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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深报人,著名时评政论家,厦门大学文学博士。先后出版十余本著作,包括《马来西亚华人政治思潮演变》、《巫统政治风暴》、《林苍佑评传》、《柬埔寨的悲剧》,《以巴千年恩怨》、《槟城华人两百年》及《伍连德医生评传》等著作。 目前担任马来西亚一带一路研究中心主席、马来西亚中国客家总商会会长及中天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

4.2.21

从阿巴斯到汤米

前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在其回忆录《我的故事:旷野中的正义》中有一节描述他在1987年萌生离开马来西亚的念头。因为在19871027日政府援引内安令,在全国逮捕百余名精英分子和政界领袖,其中有很多被捕者是他所认识的(指茅草行动)。他说:“我对马来西亚的前景感到沮丧,我无法相信,民主空间被缩减了许多。”

接着在19885月,马来西亚又发生司法危机,联邦法院院长沙礼阿巴斯被革职,加速了他举家移民加拿大的步伐。他是在19881130离开吉隆坡,选择定居在风景如画的温哥华,直到1991年因其父母不习惯加拿大的生活,才在年杪举家回到马来西亚。

所谓的“茅草行动”是指在19871027日,政党及华团因反对政府派遣非华裔教职员出任华校主要教职而在天后宫举行抗议大会。另一方面也引发巫统拟在吉隆坡举行大集会。在气氛紧张下,政府采取行动逮捕了105人,且暂时查封三家报馆,即《星洲日报》、《英文星报》及马来文《祖国日报》。被捕者除了各政党领导人外,也有知识分子和精英分子,是最大的一次大逮捕。

所谓的“司法危机”是指发生在1988年联邦法院院长沙礼阿巴斯被革职的大事件;旋后又发生法院中5名大法院也被停职接受调查。他们被指控企图为沙礼阿巴斯翻案。汤米因为不能忍受司法制度受到如此的大冲击而感到心灰意冷。

巧合的是,沙礼阿巴斯是在今年117日逝世,我们有必要提及这两位人物,因为他们都为政治做出牺牲。

沙礼阿巴斯(1929-2021)的后半生充满了挑战与挫折,主要是与马哈迪纠缠不清。也难怪汤米说,前首相敦马是一个复杂的人,尽管自己曾经与他单独会面50次,仍然读不懂他。他也形容敦马是一个神秘的政治人物,有时离开底线,批评一些马来支持者。

马哈迪在其回忆录中这样说:在1986年慕沙希淡辞卸副首相兼巫统署理主席后,竟飞去瑞士达沃斯会见东姑拉沙里(出席世界经济论坛),劝后者在党选时角逐党主席,而他则会捍卫署理主席职。

就这样,巫统党选分成AB队,前者由马哈迪领导,后者由东姑拉沙里领导。结果马哈迪团队胜出,B队黯然离场(党主席之争的票数是761718,多数票是43张)(党选于1987424日举行)。在25名票选中委中,B队只胜了9席。

选举过后,B队人马推出12人(其中1人后来退出)致函巫统理事会要求正视党选的争议。在未能得到A队回应后,B队在1987625日入禀法院,要求宣布党选无效,维持党选前的阵容,直到最终的选举为止。法庭也在后来促请双造庭外和解,有效期直到1014日。

198824日,因没达致庭外和解,法院终于作出判决,宣布巫统为非法组织。但马哈迪派不上诉,反而另行注册“新巫统”(UMNO Bharu),于213日取得注册。

与此同时,东姑拉沙里也不示弱,在前首相东姑及胡先翁的支持下,申请注册“马来西亚巫统”(UMNO Malaysia)。结果申请被驳回。

在无从选择下,东姑拉沙里决定将案件进行上诉,希望可以让原巫统“重生”。结果联邦法院院长沙礼阿巴斯订在在1988613日聆审上诉案,这是史无前例地订下九司会审,政治角力已从政坛转向司法领域。

阿巴斯这位传奇人物毕业自英国,从1969年到1979年任法院检察长(Solicitor General)。而后升任联邦法院法官。四年之后,又再提升为首席大法官。在1984年后,他成为联邦法院院长。19851月,政府取消可上诉到英伦枢密院的条文,也就将联邦法院易名为“最高法院”。但在1994年,最高法院又再更名回联邦法院。

意想不到的是,在开庭之前的4月份,慕沙希淡转成马哈迪的人,反对将案件上诉到最高法院,认为这种做法将分裂巫统。

另外,原B队大将的阿都拉(后来的首相)也转回A队,形势对马哈迪更为有利。但马哈迪还是不放心,他知悉法院的法官多数倾向B队,便先在527日召见法院院长阿巴斯,促请后者提出辞职,因为阿巴斯私下曾致函最高元首和各州统治者,投诉马哈迪干涉司法,“以下犯上”。

在阿巴斯先是同意后又是不同意辞职下,马哈迪在同一天致函院长,表明他已被终止职务,从526日起生效。

随后,按照宪法规定,必须设立调查庭调查院长之失误与过错。有关调查庭在613日组成,且定下629日开庭审理院长案件。

基于时间紧迫,阿巴斯向苏莱曼法官接触,要求开庭审理其上诉案。结果共有5位大法官(旺苏莱曼、佘锦成、莫哈末阿兹敏卡玛鲁丁、尤索夫阿布卡迪及韩沙)发出禁制令,阻止调查庭开庭审院长。

不料在76日,身为代院长的阿都哈密向元首建议,暂终止这5位大法官职务。于是政府又得成立另一个调查庭。调查结果,旺苏莱曼及佘锦成罪名成立,应予革职;而另外三人无罪,得以复职(1988106日)。

整个案件,从19885月到1989年的5月,整整一年才见沙礼阿巴斯出版其回忆录。因发生在5月,因此他的回忆录取名为《五月的风暴》或《五月的正义》(Mayday for Justice)。正是在1989年的86日有关案件已进入尾声,院长被正式革职;而B队的上诉案也在88日被驳回。换句话说,东姑拉沙里的司法斗争败下阵来。

无论如何,1988年已成为马来西亚司法界的冬天。此后司法也不可避免在有必要的时候与政治挂上钩。

正如汤米对过往发生的事件有所不满和失落,也是与政治挂钩,例如汤米能保住其总检察长地位竟是因为伊斯兰党不再反对,才使马哈迪松了口气。这只能反映出包括马哈迪在内都没有跳出马来人至上的观念。因此从阿巴斯的丢官到汤米的辞官,如果不是政治已走进司法,哪又是什么?

两人先后都碰上马哈迪,结局有些不一样。但总的来说:政治正确是永远的;正义至上是一时的。

 刊登于2021年2月4日《东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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