伊斯兰教刑事法令二》修正法案后,朝野政党间的骂战升级了,再加上伊党主席哈迪阿旺提前一天(即3月18日)向国会提呈私人法案,以修改《1965年伊斯兰法庭(刑事管辖权)法令》第355条文,以在丹州落实伊刑法,整个局面已是沸沸扬扬。
这边厢伊党主席哈迪阿旺指出,在2011年民联三党曾签署一项声明—“同意不寻求共识”,包括在吉兰丹州落实伊刑事法。因此他说公正党及行动党可以反对伊刑法,但不能阻止伊党。就如行动党在槟州议会通过恢复地方选举,伊党虽反对,可是不阻止。
从这样看来,伊党决意通过修正案,以便能在吉兰丹落实伊刑法是有备而来的,即使会面对四面八方的反对声音,它仍一如既往。也就是说,伊党已无法考虑到这样做是否会导致民联分裂或瓦解,而是坚持它既有的信念。
在这方面,令我们感到惊异的是,吉兰丹副州务大臣莫哈末阿玛竟不认为国内非穆斯林反对伊刑法,仅是行动党在大声喧哗。他这样说:“那些吵吵闹闹的不是非穆斯林,而是行动党。如果你在丹州进行民调,你会发现非穆斯林对伊刑法没有异议。”
我们不知道莫哈末阿玛如何得出这样的怪结论,因为反对伊刑法的大有人在,除了行动党外,也有公正党,还有国阵成员党的大多数也反对伊刑法,这包括马华公会、民政党及砂人联党。还有是具有代表性的社团也在反对行列中。
在此我们要举例出前副首相慕沙希淡也发表文告,强烈表明从一开始他就认为伊刑法不适合在我国施行,作为前巫统领袖“我坚信自从创党至今,巫统的立场就是伊刑法并不适合多元种族和多元宗教的马来西亚”。
还有在早些年前,当马哈迪主政时,他就在90年代否决伊党的伊刑法,也没在国会辩论,因为这样,反伊刑法一直未能落实。
如果没记错的话,时任首相的马哈迪也对“伊斯兰党”的注册有意见,他曾认为宗教不适合成为政党的名字,无奈这是独立前(1951年)获得英殖民政府所批准,也就无法作出改变。但他还是认为英国政府批准回教党(2011年易名为伊斯兰党)使用“回教”字眼是分而治之的手段。
如果连前正副首相都对伊刑法有意见,再加上国阵的成员党已表态不支持伊刑法,也就可以预料国阵应不会支持伊党向国会提呈的私人法案。因此伊刑法能否在吉兰丹实行还是一个问题。
但不论伊刑法能否顺利过关而落实,单就当前伊斯兰党的意识形态和宗教至上的走向来看,它已是不符合现代的大潮流。而这一切是有其远近因的;尤其是1990年的大选及1999年的大选,伊党再站起来和壮大后,更是扬起回教国的大旗,几乎忘却是东姑拉沙里的46精神党和安华的公正党助长了伊党的力量。如果不是外来的力量促其成,伊党是难于“成就”现在的阵势。
由于伊党在90年代后以“宗教治党”,也就导致行动党在2001年退出“替代阵线”(反对党阵线)。这种分裂也为今日的局面埋下了伏线。
虽然在2008年的大选,在安华的撮合下,隐约出现反对党联手的局面对抗国阵,但无法想象大选后竟然出现180度的大转变,似乎已经是“老死不相往来”的行动党在新政局的冲击下,又再次与伊党携手合作,且组成了民联。
民联这个组合虽然没有办法如同国阵注册统一标志,但在2013年的大选,它依然以强大的阵容与国阵周旋。这个时候,两者间争夺的是中央政权,一边捍卫布城,另一边是迈向布城。在势均力敌下,国阵仍居上风再次执政中央,民联议席虽有增加,从82到89席,但与国阵的133席比较,还是无法圆执政梦。
整局而言,伊党在2013年的选举成绩比较逊色,不但失掉吉打州政权,而且国席也从23席减至21席,这对伊党是不重要的,重要的是它能否有重大的突破,以便率先在马来西亚提出回教刑法。也为了突出伊党的自主性与独立性,它胆敢的拂逆安华之意,在2014年否定旺阿兹莎成为雪州的州务大臣。这种如同在安华脸上掴一巴掌后,又持续按其思路与心态来面对民联;尤其是安华在2月10日被判服刑后,更加速伊党的“自我上路”。
今天不论是林吉祥或林冠英与哈迪阿旺及丹副大臣的唇枪舌剑,也只是互相讽刺与责骂,对问题的解决仍拿不出方案来。
其实伊刑法不再是民联内部的事(民联是否分裂,要看事态的进一步发展,看来极不乐观),而是关系全民和国家的运程。
如果马来西亚决意要在2020年(尚有5年)要挤入世界先进国行列,它首先必须阻止开倒车的伊刑法的推行。一个文明与进步的国家需要的是一套文明与现代化的律法,而不是节外生枝的律法混淆国法。
再者,在当前的恐怖主义分子诸如“回教国”(IS/ISIS/ISIL)的威胁下,我们若再为伊刑法争个不休,那将是国际舆论的一个笑柄。因此尽早将伊刑法束之高阁是当务之急,免得人心惶惶不可终日。

刊登于2015年3月26日《东方日报》

25.3.15

谴责以色列的歪论 (现代春秋)



以色列本届大选出现一个十分奇特的现象,那就是执政的利库党在紧要关头通过总理内塔尼亚胡矢言一旦再度执政,绝不让巴勒斯坦立国。结果他成功地拉拢一些选民壮大利库党及其盟友的声势和地位。
据统计,右翼的利库党、犹太人家园党、以色列是我们家国党及两个宗教政党总共加起来有57个席位(总数是120席)。而左翼的工党和运动党组成的犹太复国主义者、阿拉伯政党联盟、梅雷兹党和未来党等4个左翼联盟取得53席,比利库集团少了4席。
另外从利库党分裂出来的中间派库拉努党则拥有10席。
虽然选举成绩显得势均力敌,但右翼的利库集团将再次执政,而内塔尼亚胡也会顺理成章再任总理。
但为什么内塔尼亚胡自食其言,反对巴勒斯坦建国?本来在2013年时以色列是不反对巴勒斯坦立国,现在他却提出了一套似是而非的逻辑。他说在目前建立巴勒斯坦国的企图都是导致伊斯兰激进派控制以色列撤出的土地,并利用这些地方来攻击以色列。
从这样看来,以色列是企图混淆视听,把当下的国际恐怖组织扯进来,以恫吓以色列人反对巴勒斯坦立国。
虽然一时之间可以奏效,但其后果是十分严重的。首先巴勒斯坦立国是根据1947年的联合国方案的划分,一半归犹太人,另一半归阿拉伯人。
如果当年埃及不带头反对而开展第一次中东战争(1948年),也许巴勒斯坦在那时也有机会立国了。
其原由是这样的:联合国为了解决和平息阿拉伯人与犹太人没完没了的斗争,主张将巴勒斯坦土地一分为二,划定成两个国家。犹太人看准时机在1948年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升起以色列旗。
就在犹太人宣布以色列国诞生时,伴随而来的是一场大规模的战争。
阿拉伯国家之所以不急于为巴勒斯坦立国是因为它们有自身的路线图,其一是先消灭以色列然后再解决巴勒斯坦问题,而为巴勒斯坦立国不是阿拉伯国家的优先议程。
由于阿拉伯国家视以色列为不共戴天的仇人,也就一直陷入战争,前后总共有3次中东战争,但都是以阿拉伯国家的失利和失败为结束;甚至原分配给巴勒斯坦立国的土地也被以色列逐步蚕食了。
正当巴勒斯坦立国无望的时刻,美国于1991年导演了以巴签署奥斯陆协议,希望阿拉伯国家承认以色列的存在,以换取巴勒斯坦立国。及后巴解机构主席阿拉法也穿梭国际舞台,一时看来独立有望。
然而随着以色列强人沙龙(利库党)在2001年上台后,他采取了强硬路线,没有对巴解做出任何让步。
另一方面,我们也看到了一个激进的组织在巴勒斯坦冒起(巴勒斯坦的土地分成加萨地带及约旦河西岸两大块)。这个组织早前的注册是“伊斯兰穆加马”,是一个慈善组织(注册于1978年,避免以色列怀疑)。待到1987年时机成熟它正式易名为哈马斯,它的激进及后来取得巴人的信任而登上政治舞台,与巴解的阿巴斯分享权力。
然而当人们都陶醉在世界太平的时刻,突然于2001年发生纽约两栋摩天大楼被恐怖分子用骑劫来的飞机撞毁,酿成近3000人死亡,这一下子美国相信极端集团已经崛起,再也无暇顾及巴勒斯坦的立国。
可怜的巴勒斯坦人民被当成人球踢来踢去,还是理不出一个头绪来。现在连以色列都要扑灭巴勒斯坦独立运动的念头,可见巴勒斯坦已成为被否定的组织。
虽然内塔尼亚胡(是继沙龙之后的另一位极右强硬派)所说的恐怖分子会利用巴勒斯坦来攻击以色列也不是说不可能,但不应因噎废食,而且要严格的区分巴勒斯坦立国是与恐怖组织扯不上关系的,这是巴人的基本权利。因此以色列必须分清楚对手和敌人的区别,如果硬将巴勒斯坦人推向绝望的边缘,那他们倒向恐怖集团也是不足为奇的。如果世界上并没有人真正关心巴勒斯坦的问题,最终将成为所谓伊斯兰国(IS)渗透的目标,这对世界和平就存在着极大的危害。因此内塔尼亚胡的做法是错误的,应予严厉的批判和悬崖勒马,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刊登于2015年3月23日《光华日报》

24.3.15

伊斯兰刑法又掀大浪 (跃马扬鞭)



备受争议的“回教刑法”终于在本周三(3月18日)由吉兰丹州务大臣阿末耶谷在州议会上提供修正法案,定名为《2015年(1993年)伊斯兰刑是法令二》,也已在19日在立法议会由44名州议员通过修正案的内容至为广泛,但主要是规定非穆斯林不能在伊刑法下受审。
原本的条文是非穆斯林可选择是否受伊刑法制裁;在条文修改后也就意味着与非穆斯林无关,有关方面也作出解释以消除了非穆斯林的疑虑。
事实上是否如此,也言之过早。因为马来西亚是一个整体的国家,宪法也只有一部,若果吉兰丹的修正案通过后,又有私人法案提呈国会通过,也就等于这个国家有“一国两法”,一个是普世的世俗法律,另一个是回教刑事法。也正是因为不被非穆斯林接受,抗议声也就此伏彼起;尤其严重的是不论是国阵的友党,如马华、民政及人联党;也不论是民联的友党,如行动党和公正党都先后发出不同程度的反对声音。
其实早在90年代伊斯兰党在吉兰丹(1993年)提出回教刑法时,它已经知道不受非穆斯林的接受,也在后来不被时任首相马哈迪所苟同,因此有关法案被束之高阁。
伊斯兰党(在2011年前称为回教党)之所以在90年代自我转型,那是因为在1972年与巫统合作在吉兰丹组成联合政府,复于1974年加入国阵成为执政党一员后,它原先自我树立起来的民族主义形象渐渐被巫统盖过,甚至一度被视为巫统的“附属”政党,例如1974年的大选,伊党就是在没有强大对手下顺利赢得所参选的席位,但当1977年伊党被开除出国阵后,它就成为无根的浮萍而迷失在政海中,特别是它的民族主义色彩已褪色了,也就拿不出新的斗争筹码与巫统周旋。就这样在1978年的大选、1982年的大选及1986年的大选,伊党都被打得落花流水,尚且失去吉兰丹州政权。
也就是在失落中,伊党的新领导人法兹诺(来自吉打)于1989年成为党主席,而其副手则是哈迪阿旺(来自登嘉楼)。他们两人加上聂阿兹的支持终于找到一个翻身的机会,那就是借助东姑拉沙里的46精神党的合作在1990年的大选夺回吉兰丹州政权。自从聂阿兹成为丹州务大臣后,他就紧密地与法兹诺和哈迪阿旺携手探讨党的新路,结果一致打出宗教牌作为党的未来指引。换句话说,伊党不再用民族主义的斗争与巫统争高低,因为它知道无法争赢巫统,也就来一个改头换面把伊党变成一个宗教导向的政党,以便克住巫统。
有了这样的方向和使命,聂阿兹于1993年在州议会通过回教刑法,期望从丹州开始能够全面回教化这个国家,可惜遇上时任首相马哈迪的阻拦,才把引发争议的“回教刑法”按奈下来。
但对伊斯兰党来说,它们有的是时间,可以耐心等待“铁树开花”。因此当伊党于1999年大选在登嘉楼执政后,身为州务大臣的哈迪阿旺也在2003年推出“回教刑法”,目的是昭告天下,凡是伊党执政的州属, 必然是落实“回教刑法”。
为什么在2008年大选和2013年的大选伊党可以放下“回教刑法”而改用“福利国”来取代?主要是因为安华的影响力,说服了伊党以大局为重。就这样,反对党组成的民联一连两届的大选都维持不相上下的实力。
只是伊斯兰党对于议席的减少(从308的23席减至505的21席)并不以为意,它的党领袖曾经扬言伊党的成立是为了促进和提升回教,不是为夺权而组党的。这一语道破了伊斯兰党的心态和它对宗教的执著。
今天在多事之秋的当儿,伊党坚持通过修正“回教刑法”法案也就昭然若揭地解开这个政党的终极目标。虽然我们希望也相信国会不会通过(关键在于巫统的态度,但国阵的12个成员党已表态反对“回教刑法”)伊党提呈的私人法案,但我们却感觉到一股巨大的压力正朝向非穆斯林政党身上压过来。因此马华有人说若国阵支持就退出国阵;行动党也正探讨如何与伊党一刀两断,目前态度和立场比较不明朗或暧昧的是巫统和公正党(伊党自然是支持私人法案)。就目前看来,伊党针对“回教刑法”闹分裂之说并不存在,大概最后是国阵将成为“拦路虎”?
另一方面,除非伊党软化其立场,否则民联的大分裂和大洗牌将是不可避免的,也是反对党的不幸!

刊登于2015年3月23日《南洋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